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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制度:历史意义及文明影响

法国的骑士制度

  阿伯丁大学法语教授,希尔斯(F.S.Shears)

  前面两章已经表明,骑士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法兰西的制度。从古代希腊地理学家斯特拉波 对凯尔特人 的描述中,我们知道它的其中一些特征事实上已经深深扎根在高卢人 的性格中。他说,他们很容易被唤醒,随时准备去战斗。如果他们被激怒,他们便会直接冲向敌人,在旷野中大胆地攻击他。他们因而很容易被诡诈所打败。他们会随时随地去战斗,战斗的目的不重要。此外,他们很单纯,很本能,愿意捍卫被压迫者的事业。 这样一个族类显然非常有利于那种激励着中世纪时期的战士和诗人的理想的发展。因此也就不难理解这种理想在11和12世纪的法兰西为何会达到了完美的境地,因为它们属于与创造了哥特式大教堂 并以自身的文学和学术启发了整个欧洲的文明同样的文明;这一民族就像古代的犹太人部落一样,为法兰西赢得了上帝特选民族的称号。 就像法兰西的建筑师被派往国外建造大教堂那样,就像来自各国的学者云集于巴黎吉纳维夫山(Mount Genevieve)诸大师的脚下那样,年轻的贵族动身前来法兰西这个"礼仪、荣耀、勇敢的摇篮"学习骑士的规则。12世纪时,威尔士人吉拉尔多斯•坎布兰西斯 曾经说过,"法兰西骑士的名声享誉全球。" [58]至于英格兰骑士,他们根本就无法与其大陆的伙伴相比。根据《不列颠历史》(A History of Britain)的盎格鲁-诺曼作者瓦斯(Wace)的说法,作为骑士时代最重要特征之一的马上比武,直到理查时期 以前还不为英格兰人所知,一个多世纪以后,参加过爱德华三世 反对苏格兰战争的让•勒•贝尔(Jehan le Bel)曾经说:在那些年代里,英格兰骑士披着过时的盔甲,并不受人尊重。

  Ⅰ

  最古老的法国叙事诗《罗兰之歌》向我们描绘了法兰西骑士的第一幅全身肖像画,该叙事诗可以追溯到11世纪末或12世纪初。这首诗讲的是查理曼历史中的一个事件,它发生在该叙事诗形成前三个世纪:查理曼征服了西班牙后,在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回法国的途中,罗兰伯爵指挥的一支断后部队,在龙塞斯瓦(Roncesvaux)关口 遭到了袭击并被打败。这些都是严肃的历史事实,但是,这对于远古的听众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首诗为谁而唱。歌中的罗兰并非历史上的罗兰,而是诗人创作出来吸引读者的罗兰,叙事诗把8世纪的武士改造成一位民族英雄,他反映出早期十字军时代的所有理想与渴望。艺术家和雕塑家带着对他的尊崇而工作,许多世纪以来诗人把他抬高到理想骑士的地位。查理曼的男爵们正是从这一罗兰的身上找到了勇士的形象,因而我们便有了法兰西骑士的第一个代表。

  人们把罗兰看作是在进攻撒拉逊人的斗争中走在基督徒最前面的斗士。他骑着战马韦兰迪夫(Veillantif),手举长矛,并舞动着长长的三角旗。他开朗的笑容反映出青春活力和自信。他傲视着撒拉逊人,同时又以谦卑和礼貌的神态扫视着法兰西人。当他向前骑行时,他对随员们大声喊道:"领主们,慢慢地向前走吧,这些异教徒正在走向毁灭;[59]今天我们将会赢得大量战利品,比法兰西任何国王所赢得的战利品都要多。"

  《罗兰之歌》写于骑士制度早期,当时贴有铠甲的战袍刚刚取代原始的皮革短上衣。

  因此,这就难怪我们能够发现诗人第一次以法语的形式使用"勇猛的"(chivalrous)这个词来表达他对一位武士的钦佩,该词最初是指一名骑士的体格性能。诗人说:"马尔普林姆(Malprimes)的确勇武;他高大而强壮,无愧于他的祖先。"罗兰拥有所有这些好的品质:诗人把他进攻时的威力比作狮和豹,他的力气大到可以把敌人从头盔到马鞍劈成两半。他根本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滋味:尽管他只是用一小帮人马来对付数量众多的撒拉逊人,他拒绝吹响号角来让查理曼知道他的危险,因为他担心这样做会被别人看作是自己对敌人胆怯,因而给他的家庭和国家带来羞耻。奥利维耶(Olivier) 曾三次试图劝服他;然而他的审慎只是激起罗兰单枪匹马地去对付敌人。他说:"上帝不允许我的父母受到责骂,也不允许美丽的法兰西因为我的行为而蒙受羞辱。我要用我腰间的宝剑迪朗多狠狠地打击敌人;你将看到宝剑的剑刃沾满了鲜血。对于聚在一起的凶恶的异教徒来说,今天是一个不祥的日子;我发誓,所有的敌人将被杀死。"

  但是,罗兰吸引他同时代人的不仅仅是他的力气与勇敢。他为查理曼的事业而战斗,这种事业就是基督教信仰的事业。查理曼是上帝在这个世界上的代言人;他得到了上帝的特别保护;天使加百利 守护在他的床边,提醒他有危险降临。上帝为了他而创造奇迹:当查理曼为了替罗兰报仇而向异教徒推进时,挂在天空的太阳停止了运行,就像先知约书亚所做过的 那样。而且,查理曼的使命的神圣性是通过他的宝剑约伊斯(Joyeuse)表现出来的;其剑柄中含有那支神圣长矛的碎片--这把长矛曾刺穿过基督的侧肋,当它被早期的十字军战士发现时,在欧洲引起巨大的轰动。与此相似,罗兰的宝剑迪朗多,[60]本是皇帝按照上帝的旨意赠给其侄子的,当中含有圣母的衣服及其他圣物的碎片。

  当罗兰看到大批异教徒到来时,他首先急于要证明他是皇帝有用的封臣。他对他的朋友奥利维耶大喊:"皇帝把这支法兰西军队交给我,总共两万名精选出来的士兵,他知道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胆小鬼。一个男子汉要为他的领主忍受艰难困苦;为了皇帝,他必须经受得起寒冷与酷暑的煎熬,为了他必须流血牺牲。我要用长矛打击敌人,用皇帝赐给我的宝剑刺杀他们。如果我死了,得到这把宝剑的人将说:这是一位高贵的附庸留下来的武器。"

  与此同时,大主教蒂尔潘(Turpin)对集合在一起的男爵们训话,并为他们的战斗作准备。他讲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这些话曾经响彻整个欧洲,他呼吁大家要忠于皇帝,忠于基督教的信仰。他说:"男爵们,查理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我们;我们必须为我们的国王而死。基督教世界处于危险之中,大家要伸出援手。你们将要进行战斗,因为撒拉逊人来到了我们的面前。忏悔你们犯下的罪行,请求上帝的宽恕。我将宣布免除你们的罪行,使你们的灵魂得救;如果你们战死了,你们将成为神圣的殉道者,将在伟大的天堂里赢得一席之地。"这种虔诚的场面不禁使我们想起早期十字军东侵的类似情形,这些最初的武士都跪在地上,大主教以上帝的名义赐福给他们,他命令大家勇敢杀敌,以求赎罪。

  最后,最令人难忘和最有特色的场面是诗人描写罗兰之死。罗兰失去了他的战马韦兰迪夫(Veillantif);他的战友,包括奥利维耶与大主教均在战斗中死去。他受了伤,脸色苍白,躺在一棵松树下,他的脸望着西班牙,是为了向查理曼表明他是在征服中死去的。他知道他就要死了,他想起最珍贵的东西,想到培养他的查理曼,想到他的家人;他捶打着自己的胸脯请求得到原谅,并把右手的手套高高地举向上帝,就象对着自己的君主那样,于是,加百利和米迦勒 两位天使从天而降,把他的灵魂带回天堂去。

  [61]这就是我们在法兰西早期作家中所看到的关于骑士的概念, 它主要是宗教精神的一个结果,这种精神同时也催生了大多数其他中世纪的成就。这些早期时代的骑士,都像查理曼和罗兰那样,负有一种宗教的使命:他们自始至终都是教会的仆人,他们行为准则的第一条就是捍卫基督教信仰。雷恩主教艾蒂安•德•富热尔(Etienne de Fourgeres)在12世纪写成的《仪表书》(Livre des Manieres)中说道,圣彼得 给基督带来了两把利剑:一把交给教士,他通过革除教籍来惩罚作恶者,另一把交给骑士,他要讨伐教会的敌人;教士的任务就是祈祷,骑士的任务就是捍卫信仰;因此骑士的利剑是神圣的;为了保护基督的人民,它被奉献在圣坛上,而当它的持有人死的时候,它还是被归还给圣坛。

  Ⅱ

  法兰西的早期编年史表明了诗人与布道者的理想是如何反映在骑士的日常生活之中的。我们最熟悉的骑士就是陪伴法兰西国王圣路易 从事海外远征的骑士。由于儒安维尔所写的回忆录, 我们得以毫无困难地了解到这些骑士的弱点与英雄行为,而不会冒把历史混同于传说的危险。而且,从宗教的角度看,儒安维尔的叙述不可能太过于渲染,因为这位编年史家并不是一名宗教狂。当圣路易问他,如何在做一个麻疯病患者和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二者当中选其一时,他宣称他宁愿犯下三十宗大罪也不愿做一个麻疯病患者。因此这样一个人[62]不可能对他同时代人的宗教热情有过高的估计,这从他对自己信仰的局限性的坦率承认中即可看出。

  然而,回忆录中的几乎每一页都证明宗教精神鼓舞着十字军战士。毫无疑问,儒安维尔前往圣地本身,就体现了骑士精神。象他之前的戈弗雷•德•布荣 那样,他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典当出去用来支付他远征的费用,他告诉我们,他戴上他的围巾,跟着大家一起去朝圣,不敢再回头,深怕自己的心因想到被他抛弃的城堡及孩子而变得软弱起来。他到了马赛;他写道:"当马和所有的人都上船后,船长对他的水手们说:'都准备好了吗?'他们回答说,'是的,船长。让教士们过来吧!'当他们走过来后,他对大家说:'大家以上帝的名义唱歌吧'。于是,大家一起'唱造物主赐给我们灵(Veni Creator Spiritus)'。然后,他对水手们喊道:'为了上帝,咱们启航吧!'于是,船只开始挪动。风非常大,不一会我们就离开了陆地,我们只看到天空与大海。"

  没有必要详细描述这次倒霉的远征。形势对圣路易和他的男爵们非常不利。在埃及那酷热的原野上扎营之后,才发现没有任何补给品,大家都被笼罩在一片死亡的阴影之下,到处都是饥馑与疾病的景象。但是,象《罗兰之歌》中的武士们那样,为了宗教与荣耀,他们愿意忍受任何苦难,也象罗兰那样,他们期待在天堂里与圣人一起占有一席之地。这位编年史家告诉我们,早些年前,这些骑士中的一人曾参加过反对日耳曼人的战争,他恳求上帝怜悯他,使他从反对基督徒的战争中摆脱出来,以便他得以死在服侍上帝的过程中,因而能赢得天国。儒安维尔还在另一个地方告诉我们有关一位勇敢的人的故事,他就是苏瓦松的主教、卡斯特尔的詹姆斯勋爵;当他看到法兰西人正朝着达米埃塔撤退时,他非常渴望能与上帝同在,不愿意回到他出生的祖国去;于是,他快马加鞭地朝敌人阵地冲去,[63]结果他便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土耳其人用剑把他杀死了,于是,他就与上帝同在,成为殉道者中的一员。

  儒安维尔常常提醒我们路易国王就是一个好榜样:他忠诚于人民的事业,决心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就像上帝出于对人民的爱而死那样,国王也置个人的危难生死于度外,因为他爱他的人民。"当人们对国王回到法国的事议论纷纷时,儒安维尔对这种议论表示强烈反对;因为在离开法国时,他的一位堂兄讲的一番话曾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这位堂兄对他说:"你就要到海外去了,注意你是如何回来的;如果他 落到了我们主的较为低劣的族类撒拉逊人的手里、而其他骑士却能够活着回来的话,那么将没有一个骑士不感到耻辱。"

  儒安维尔所描写的其中一个场面与《罗兰之歌》中的一个片段非常相似,罗兰拒绝吹响号角请求查理援助他,这表明诗人对骑士荣誉感的表达,不过是现实的一种苍白的反映罢了。一大群土耳其人包围了儒安维尔及其伙伴,他们中许多人受了重伤,儒安维尔意识到,此时如果没有圣徒帮助的话,就没有希望了。在这一关键时刻,一名骑士看到了安茹伯爵,不过在事先询问求助于他人是否与一名骑士的荣誉相符之前,他还不敢向他请求帮助。儒安维尔回想起这名骑士是如何向他走来的--他看上去象死人般可怕,因为他的脸被打肿了,他的鼻子几乎挂在嘴唇上--他说:"先生,如果你认为我和我的继承人都不会因此而招致责备的话,我将请求安茹伯爵的帮助,我看见他就在那边的田野。"儒安维尔回答说:"我的埃韦拉德(Everard)老爷,我认为如果你拯救了我们的生命,你将会获得巨大的荣耀;你的生命也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编年史家补充说,他讲的是真话,因为这名骑士不久因伤势过重死去了。

  由于儒安维尔的细致描写,类似这样一种英雄主义场面就更加令人震撼了,它说明十字军战士是顽强的斗士,但毕竟不是圣徒。在日常生活中[64]仿效国王那种虔诚榜样的骑士并不多。儒安维尔本人向国王宣布,他拒绝为穷人洗脚,因为清洗这些恶棍的脚会使他感到恶心。我们知道,圣路易曾尽其最大努力去压制亵渎行为;儒安维尔在认识他的二十二年里,从来没有听到他骂过人;可是,儒安维尔说,在法国几乎没有人不开口骂人的。在攻占达米埃塔以后,在第一次胜利的兴奋中,十字军战士的军纪无不松弛下来,这与在类似环境下的其他大多数军队的行为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儒安维尔的一番话表明甚至领袖们也不能例外。这些人性的弱点只是被用来突出理想的力量,这种力量使人们得以获得如此壮观的自我牺牲的榜样。他们已经接受了诗人的许诺:

  由于与路易在一起,

  他对地狱丝毫不感到害怕,

  因为他的灵魂将在天堂,

  与主的天使同在。

  儒安维尔描述了他如何在病床上听到附近教堂持续的报丧钟声,并听说每天有二十多具骑士的尸体被运去作追思弥撒---追思弥撒的主题是:"主啊,请解救我吧"(Libera me Domine);从这些段落中人们不难看出他们为了永不退缩的信仰而付出的代价。

  儒安维尔讲述的许多故事,使我们得以理解骑士的习俗与制度,其中有一个故事特别有趣,因为它说明了13世纪时骑士受尊敬的程度。儒安维尔对圣路易在叙利亚所从事的审判活动的公正性作出评论。国王的一名士兵打了儒安维尔的一名骑士,儒安维尔因此事而向国王告状。圣路易开始时不愿意采取行动,说那名士兵只是推了骑士一下。但是,儒安维尔则要挟说,如果能够容忍一名军士推击一名骑士的话,他将不再为国王服务。国王于是命令冒犯者必须作出赔偿道歉。他被带了上来,[65]光着脚,只穿着衬衣与马裤,被迫跪在这位骑士面前;然后他将一把剑递给这位骑士,说:"老爷,我把手放在你的身上,是要向你道歉,我把剑给你,如果你觉得高兴,你可以用它砍下我的手。"

  Ⅲ

  圣路易远征叙利亚,标志着十字军东侵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同样的热情了。当国王筹划其针对突尼斯的第二次十字军 远征时,曾经以一名忠实仆人的身份出现于巴勒斯坦的儒安维尔,却对此次十字军行动进行了强烈的反对。对于那些敦促他拿起十字架的人,他回答说,如果他留在国内帮助和保卫他的人民,会使上帝更高兴。圣路易同时代的诗人吕特伯夫 在《十字军战士与非十字军战士之间的对话》(Dialogue between the Crusader and the Non-Crusader)一文中,也表达了类似的反对意见。他说,后者 最初拒绝拿起十字架,是因为参与远征将意味着把他的财产卖出去却一无所获,而且还要把自己的孩子留给狗来照顾;他肯定地说,这绝对不是上帝的意愿。而且,他继续说,并非一定要到圣地才能赢得天堂;他不介意苏丹 的威胁:如果苏丹到法兰西来,他知道怎样惩罚他,但是他无意跑到老远的地方去寻找他。

  与此同时,随着宗教热情的衰落,另外一种比较没有那么严厉的理想逐渐成为新的骑士准则,那就是对妇女的爱与服务。第四次十字军 的一位领导人科农•德•贝蒂纳(Conon de Bethune)曾经写过一首诗,该诗表明了一名12世纪的武士的感情是如何被割裂开的。诗人并没有质疑骑士的职责:他知道所有披挂出征的人都将获得永生,但是,他在出发时感到悲伤:他的悲伤来自他即将离开的女人,因为即使他的躯体想服侍主,他的心还是在他的情妇那里:

  

  啊!我的爱人,

  你是多么可爱和美丽,

  我愿意为你效劳终身,

  可是每当想起就要向你告别,

  我便撕心裂肺般的痛楚!

  [66]上帝是否会出于仁慈

  让我们得以重新聚首

  就如让我们分离那样?

  天哪!我不想离去,

  纵然我的躯体在为主效力,

  而我的心却完全属于你。

  在这里我们拥有了一种情感,这种情感是最早时期的骑士所没有的。在大多数法兰西的早期诗歌中,骑士只专注于追求战争,对于漂亮异性的魅力通常无动于衷。曾有人说:"这些武士想得更多的是一根利矛或一匹良马,而不是一位漂亮女人。"事实上,妇女在早期被瞧不起,诗人有时会告诉我们,领主如何利用他的封建权利殴打他的妻子。《罗兰之歌》中虽然也出现了一位楚楚动人的奥德(Aude)这样的女性角色,但这位女主人公在整首诗中的地位并不重要;当罗兰即将死去时,他想到了许多对他来说是最珍贵的东西,可是他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位未婚妻,而后者在听到未婚夫的死讯时,则昏厥了过去,并以死相许了。

  对妇女态度的转变发生在大约12世纪的中期。这部分是因为国家的相对稳定,财富的相对增加,人们的素养有了相应的提高,另一部分的原因则是南方的影响,通过路易七世 与阿奎塔尼的埃莉诺(Eleanor)的通婚,南方与北方互相影响,在海外远征的过程中互相融合。从此以后,妇女的影响占了支配地位,它给生活与文学带来了一种较为轻松的节奏。诗人们纷纷模仿普罗旺斯行吟诗人的风格,赞美贵妇人的完美,渴望她们的怜悯,寻求她们的优雅德行。如今,骑士战斗是为了赢得心爱的女人的欢心;战神玛尔斯(Mars)与爱神维纳斯(Venus)结合在一起,"情欲"(amoureux)一词现在不仅仅用来指情人,还用来指骑士的总体美德。最后,当时流行的观念是,如果一个男人不是一个完美的情夫,就不可能是一个完美的骑士。

  情人的完美主要是殷勤礼貌,该词的意义在一首轻快短诗《影子之歌》(Lay of the Shadow)中体现了出来。 一位骑士与一位女士正站在井边。[67]骑士打算把一枚戒指戴在女士的手指上以作为爱情的信物,可是,她要求他把戒指收回。他只好照办。他看着这枚戒指说:"金子不会因为被戴在这样一只手指上而变黑。"然后,他斜靠在井边,看到他情人的影子倒映在清澈的井水中。他说:"看呀!我不会保留这枚戒指,我漂亮的朋友将得到它,除了你,她是我最爱的女人。"女士问道:"她在哪里呢?"他回答说:"她就是你的影子。"于是他把戒指扔进了井里。

  百年战争期间骑士的特点,就是把向女士献殷勤与骑士其他的古老因素结合起来。无论参战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惟一公开承认的目的就是对女人的爱,这种程式往往伴随着武力上的挑战。那个时代的所有英雄背后都有一位情人,她鼓舞着他战斗的士气。如果我们相信诗人的话,那么正是爱情首先激发了迪•盖克兰的战斗勇气:

  战斗最初是因为爱情而爆发,

  正是占有情侣的欲望

  使骑士掷出了勇猛的拳头。

  根据弗鲁瓦萨尔的说法,甚至克雷西 的战胜者爱德华 本人,也是因为出于对萨利斯伯里的伯爵夫人的爱慕而受到鼓舞的。

  "武器与爱情"在百年战争期间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我们仅仅从弗鲁瓦萨尔的编年史的一些段落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在远征非洲期间,法国人注意到在撒拉逊人的队伍中有一位年轻的摩尔人骑士,他骑着一匹神气的战马,速度飞快,就象是在空中飞行一样。除了一条穆斯林头巾是白色的以外,他所穿戴的其余服装都是黑色的,他通常携带着三支有羽毛的尖利标枪,他非常熟练地使用它们。我们被告知,基督徒认为他的力量来自他对于其国内的一位女士的爱,她是突尼斯国王的女儿;一些在突尼斯城见过她的热那亚商人说,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这位编年史家还补充说,在攻城期间,法国骑士非常喜欢观看他为展现对该女士的爱情而表演的武功,他们常常试图捕捉他,[68]但是这位年轻的摩尔人骑术极其娴熟,他们根本抓不到他。

  那个时代另一个典型的故事是关于奥利维耶•莫尼(Olivier Mauni)与鹧鸪的故事。在雷恩(Rennes) 被兰开斯特公爵围困期间,有一位英国骑士手里拿着从田里抓来的一些鹧鸪,向城墙走去,他提出要跟负责防务的迪•盖克兰说话。这位英国人在城门口碰见了法国人奥利维耶•莫尼,于是两个人便搭起话来,奥利维耶问他是要把鹧鸪送给还是卖给城里的贵妇人。于是,这位英国人便宣布为了这些妇女而向法国人挑战。奥利维耶二话不说,他全副武装,涉过护城河,战斗就在城墙底下、在双方军队和雷恩妇女们的面前展开,人们都兴致勃勃地拥到城垛上来观战。奥利维耶最后战胜了对手;然后他就带着这名对手--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穿过护城河进入城里,他把他连同鹧鸪一起赠送给了女士们。

  这个故事的结局非常有趣。获胜者在决斗中受了伤,需要一些草药来疗伤。于是他把他的俘虏叫来,答应给他自由,如果他能够护送他安全地离开这座城市一个月的话。这位英国骑士陪同他的法国对手一起来到了兰开斯特公爵那里,公爵虽然因鹧鸪事件奚落了这名骑士,但还是接受了法国人的要求。奥利维耶在英国人的营地里受到热情的款待,每天兰开斯特公爵的私人医生都来为他疗伤,最后当他的伤口愈合时,他离开他的主人,主人送给他一个银碟子,并要他给雷恩的妇女们带去口信,表示她们可以常常得到鹧鸪。

  在《编年史》里描述那个时代向女士献殷勤的许多其余段落当中,有一个段落很少为骑士史学家所注意。它是所有段落中最有趣的一段,因为如果这一插曲是真的,那么它对英国历史就有一种重要的影响。当王后伊莎贝拉离开自己的丈夫爱德华二世 、逃到法国去时,她最初希望能够从她的哥哥法国国王 那里得到帮助。可是她在这方面失败了,于是,她便转而求助于埃诺的威廉(William of Hainault)和她的另一个兄弟约翰,[69]这两人被当时人认为是骑士的楷模。这次她的请求并没有落空。她作为亡命者身无分文地来到了瓦伦西耶尼(Valenciennes),这时埃诺的骑士们骑着马出来迎接她,一路上还进行马上枪术比赛来取悦她。许多人认为远征英格兰是一件太过于冒险的事情。可是埃诺的约翰并没有因为有这样的说法而气馁。他宣称:"每一名骑士都必须尽其最大的努力来帮助不幸中的女士。"他说,如果要他去死的话,他就应当死于为高贵女士的服务当中,因为她已经被从自己的王国里驱逐出来。于是,这次远征便最终导致了爱德华二世的被废黜,以及他的儿子、年轻的爱德华三世的即位。

  Ⅳ

  尽管存在着对向女士献殷勤的精神的颂扬,宗教虔诚仍然是骑士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当弗鲁瓦萨尔在其诗歌《荣耀的圣殿》(Temple d'Honneur)中对骑士的职责进行限定时,他的第一条规定就是,骑士必须服从教会的命令,虔诚地参加弥撒和忏悔,并在敬畏中服侍上帝。在战前和至少在一个场合里要进行祈祷,取得胜利以后要向上帝表示感恩;当唐•佩德罗(Don Pedro)感谢黑王子的帮助时,王子回答说:"感谢上帝、赞美上帝吧,因为给你带来胜利的是上帝,而不是我。"

  然而,在百年战争的历史上,我们看不到激励着早期十字军骑士的那种宗教狂热的迹象。我们再也没有听到要赢得天国的愿望;弗鲁瓦萨尔这样谈到他的同时代人:"这些战士只有在死的时候才会介意有关宽恕的事情。"当我们阅读关于14世纪十字军的记载时,我们不得不同意巴伐利亚伯爵阿尔伯特(Albert)的看法:骑士参战的唯一目的是"纯粹要赢得此世的光荣"。这特别从编年史家对十字军进攻非洲摩尔人的记载中可以看得出来。热那亚人进行这场战争完全是出于商业利益,他们派特使到法国寻求帮助,[70]因为当时英法之间已经停战,他们知道许多骑士"无事可做",会很高兴加入他们的行列。法国骑士收到这个邀请后,为具有能"赢得荣耀"的前景而感到欢欣鼓舞,于是便告诉特使们,他们完全可以依赖他们的帮助来实现"拓展基督教信仰这一值得称道的愿望。"十字军战士到达非洲后,撒拉逊人想知道欧洲人为什么要向他们宣战,基督徒回答说,那是因为他们的祖先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就把上帝之子钉死在十字架上,他是一位真正的先知,他的名字就叫做耶稣基督。但是,撒拉逊人更加了解宗教史--弗鲁瓦萨尔告诉我们,他们对这个回答予以嘲笑,并向法国人传话说,他们的断言是没有根据的,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是犹太人,而不是撒拉逊人。

  在14世纪时,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一些作者,他们宣称战争的结局掌握在上帝手里:甚至有人相信法国人在克雷西的战败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因为他们穿着华丽的衣服,特别是短战袍,它使人的形体暴露了出来。 不过,更普遍的观点是认为上帝根本就没有插手像在百年战争期间那样频频出现的血腥和残酷场面。弗鲁瓦萨尔说,"上帝的恩典固然不错,可是我们看到,现在有很少领主不是依靠武力来增加财富的。"实际上,14世纪已经为其自身造就了一个比新约的上帝更加与其时代精神相协调的神。这个神就是命运女神。她最初被阿兰•德•利勒(Alain de Lille)和让•德•默恩(Jean de Meung)从博埃修斯 的《哲学的安慰》(De Consolatione Philosophiae)一书中挖掘出来,从此以后她就被上百个诗人所歌唱、被无数的艺术家所刻画。她甚至进入到大教堂里,她的纺车出现于教堂的彩色玻璃窗上,她的这一形象似乎正在警告人们,不要过多地相信此世的幸福。在百年战争期间,当财富与权力迅速易手时,人们便把人类事务的不稳定性归因于她。"当他们长大成人,并自以为很安全时,命运女神却把他们打翻在泥浆里,[71]令他们比原来的地位更要低。"弗鲁瓦萨尔是在谈到出身贫寒的人时讲这番话的。同样的话题也出现在这位编年史家关于战争的叙述上--"瞬间发达,瞬间衰败,这就是战争的本质。"因此,这个反复无常的女神,是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取代了基督教服务与自我牺牲的原则一个标志。

  然而,尽管宗教的因素有所减弱,但骑士准则仍然是重要的理想,它把慷慨与公平竞争的精神引入到战争的方法中去,这一点我们即使在20世纪也难以做到。维克托•雨果 在《世纪传奇》(Legende des Siecles)中回忆了骑士的年代,记述了罗兰与奥利维耶之间的战斗,这些故事,都是从叙事诗《维恩的吉拉尔》(Girard de Vienne)中得来的。当罗兰解除他的对手的武装时,他拒绝继续利用他的优势,因为他认为这样做与他的身份不配。于是,他命奥利维耶派人找来另一把锻造得更好的剑。这一插曲在弗鲁瓦萨尔所讲述的事件中具有典型意义。当爱德华 于1360年围攻兰斯 时,一群英国骑士包围了附近的科米西(Cormicy)城堡。在无法通过强攻拿下城堡的情况下,他们从列日 的煤矿上找来一些矿工,命令他们在城堡下挖掘。在护城河下面建起了竖坑,一直通到要塞的主塔,坑道上端用柱子来支撑。当工程完成后,围攻者要求与法国守军首领谈判,英国人告诉他,如果他看重自己的生命的话,他必须投降。法国骑士听了后哈哈大笑,回答说他们在城堡里过得很好,里面并不缺少必需用品,他们相信城堡用坚硬的石头和木头建成,不会有塌下来的危险。然而,到了最后,矿工们在柱子上放了一把火,主塔分成两半,掉到护城河里去。这时,守卫城堡的士兵才同意出来,他们按照自己的承诺投降了英国人,他们还感谢英国人的礼貌周到!

  根据骑士的准则,只要一名骑士在面对敌人时能体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是输是赢便变得不太重要。事实上曾有一位作者宣称,如果他战败了,国王也不会责怪他;[72]相反,他有勇气与比他强的对手一决高低,那是一种荣誉。 普瓦提埃战役 后,黑王子设晚宴招待被俘获的国王约翰,他坚持要亲自谦恭地服侍这位战俘,他跪了下来,称赞国王那天的英勇行为。黑王子接着说:"我这样说并不是要故意奉承您,我们这边的人一致认为,如果您能屈尊戴上它的话,这个花冠应当奖给您。"

  的确,14世纪骑士的勇敢行为容易遭致批评;如果那时候的骑士少点考虑个人的勇敢,多注意战术的话,毫无疑问,他们会成为更好的士兵。可是我们对于那种无法把勇敢与鲁莽区分开来的年轻气盛带有天然的钦佩之情。在百年战争的史学家所叙述的有关愚蠢的故事中,再没有比星章骑士团(Order of the Star)的故事更为过分的了。编年史学家让•勒•贝尔(Jehan le Bel)说,这个骑士团由约翰国王 仿照亚瑟王时期的圆桌骑士的方式于1352年创立。它由法国三百名非常勇敢的骑士组成,每年国王均召集大家在一起,互相讲述各自的辉煌历险故事,或自上次聚会以来所经历的事情。国王指定两三名文员负责将这些历险故事记录下来,宫廷最后从中遴选出最勇敢和最有声誉的骑士,并给予奖励。不够勇敢的人是绝对无法进入这一骑士圈子的,因为该圈子里的人都必须发誓决不在战场上临阵逃脱……可是,该骑士团成立的第二年便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大群来自英格兰的武装人员前来帮助蒙福特(Montfort)的伯爵夫人,他们蹂躏了查理•德•布卢瓦(Charles de Blois)所控制的乡村,于是约翰王便派遣星章骑士前去阻拦。当英国人听说他们到来时,便设计了一场伏击;法国人卤莽地往前推进,结果都被击毁,全军无一生还,包括八十九名星章骑士在内,因为他们曾经发誓决不后退。[73]编年史家继续说,这是最后一次听到有关贵族骑士团的事情。

  但是,这些战争最令人愉悦的特征是对俘虏的处理。用弗鲁瓦萨尔的话来说,对手被捕获时,他会被当作是兄弟,在某个指定的时间限度内,他被允许回家并呆在自己家里,然后他会自己跑回来交纳赎金。与礼貌周到的准则刚好相反,赎金的额度定得相当高--高到足以让交纳人倾家荡产。不过有时俘虏也被要求交付他能够交纳的款项,例如迪•盖克兰的情况就是如此,他被黑王子俘获后,对于这名法国俘虏所说的他将要支付10万法郎的巨额款项,王子表示十分惊讶;根据其传记作家的说法,这名法国俘虏声称,在法国,没有一位能够纺纱织布的女人会吝啬这个数目的赎金。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礼仪,无法遵循这一礼仪的人,都要受到严厉的批评。该编年史家就是出于这样的理由表示出对日耳曼人的严重不满的:他说,一名贵族宁可落入撒拉逊异教徒的手中,也不要被日耳曼人抓到,因为后者虐待他们的俘虏,并从俘虏身上勒索大笔钱财;他还说,没有人会愿意与这样的民族并肩作战。

  在有关这一时代的总体秉性方面,我们不要为刚刚引用的记载所欺骗。毫无疑问,在举出百年战争历史上的某种慷慨行为的同时,我们可以说出一大堆残暴与背信弃义的例子来,不过,这些骑士行为被当时的编年史家所强调,这对于14世纪的历史而言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有关这一时期的骑士的一段叙述值得特别提及,因为它对流传至今的授职仪式作了最好的描述。这段叙述来自修士圣德尼(St.Denis)所撰的编年史,他记载了法国国王查理六世 如何给西西里国王和他的兄弟查理授予骑士称号。仪式在圣德尼修道院举行,该修道院是事先为王后及其女眷和王室家人修建的。在主庭中建造了一个长64码、宽12码的大厅,[74]大厅被白布和绿布覆盖着,并装饰着用金子和丝绸做的挂毯,不同的挂毯描绘不同的主题,其华丽程度足以令观众目瞪口呆。在修道院外面,120码长的空间被推平,清出一片用作骑士比武的空地,并搭起一个亭子供女士们驻足,这些女士主要负责主持比武大会和颁发奖品。五月一日那天,两位王子穿上特别的服装,骑马离开巴黎,前往圣德尼修道院。编年史学家说,根据古老的惯例,他们穿着一件用黑灰色料子做成的又宽又长的斗篷,他们的衣服上和马具上均没有金饰。他们的身后还拖着和系着一块同样质料的布作为服饰,这是当时出远门时那些老扈从们经常要遵循的老习惯。他们一到达修道院,便先进入一个小院落,在那里沐浴净身,所需设备早就准备妥当。接着,他们把身上的衣服换成骑士的衣服,然后走进教堂,在教堂里,他们在殉道者的圣物前祈祷。依照古老的惯例,在用完晚餐后,他们被领到圣坛前去整夜祈祷。翌日上午由主教主持弥撒大典。从国王的卫队派来了两名侍卫,从回廊的侧门进入教堂,他们各自手持一把出鞘的宝剑,剑把上悬挂着一个金色的踢马刺。跟在他们后面的是国王,与国王一起走来的还有西西里王及其兄弟。他们走到圣坛前坐了下来,等待着法国王后和西西里王后的到来,这时,国王的教士开始唱弥撒。弥撒结束之后,主教走了过来,两位王子跪在主教面前,要求被接纳进骑士团。接着,他们便宣誓,国王为他们佩戴宝剑,并命一名骑士为他们系上踢马刺。最后,主教向他们祝福,两位骑士被领到宴会大厅,他们在那里陪着国王、贵族和女士们用餐。用餐完毕,他们便通宵达旦地跳舞狂欢。接下来的四天时间主要是用来举行马上枪术比赛和大摆筵席,描述这些场面的修士不得不接着说:一个修道院本不该有这样一种气氛。

  仪式并不总是象该编年史中所描述的那样复杂,[75]这点无须多说。当圣路易的十字军战士在埃及登陆时,弗鲁瓦萨尔在撒拉逊人面前把一艘小艇上的侍卫封为骑士,因此这次仪式最为简单。骑士称号的授予,常常是在战斗前后。弗鲁瓦萨尔叙述的一个有趣故事,生动地勾勒出了这一习惯。当法国和英国的军队在约定开战的那一天来到布龙佛斯(Buironfosse)时,在法国的队伍中突然出现了一阵骚乱,他们以为英国人发起了进攻。于是,埃诺的约翰(John of Hainault)立刻组建起一支由40名骑士组成的队伍;可是战斗并没有开始;原来骚乱是由一只野兔引起的,这只野兔跑进了法国的营地,因此,这些新骑士后来就被称为野兔骑士。

  Ⅴ

  骑士制度的最后一个方面也不得不被考虑到,那就是比武大赛。这种比武大赛不仅在和平时期为骑士的尚武精神提供一种发泄途径,令到他在战斗的空隙中也能够赢得"荣誉",它也是那个时代的盛大的社交活动,因为它把来自各国的骑士聚拢在一起。特别在百年战争期间,只要敌对状态暂停下来,我们就会看到骑士们在英吉利海峡两边来来往往,参加在英国或法国举行的比武大会,参赛者都是最近在战场上看到的老面孔。偶尔,比武大会也是成功骑士的一个收入来源,他能够赢得马匹或武器等大大小小的奖品:例如,《韵文故事集》(Fabliaux)一书为我们描写了这样一名骑士,他抱怨教会禁止骑士比武大赛,因为他被剥夺了谋生的唯一途径。

  比武大赛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对一的骑马或徒步枪术表演,另一种是狭义上的马上比武,它采用多人互斗的方式,实际上是模拟战斗。1285年在肖旺西(Chauvency)举行了一次标准的比武大会,其全程安排如下:第一天是星期天,为大会报到、有关人员集中和举行庆典的时间;[76]星期一和星期二用来举行一对一技艺表演;星期三为休息日;真正的马上比武和多人互斗则安排在星期四进行。在每一场比赛结束后的晚上,均有唱歌、跳舞和饮宴等娱乐活动。

  弗鲁瓦萨尔对圣安格勒韦尔(St.Inglevert)的报道,生动地勾勒出了比武大赛的准备工作的几个重要步骤。当查理六世呆在蒙彼利埃(Montpellier) 时,由于有城里女士们的陪伴,他感到快乐无比,这时有三名年轻贵族被这群女士的殷勤礼貌的社交热情所激怒,于是便发起了挑战,国王同意了,内容如下:

  为了了解法国边界和边远王国的高贵绅士、骑士及侍从,我们于5月20日来到了圣安格勒韦尔,我们将在这里连续呆上三十天,除了星期五以外,其余的每一天我们均宣布解除来自一切地区和国家的骑士和侍从受其行为规范束缚的誓约,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使用长矛或投射器、或两者一起使用,通过五个回合来决定输赢。在我们的住处外边,我们会放置作为我们武器装饰的战争之盾和和平之盾。无论谁想参加比武,请他提前一天到来,他必须触摸他所选定的那一根标杆。如果他摸到战争之盾,他在第二天便须与他所摸的那个盾的所有人进行殊死的决战;如果他摸到的是和平之盾,他将进行一场友谊的比赛。

  凡是来触摸我们盾牌的人,必须把自己的名字报给照看盾牌的人。凡是与我们比武的外国骑士和侍从,必须带上一位贵族朋友,我们也会这样做,这位陪同的朋友将决定各自一方应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方式。

  我们请求所有接受我们挑战的骑士和侍从,不要以为我们所进行的比武是出于专横自大、傲慢、仇恨或不怀好意,因为我们唯一的愿望是得到他们体面的支持和友谊……

  这项告示在规定的集会前三个月已经在英国、西班牙、[77]德国、意大利公布,目的是给来自远方的骑士有足够的时间作准备。与此同时,赛会的接待方也做好了充分准备:搭起了帐篷,指定了传令员、喇叭手、乐人和歌手等,并为款待来宾运来了大量的好酒与食物。

  我们将让上述那三位法国骑士去伸张法国的荣誉,他们在整整三十天的时间里都在扮演这样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并没有引起任何的伤害,因此我们将看看各种各样的文献所描述的有关比武的其他场面。本文的相关插图选自15世纪一个名为《小让•德•桑特》(Le Petit Jehan de Saintre)的作品。根据该作品,桑特在一支庞大队伍的簇拥下来到了竞技场,在他前面开路的有骑着马的鼓手、歌手、喇叭手、传令员、纹章主管员;军械师用驮畜驮着一箱箱的武器;接着而来的是标有徽章的军旗,它悬挂在一支长矛的顶端;桑特本人骑在一匹装饰华丽的战马上,他的侍卫紧紧地跟随其后。在比武开始以前,长矛必须经过度量过,然后两名斗士以自己的生命和荣誉对上帝发誓:他们决不使用灵符、药草、魔咒或其他类型的魔鬼计谋,他们在内心里决不产生恶意或仇恨,他们只是带着获取荣誉和好名声、以及赢得女士们好感的目的参加比武。发完誓后,他们就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去戴好自己的头盔;戴好头盔后,他们再走出来,此时,桑特在胸前划十字,站在竞技场中央的司仪大喊一声:"开始!"于是,两名斗士向对方猛力冲去,"就像被打开锁链的两头狮子。"

  观众从看台上观战,他们盯着每一个动作,随时准备抗议违反比赛规则的现象。插图里那位贵妇人脸上兴奋的表情说明观众的情绪有时被带到了顶峰。有一件作品描绘的是热情高涨的妇人们把袖口和头巾都脱了下来,以作为她们所喜爱的骑士的装饰物,她们在比赛后才尴尬地发现自己竟然披头散发和袒肩露臂;可是,当她们看到她们旁边的人一样地狼狈和凌乱时,[78]她们便会转羞为喜,发出会心的笑声。

  观众两旁的传令员也大声叫喊,支持他们的庇护人,并对比武的全过程进行高声的评论。描绘肖旺西比武的诗歌谈到,在一场激烈的比武中,两名骑士都从马上摔了下来,这时,一名传令员走到女观众面前,对着她们大声说:"看看这些骑士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为了你们,他们典当了他们的土地和人;现在你们看到他们正处在死亡的危险中……至少你们应该用忠诚的鼓励对这些体面地和无暇地为你们服务的人表示一些抚慰吧;有了这些鼓励他们会更好受,因为上帝决不会让一名教士聪明到用花十五天功夫从一名女士那里得到的东西来教一名骑士达六十年之久。"

  Ⅵ

  要确定骑士制度衰落的大致时间是很困难的。早在12世纪时,就有作家说那时的骑士制度并非原来的样子,但是,这只能说明,在同时代人的眼中,骑士从来就没有达到罗兰所代表的理想主义的标准。而且,甚至在骑士制度"达到顶峰"时,我们也能够找到社会对它的批评,这类批评可以跟斯塔埃尔夫人(Madame de Stael)的批评相媲美,她对现代法国缺乏骑士精神感到痛心。然而,毫无疑问,在14和15世纪期间,由于在战争中使用了更加实用的作战方法,骑士的威望开始下降。查里五世 看不起他父亲约翰的骑士战术,约翰就象武侠之歌中的英雄那样,在普瓦提埃手提斧头参加战斗;路易十一世 在所有国王中最缺乏骑士风度,他的顾问科米纳 声称他相信弓箭手而不相信骑士。不过,骑士制度仍然获得了某种道德力量,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财政大臣热尔松(Gerson)的训诫中看得出来,他谴责铺张浪费和暴饮暴食的坏风气,认为这些与骑士的效能不相符;我们还可以从克里斯蒂娜•德•皮桑[79]的作品中看到这一点,她在《奥西书信集》(Epistle of Othea)一书中,为骑士行为拟定了一百条戒律。而且在1398年,为了保护不幸的妇女,马歇尔•布西科(Marshall Boucicault)还创立了白色女子骑士团(Order of the White Lady)。甚至在一个世纪以后或更后的时间里,在意大利战争 的"辉煌与硝烟"当中出现了某种骑士精神的复兴,例如,弗朗西斯一世 在帕维亚 被打败并被俘获之后,他给自己的母亲写信说:除了他自己的荣誉以外,别的所有东西都丧失了。然而,我们只须读一读布朗托姆(Brantome)关于查理八世 进入那不勒斯的记载,就足以知道"高贵的骑士团"堕落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当这位国王穿过城市街道时,意大利女人以其华丽的穿着、美貌和高贵令法国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她们向国王请求获得骑士头衔。布朗托姆接着说:"国王为了取悦于这些夫人和有更多的时间来欣赏她们的美貌、高贵与华丽的服装,他没有拒绝她们的要求。"

  可是,我们只是在16世纪时才遇见到像巴亚尔 这样一位杰出的人物,他是一位毫不畏惧和无可挑剔的骑士,在法国取得马里尼亚诺 胜利后,他授予年轻的君主弗朗西斯一世骑士称号。自法国诗人赞颂罗兰的美德以来,四个多世纪已经过去了,在这期间,"骑士的"(chivalrous)这一术语逐渐地表达出许多概念来;不过,我们要想在巴亚尔的特质中认出--如他的传记作家和忠实的仆从所记载的那样--我们发现于早期叙事诗中的理想骑士的概念,是没有任何困难的。他说:"当优秀的骑士毫不畏惧和无可挑剔地死去时,所有的骑士都应当服丧致哀……他把热爱和敬畏上帝摆在万事万物之上,从不诅咒和亵渎他,在一切万物中只倚赖于他……他的勇猛无与伦比,在审慎方面他像费比乌斯•马克西姆 ,在敏锐进取方面他像科里俄拉尼斯 ,在力量和勇气方面他像赫克托 ,对敌人凶猛残酷,对朋友温和平静、殷勤和蔼……他是一名伟大的施舍者,但他总是偷偷地施舍……他内心里尊重一位只有一百法郎收入的高尚绅士,就像尊重一位有十万法郎收入的君王一样。[80]他完全鄙视世间的不义之财,他清楚地证明,他死的时候并没有比他出生时更富有。"


德国的骑士制度

  伦敦大学德语教授,阿特金斯(H.G.Atkins)

  在讨论"德国的骑士制度"这个话题时,我将尽可能把范围限定在骑士以及这个国家所特有的骑士精神的体现上。前面几位作者已经谈及许多基本问题,因此我有更多的时间来阐述我这个特别的主题。

  在德国像在其他别的地方一样,骑士制度建立在封建主义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之上,并在十字军当中找到了其理想的活动领域。除了为俗世的领主效劳之外,还加上了为天国的领主 效劳;武士成为基督教骑士。当在为领主效劳和为上帝效劳之外,再加上为女士效劳的时候,中世纪骑士在生活和艺术上的理想就变得十分全面了--德语通常使用Herrendienst(为领主效劳),Gottesdienst(为上帝效劳),Frauendienst(为女士效劳)等三个词语来概括这三项内容。

  法国被公认为是产生骑士制度的国家。那么,德国在这种制度的形成或造就这种制度产生的条件方面起到过什么样的作用呢?如果我们回到封建制度--这是骑士制度崛起的必要条件--形成的初期,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那时法国和德国作为两个截然分开的实体并不存在,因此要说出哪个国家首先在骑士制度方面走出第一步是不可能的。

  尽管其前人已经有了某些发端,但封建制度肯定是由查理曼建立起来的,他用这种制度取代了更为古老的日耳曼体制,这在《尼伯龙根之歌》 中得到了反映;在这种制度下,国家被认为是王室的私有财产,国王被一班忠心耿耿的武士所包围,因为服务与报酬的共同利益把他们与主人连结在一起。

  [82]第一个得到圣城 的封建君主权的人正是日耳曼诸侯和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十字军战士试图为查理曼的这种权利辩护,并把它转变成一种确凿的现实。如巴克博士(Dr.Barker)所说 :"查理曼与耶路撒冷的关系极其密切:该城主教曾于800年把该城的钥匙和一个高脚杯赠送给他;807年,哈龙•阿尔-拉西德 也确认了这一象征性的转让,并承认查理曼是耶路撒冷的保护者和圣墓教堂的所有者。查理曼在圣城创办了一间收容院和一座图书馆;这使他成为第一位十字军战士和圣地的征服者,如此看来,后来的传说并非没有事实根据。"

  在他的孙辈统治时期,根据843年的《凡尔登条约》(Treaty of Verdun),查理曼帝国分裂成为三个独立王国,它们演变成现代的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三个国家。在三个国家中最西边的西法兰克,即后来的法兰西,(Frankenreich,Francia),由于日耳曼种族与拉丁文明的接触而逐渐产生了骑士制度。诺曼人(Nordmannen)于911年建立了自己的诺曼底公国,到了该世纪末期,他们又殖民于南意大利和西西里岛,其实,封建主义对骑士制度的贡献,在诺曼人身上体现得更加直接。因此,如果说12世纪的德意志人是从法兰西学到了骑士制度的话,那么他们不过是从他们的日耳曼的堂兄弟那里学到的, 即从他们那里重新拿回了一部分古代的共同遗产,这一遗产受到了另一种类型的文化的潜在影响。

  封建主义起源于把土地颁授给法兰克君主国的官员,这种土地颁授造就了一个特权阶级,它的地产与权利最后变成世袭。在查理曼和他的继任者进行战争期间,这些有土地的贵族在国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穿盔戴甲的骑士日益显得重要,因而有必要扩大这支特别能战斗的阶级的数量,从12世纪开始,通过与古老的自由骑士的合并,[83]骑士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而获得了一个德国的名字:Ministeriales 或Dienstmannen 。这些骑士是贵族或王侯、甚至是皇帝本人的附庸,作为服兵役的回报,他们从领主那里得到封地,而且往往获得相当重要的职位和影响力。尽管他们仍然使用其领主的姓氏--就像一个苏格兰氏族使用其氏族首领的姓氏那样,但他们也常常得到自由封臣的身份。他们在财富和声望方面有可能超过较老的自由贵族成员--特别是如果他们是为皇帝服务的话,他们所拥有的优势令到上述这一等级的一些成员加入他们的行列中去。正是这个新的骑士阶级,即Dienstmannen,为中世纪德国文学史上的主要诗人提供了素材。

  尽管骑士的起源不同,但他们都属于一个特权阶级;从皇帝以下,所有的骑士都是战友,地位平等。骑士们不仅在自己的国家里,而且在所有国家里都被训练成为一个巨大团体的成员。它是一个世界性的等级体系,是朝着普遍性方向努力、寻求整个已知世界一体化的一种体现--与现代精神相比,这一点正是中世纪最引人注目的特征之一。

  然而,尽管在这个阶级的内部存在着一种足以消除一切出身或财富上的差异的共同精神,可是这个特权阶级却被一条巨大的鸿沟从普通民众当中分离出来。它已经适应了中世纪社会那种呆板的构架,在这个构架里,人们拥有自己的位置和权利--不是作为一个个体或作为单个的人,而是作为社会有机体中的一个贴有标签的单元。

  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之上嫁接出了骑士制度的理想,这种骑士理想是德国人从其西方邻居那里学来的。在法国形成了一套有关新的社会理想的礼仪和仪式;于是便产生了一种显示出谦卑的力量概念,这概念既包含着"面善心狠",也包含着较强性别对较弱性别的自愿服从。骑士准则中的许多内容均与较早时期德国人生活所特有的美德形成鲜明的对照。[84]人们几乎无法想象,任何类似于其实际形式的骑士理想竟然会自发地产生于德国的土壤上。在没有在道德价值的范围中对德国人的民族性格作出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就提出这一假设,这也许是一种冒险。这并不是优越或卑劣的问题,而是差异的问题。骑士制度的基本美德本身是高尚的,因而人们才能在任何慷慨的民族的灵魂中找到一种反响;不过与这种崇高和深远相混杂的是大量的矫揉造作和人造痕迹,人们期望,德国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样一种不自然的特征,比其他某些民族要少些,而后者则常常喧宾夺主,结果便失去了其最宝贵的东西。社会交际中的优雅从来就不是德国人突出的民族秉性,德国人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实际上,他们很容易鄙视而不是欣赏这一秉性,他们把该秉性与伪善联系起来。格言"Sein nicht Schein"--"是什么,不要看起来像什么",便道出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德国人的本能,即蔑视一切模拟造作的倾向。

  因此,在整个中世纪里,法国被广泛地认为是产生了新型骑士文化的国度,在整个欧洲中,法国人被认为是殷勤礼节与社会修养的主人。12世纪时被引入德语中的有关比武、盔甲、服装和食物的法语名称,便证明了这一起源。用法语单词来取代德语同义词、或在德语单词后面加上法语单词的词尾,均被认为是一种时尚。在最初时,由于法国北部的骑士是最重要的榜样,而佛兰德 骑士又是德国人最近的邻居,因此他们也是最早让德国人着迷的骑士,既然他们是这种新型文化的享有威望的传播者,我们便在一种德国礼仪混合语中找到了许多佛兰德语的词汇。

  因此,法国习俗总是被其德国的伙伴原封不动地加以采纳,这并不是开玩笑。甚至所有仪式中最重要的仪式--骑士封授仪式,也在德国中采取了一种不同的形式。用剑轻轻敲打被封者的肩膀,法语用colée,表示"敲打"的意思,德语则用swertleite,这是一种给年轻骑士佩戴宝剑的仪式。[85]只是到了后来,colée即德语的Ritterschlag才变成了加入骑士队伍的象征。

  在德国,骑士的黄金时代无疑是在著名的红胡子、皇帝腓特烈一世--在意大利被称作"巴巴卢莎" --统治时期。他后来成为传说中的理想的骑士英雄。1184年,巴巴卢莎在圣灵降临节期间为自己的两个儿子亨利和腓特烈举行骑士封授仪式,这一庄严的典礼把这个新等级的正式形成及其重要性和尊严彰显给了整个西方世界。据说当时有70,000名骑士参加了典礼,他们不仅来自德国,而且来自法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在进行典礼的三天时间内,所有重要骑士都成了皇帝的客人;为了招待他们,在莱茵河畔的旷野上建起了一整片的帐篷和窝棚;骑士们竭尽所能地显示出了华丽的服饰、庄重的礼仪、殷勤礼貌的风度、娴熟的技能和威武勇猛的气概。巴巴卢莎不顾六十岁高龄,亲手折断了一根最好的长矛。海因里希•冯•费尔德克(Heinrich von Veldecke)是新宫廷史诗的第一位诗人,他在《埃尼伊特》(Eneit)一诗中,把这一场盛大的典礼比作埃尼亚斯(Aeneas)和拉维妮雅(Lavinia) 的婚礼,因为他亲眼目睹了这一盛典:

  我从来没有听说
  历史上有过像埃尼亚斯的婚礼
  那样盛大的庆典,
  除非是美茵兹的典礼,
  在这场典礼上,
  皇帝腓特烈
  为两个儿子颁授骑士爵位。

  三年以后,在1187年的复活节期间,在美茵兹出现了又一次隆重的聚会:"Christi Reichstag"--"基督的议会",此次集会决定参加第三次十字军。巴巴卢莎在四十年前曾经参加过第二次十字军,现在他又一次系上了十字架徽章,然后加入到十字军的行列中去,他像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那样,正式地向对手萨拉丁发出了挑战。[86]从这一次开始,十字军在德国人的思想和政策中扮演了真正重要的角色。在政策领域里,他们增加了一种新的妨碍因素,可是在国家的知识生活中,他们通过把德国骑士带入到有教养的西方社会的礼仪中而发挥了一种开明和刺激性的影响。

  历史和传说都说到这位老英雄在眼看就要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却死在亚美尼亚的卡利克努斯河(Kalykadnus)里,可是在德国人的心目中,他作为人们一切抱负的象征和体现仍然活在世上,这种抱负在骑士制度当中找到了信念,在十字军当中也常常找到有价值的表达和成就。

  巴巴卢莎由他的儿子亨利六世 接任。亨利在不止一个方面是出类拔萃的。从他的身上,我们敏锐地看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那是许多骑士英雄所特有的。作为一个擅长写柔情与激情诗歌的作家,他的名字被光荣地刻在吟游诗人名人录上。他写的一首题为《伟大的海德堡》(the Great Heidelburt)的诗歌和一个斯图加特手稿,被放在这些伟大的歌集的最前面,这些歌集的开头是这位皇帝头戴皇冠、手拿权杖、坐在宝座上的画像。他在年轻时,宣称自己可以容忍失去他的皇冠,却不能容忍失去自己心爱的人。然而除了柔情的一面以外,他没有他父亲的魅力,或者他父亲那种真正的骑士品格。他继承王位后,冲突与对立很快就把这位多愁善感的年轻人磨炼成为一个苛刻和残忍的现实主义者。没有人象他那样放肆地使用帝国的权力--"他是他那个年代最伟大的政治家,在许多方面他是继查理曼之后最伟大的皇帝。" 但是,他同样会做出一些卑鄙低下和令人厌恶的残暴事情来。他在英国出了名,除了其他原因外,主要原因是他把狮心理查 关在特里斐斯 的城堡达一年多,只是在得到了一大笔赎金之后,他才肯放人。1194年他怀疑在意大利的巴勒莫 有一个反对他的阴谋,于是嫌疑人被以最残酷的方式处死:乔丹伯爵(Count Jordan)被放置在烧红的宝座上,用钉子把烧红的皇冠钉在他的头上,其余的人则先被用马拉过街道,然后再被处以绞刑、火刑或遭活埋。1197年,[87]他在统治了七年之后,在32岁时死去,不过他短暂的生涯倒是质朴的中世纪所特有的戏剧性反差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不打算详细谈论十字军东侵的总体情况或德国参与十字军东侵的具体情况--这个话题已经被研究得很多和很好,我只想简单地谈谈巴克博士(Dr. Barker)早已提到的工作。但是,有一个问题还是需要更全面地来考虑。赫恩肖教授 早已论述了较大的十字军骑士团,其中包括医护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在这三个骑士团中,条顿骑士团最令我们感兴趣,因为不但它的所有成员都是德国人,而且它在德国的--而不是圣地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在三大骑士团中,条顿骑士团成立的时间最晚,在1198年时它才成为一个单独的机构。耶路撒冷的基督教王国被毁灭以后,德国的骑士无家可归,他们在威尼斯暂时居住了一段时间。此后,受霍亨斯陶芬王朝 皇帝腓特烈二世 的委托,并得到教皇格列哥里九世 的批准,他们在团长赫尔曼•冯•萨尔查(Hermann von Salza)的带领下,开始执行一次重要而又艰苦的任务,那就是对作为异教徒的普鲁士人进行皈依和教化。这是一场漫长而又充满血腥的斗争,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战争之后,他们才成功地巩固了自己的王国,即日耳曼人的普鲁士骑士领地。1309年,这位团长在诺加特(Nogat)上的马林堡 建立了自己的官邸,从此以后,普鲁士便以这个豪华的官邸为中心,被以模范的方式统治了两百年,并成为日耳曼最繁荣的省份之一。建城堡是为保证新领土的安全,在城堡的周围发展出了许多城镇,其中最有名的是柯尼斯堡 。在马林堡,团长受到大约三十名"骑士团领地指挥员"(Komture)的支持,他们来自各个各自为政的骑士团据点。在14世纪下半叶,农业的繁荣、贸易与商业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可是到了15世纪时,开始出现了逐渐衰落的现象;城镇谋求独立,而骑士团以外的贵族则与波兰人合作。在1410年,骑士团在坦能堡 战役中遭到波兰人的重创,[88]在进行了一场长期的斗争之后,1466年,骑士团在所谓"带刺的和平条约"的逼迫下,把其领地的一半即西普鲁士,连同团长官邸所在地马林堡一起割让给了波兰人,它自身则以波兰人封地的形式保留了东边的一半,即东普鲁士,并以柯尼斯堡作为其首府。自此,骑士团的这颗明星开始陨落,要不是骑士团团长霍亨左伦家族 的阿尔布雷希特•冯•勃兰登堡(Albrecht von Brandenburg)于1525年时把骑士团领地转变成为波兰国王所持有的世袭公爵领地的话,东普鲁士也会落到波兰人的手里的。

  作为路德早年的一名追随者,阿尔布雷希特也是第一个伟大的精神贵族,他利用了骑士团领地世俗化改革所提供的可能性,把自己变成了一位世俗王侯。后来美因兹和科隆的大主教也作过同样的尝试,但是没有成功。然而,阿尔布雷希特的家族统治是短命的。他的爵位由其儿子继承,他的儿子死后,普鲁士便落入他的女婿约翰•斯吉斯蒙德(Johann Sigismund)的手中,此人是勃兰登堡的选帝侯 ,即大选帝侯 的祖父。于是,我们便看到了一个伟大的十字军骑士团的历史,这个骑士团与现代欧洲中最著名的一块领地 和王朝 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果说德国的骑士通过与其法国同伴在十字军东侵中的接触,很快就学习到12世纪生活和行为举止上谦恭(courtoisie)的新理想,那么他们也很快便学习到对这些理想的文学表达方式。在非常短暂的时间里,新文学凭着自身的艺术技巧和优雅,取代了较为简朴和较为自发的天然形式。在法国,"武侠之歌"在12世纪时让位给了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式的叙事诗。克雷蒂安•德•特鲁亚的作品只是在1160-1175年间才出现于法国,可是它早在1191或1192年就由哈特曼•冯•奥埃 介绍到德国来。德国人模仿普罗旺斯诗人和法国北部诗人的写作风格;普罗旺斯诗人侧重于抒情诗,而北部诗人则擅长于叙事诗。

  我们知道,骑士阶级在这场新文学运动中起带头作用。伟大的海德堡手稿包含了140位诗人的作品;[89]这些作品的作者除了皇帝亨利以外,还有国王、王侯、伯爵、男爵以及一般骑士。诗歌作者不再是修士或吟游诗人,而是巨大的世俗团体的成员。因此,这种文学本身就具有骑士气派;"骑士社会的"(H?fisch)一词本身就是这个新时代的最高的赞美词。这些骑士诗人首先对自己的骑士身份感到自豪,他们把自己的诗歌成就看作是伟大骑士等级的尊贵身份的一种附属品。因此,哈特曼o冯o奥埃在其两个独立作品中,一开始便称自己是一名骑士,然后便小心翼翼地澄清说,自己只是在没有严肃工作的时候才去进行文学创作的。沃尔夫南姆•冯•埃森巴赫 坦率地承认,军事生涯才是他的真正职业,而对于文学,自己无异于是文盲。

  在这种新潮流的影响下,诗人们首先背弃了古老的民族英雄故事。像古德龙(Gudrun)那样粗俗和严酷的武士、像布伦希尔德(Brunhilde)那样在体力格逐中击败了其求婚者自己却被吹到海上去受尽折磨的女主人公们,开始被充满着理想和较为文雅的人物所取代。在较晚时,他们的确恢复了自身,他们用骑士的服装刷新自己和装饰自己,使自己更适合于出现在宫廷上;但是,西格弗里德 和迪特里希(Dietrich)曾经一度为埃里克(Erec)和伊维因(Iwein)及其他亚瑟时代的骑士让路。野蛮的体力较量、抛石块、掷标枪以及树林里的疯狂追逐等,让位给了正式的比武和比赛。社会道德价值观也随之出现了重大的调整。有关勇敢(mannesmuot)和忠诚(triuwe)等古老的日耳曼人美德被保留了下来。但是,这种忠诚不再是冷酷无情的破坏性力量--如哈根(Hagen)在《尼伯龙根之歌》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对君主或女士的忠诚被排除在其他道德要求之外,并认为说谎、背信弃义和暗杀是正当的。它融入了较为文雅和较多的基督教美德。如今,节制(Diu Maze)成了一种理想的品质--即遵守既定的行为标准和具有社会道德约束力的、或高或低水平下的"良好范式"。在瓦尔特 的一首著名诗歌中,它被描述成一切社会美德的源泉。高度的信心(Hoher muot)也是真正骑士所特有的一种品质,这意味着一名骑士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强烈的进取心。[90]坚韧不拔(Staete)对于骑士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而慷慨大方(milte)作为骑士的另一个重要美德,长期以来受到骑士歌手的高度赞扬。这是一个海阔天高、独来独往的世界,那个时代富有的庇护者那种出手大方的好客热情是今天我们所难以想象的一件事情。这也是一切高级流浪汉和低级流浪汉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对于任何具有流浪性格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诱惑。瓦尔特•冯•德尔•佛格尔魏德在他的一首诗中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生动和有趣的图画,诗人自己因为没能分享被丢弃的财宝和没能参与瓦特堡 --赫尔曼•冯•图林根(Hermann von Thüringen)伯爵的宫廷所在地及传说中的歌手大赛的场所--的狂野活动而感到失望,这一失望为该图画增添了色彩。

  如果你认识听力不佳的人,

  请你替我传话,除非他想让自己的耳鼓被撕裂,

  叫他不要靠近图林根 的宫廷。

  在一群人把另一群人挤到门口之前,

  我已经加入到大家的行列当中,

  直到我再也不能挤进去为止;

  人们所能听到的只是奇妙的声音。

  伯爵的确是这样营造他的宫廷的,

  为了这些可爱的侠士,

  他一定花光了他的所有,

  他自己就是一位真正的优胜者。

  我知道他的奢华气度和不凡的身手:

  如果他为一桶酒而一掷千金,

  骑士们无不发现他的酒杯常常溢满。

  他们试图把荣誉(ere)、世俗财富(guot)与上帝的恩典(gotes hulde)合并一起,这是瓦尔特在他那首很可能是最有名的诗中所悲叹的困难任务。这首诗写于亨利六世死后的那段国内纷争频仍和混乱的日子里,这解释了它在结束时为何充满阴郁悲观的语调。他所描绘的那种雕像般庄严的姿态激励了那个著名图解的重新出版,就如同斯图加特手抄本中的变体那样。

  我曾经两腿交叉地坐在一块石头上独自沉思。

  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托着下巴。

  我就坐在那里,陷入深深的沉思,

  我在思考一个人一生应该怎样度过,

  为了拥有这个世界,

  所有的男人都应该重视三样东西:

  [91]荣誉与世俗的财富--

  这两样东西往往会互相带来伤害--

  最后一样是上帝的恩典,

  可是如今,人们更看重头两样东西。

  我很高兴把这三样东西都奉为神圣,

  呜呼哀哉,这三样东西却不能同时存在一个人的心里。

  人们的行为后面藏着不忠,

  罪恶到处肆虐,

  大大挫伤了正义与和平。

  除非荣誉和财富退居其次,

  否则,上帝的恩典连同这二者,

  均无安全可言。

  反映这些新理想的文学作品,无论它们的来源或主题是什么,都是从法国传入德国的,因为法国是中世纪伟大的信息交换场所。在其中心,有亚瑟王传奇故事,它在法国已经发展成为表达骑士理想的一种载体。人们的兴趣不再放在为国家和信仰而进行的民族斗争上,而是转向单个的骑士和他们稀奇古怪的冒险经历上;作为一个背景,我们拥有凯尔特人的仙境,这个仙境孕育出了毒龙、巨人、吃人妖魔、侏儒及神秘城堡等故事。它就是中世纪的浪漫主义运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物质经济基础。劳动者只是被看作是一群行为粗俗、脾气古怪的人,是这些高等级人士的衬托,他们无法分享后者的行为准则,也无法理解后者的礼仪。

  然而,德国人并不仅仅是翻译者;他们在不同程度上给他们的译本盖上他们自己的和具有民族特性的烙印。从整体上看,法国人更加现实地描写他们的人物及其行为,而德国人则把这些人物和行为加以理想化。法国人的态度更趋于客观,而德国人则允许自己的情感立场表露出来。德国人更加详尽地叙述所涉及的道德问题;法国人较为天真,我们发现他们能够反省,有些形而上。

  虽然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主要诗人是南部德国人--哈特曼是士瓦本 人,沃尔夫南姆是巴伐利亚 人,戈特弗里德 是阿尔萨斯 人,瓦尔特是奥地利人--但把骑士叙事诗引进德国的海因里希•冯•费尔德克却是下莱茵地区人,[92]他出生在梅斯特利希特(Maestricht)附近。我们知道,德国的这一地区特别受到法国的影响,在第一次十字军东侵期间佛兰德骑士起着重要的作用。新的时尚正是从中莱茵和下莱茵地区传播到德国的其他地区的。

  费尔德克的《埃尼伊特》出现于1180至1190年间。它并不是维吉尔的忠实翻译本,而是一名匿名的诺曼诗人于大约1160年间所写的《埃尼亚斯传奇》(Roman d'Eneas)的自由和个性化的翻译本。该法国人早已使用那个时代的朴实风格把这一拉丁作品变成了一首骑士叙事诗,而费尔德克则在这一点上仿效了他。就当时而言,这种优美的韵律新形式的第一个范例的重要性,可以从他的同时代诗人的赞美之词中看得出来。沃尔夫南姆把他看作是自己的老师,称他为"贤哲费尔德克",而戈特弗里德•冯•斯特拉兹堡则用华丽的词藻说他把第一枝嫩枝嫁接到德国的语言之中,它已经长成开满鲜花的树枝。

  使当时人受到吸引的,并不是历史的真实性--当时人对这种历史真实性是完全冷漠的--而是那幅刻画埃尼亚斯 及其勇士们的冒险经历、他与迪多(Dido) 和拉维妮雅(Lavinia)的浪漫而又伤感的风流韵事、有关盔甲和比武的描述以及宫廷生活的华丽与盛大仪式等生动画卷。我们首先看到的是,诗人所描绘的埃尼亚斯与拉维妮雅的婚礼场面之壮观,只有1184年巴巴卢莎在圣灵降临节期间举行的盛大典礼可以与之相媲美。

  如果说费尔德克创作出了第一首骑士叙事诗,那么,哈特曼•冯•奥埃这位士瓦本人则把亚瑟王叙事诗介绍进德国来。从许多方面来说,他都是那个时代典型的诗人。他在《可怜的海因利希》(Der arme Heinrich)开首几行中告诉我们,他本人是侍从中的一名成员,是一家贵族的附庸。

  有一名骑士是如此博学,

  他能够读通他在书中

  看到的任何东西。

  他的名字叫哈特曼,

  他是奥埃的一名附庸。

  [93]他显然比大多数人接受过更好的教育。我们知道他参加过一次十字军。他写过两个短篇宗教故事,一个是传奇《格列哥里乌斯》(Gregorius),另一个就是田园诗式的故事《可怜的海因利希》,后者长期受到人们的喜爱,各色各样的诗人都在复述着这一故事。英语读者主要是从朗费罗 的《金色传奇》(Golden Legend)中了解到这一故事的。

   然而,我们在这里主要关注的是他的有关克雷蒂安•德•特鲁亚的亚瑟王传奇的两个译本:1911年的《埃里克》(Erec)以及约十年以后的《伊维因》(Iwein)。人们之所以对《埃里克》特别感兴趣,是因为除了1180年时有过一个更为原始的《特里斯坦特》(Tristant)以外,它还是德国文学史上第一首有关亚瑟王的叙事诗。无论是在《埃里克》还是在《伊维因》当中,我们都可以接触到有关亚瑟王传奇、骑士荣誉和爱情、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等主题。

  埃里克在赢得了自己的心上人之后,经历了过多的爱情折磨,这些爱情变成了他的骑士荣誉的一个威胁。人们对于该故事的情节是太熟悉了,因此没必要加以重复。坦尼森(Tennyson)用其华丽词藻叙述了其中缘由:

  他用甜言蜜语把她包围,

  发誓永远不会离开她,

  却忘记了对国王的承诺,

  忘记了放鹰狩猎,

  忘记了纵马比武。

  * * * * * *

  对她而言,这种健忘是可恨的。

  总之,埃里克犯了骑士的大忌。用德国人的专门术语就是:"他做了不恰当的事情。"(er verliget sich)或用现代学童的俚语来表达对类似违反准则的行为的同样轻蔑:"他成了一名逃避兵役者。"这样,他的骑士伙伴就会与他绝交,并会认为艾妮特(Enite)应当对他的懒惰负责。我们知道艾妮特如何为他赢回了冒险的生活,她本人却为此付出了代价。这里的主要兴趣并不在于显示英雄行为如何赢得爱情,而在于表明在结婚之后真正的爱情如何挽救骑士的荣誉。

  这个故事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靠着这条线索,我们便可以把作为亚瑟王传奇的特征的一系列奇异的冒险经历串在一起,以便对其生活及行为的理想作一个解释。最后,一切都走上了正轨,在哈特曼那里--而不是在克雷蒂安那里,埃里克请求她的宽恕。

  第二部分则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相反的图景。红骑士马伯纳格林(Mabonagrin)的妻子由于过度沉溺于爱情,相信丈夫是不可战胜的,她获得了丈夫的许诺:除非在战斗中被打败,否则决不离开他们那充满田园风光的城堡。埃里克最终打败了他,为自己赢回了骑士的声誉,结果是两个骑士均受到了感化。

  在《伊维因》中,哈特曼模仿了克雷蒂安的《艾瓦因,或里昂的骑士》(Ivain, ou le Chevalier au Lyon)。它与《埃里克》一样,把过度安逸的危险及爱情与荣誉的冲突加以道德化。如果在那里我们所看到的那位妇女宁愿去死也不愿她的丈夫遭受耻辱,那么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妇女却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宁可牺牲她丈夫的荣誉。对于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世界而言,这一中心主题是足够稀奇古怪的。在被警告不要像埃里克那样去做不恰当的事情之后,伊维因从其妻子劳迪娜(Laudine)那里获得允许:他可以外出策马探险一年;可是当他在外面滞留的时间超过预定时间时,她便向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告发了他!这同一个伊维因以前曾杀死了劳迪娜的第一任丈夫,但她还是立刻就嫁给了他,她宁要胜利者而不要失败者,她认为越是强壮的骑士,越能够看护好她的地产。这与古老的日耳曼人的忠诚(Treue)概念、与克里姆希尔德(Kriemhild)为其被杀害的丈夫终身谋求报仇的事迹形成了何等鲜明的对照。在这样一个充满阴谋诡计的世界里,道德价值观有时受到了不可思议的曲解!

  如果我们与哈特曼一样,在面临那个时代的巨大问题时看到了一种不确定性,因而无法协调上帝与俗界、来世与现世愉悦之间的关系,那么在这一部最伟大的宫廷叙事诗作品中,我们便拥有了一幅有关理想的基督教骑士的图画,在这一幅图画里,二者获得了协调。沃尔夫南姆•冯•埃森巴赫的《帕尔齐瓦尔》(Parzival)是整个时期里最完美和最深刻的作品,它体现了中世纪文化的一切最重要的因素。尽管我们无法确知沃尔夫南姆从其先驱者那里得到的影响有多少,属于他自己独创的东西又有多少,但是,该作品的确是建立在法国渊源的基础上。我们惟一知道他加以借鉴的作品是克雷蒂安的《皮儿思瓦尔》(Perceval),尽管两者有相当大的分歧,但沃尔夫南姆必定知道这一作品并明显受到它的影响。不过,沃尔夫南姆的十六卷书中的五卷,即头四卷和最后一卷,在克雷蒂安的残篇作品中根本找不到。[95]沃尔夫南姆引之作为自己作品依据的普罗旺斯人基俄特(Kyot),很可能只是一个文学虚构而已。沃尔夫南姆的《帕尔齐瓦尔》所接受的并不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因素以及整个种类都拥有的随意的动机。然而它基本上是一个独立的作品,该作品充斥着一位伟大人物的信仰和哲学。

  沃尔夫南姆出身于小贵族家庭,他拥有一个非常端庄节制的家--他嘲笑自己家境贫困--在尚未应召出国之前他与妻子和女儿们一起生活。与当时所流行的风尚相反,他坚持真正男忠女淑的婚姻理想。他把骑士服役看作是自己真正的职业和尊严所在,他在其书中第二卷结尾处那著名的段落中说道,"持骑士盾牌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我是一名士兵和一名骑士,

  如果我在战斗中贪生怕死,

  哪位妇人只因为我会写诗而爱上了我,

  她就是一个大傻瓜。

  我们不应当过分认真地相信他有关自己既不会读也不会写的说法。他的法语熟练程度甚至使他足以利用原著,尽管有时也会出现误解,特别是在使用专有名词时。他与瓦尔特一样,都是赫尔曼•冯•图林根的宫廷里的客人,我们知道在大约1204年时他们两个人呆在一起。

  在这里要概括出一首拥有12,000个对句的特别冗长的叙事诗的故事梗概是不可能的,不过它的主要特色是完全为人们所了解的。我们所看到的帕尔齐瓦尔首先是一个有福气的傻子,在他的天真直率中潜伏着某些高贵的气质,这些气质预示着他将来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有关学识发展故事(Bildungsromane)的最早版本,它构成为德国文学和传奇的一个特殊秉性,也就是说,它并不涉及英雄生活中的某个情节,而是通过其幼年到成年的各个不同阶段,追溯他的成长过程。它分成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孩提时代的帕尔齐瓦尔在树林里过着田园诗般与世隔绝的生活;第二部分,他开始具有怀疑精神和叛逆性格的时代;第三部分,他回归到优雅,并被提升到圣杯王座上 。

  [96]一切骑士的主要美德都在其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勇敢、忠诚、诚实、不屈不挠、慷慨,等等。它是人类生命的一种伟大象征;它是这样一个人的故事:尽管充满错误,但他通过自我克制,最终找到了拯救。宗教上的疑虑、犹豫不决、怀疑主义,都是主要的敌人;整首诗的确以这样的忠告开始:如果怀疑潜入了心里,灵魂就会受到伤害。伟大的美德与此相反,它要求在处理人际关系及与上帝的关系时做到坚定不移(staete)和坚忍不拔。因此它是一种中世纪的浮士德,尽管并不存在靡菲斯特 这一角色。

  然而,虽然沃尔夫南姆具有一切深刻的宗教感情,但他一点也不内向。整首诗充满着生活的情趣;充满着华丽壮观的欢愉,充满着色彩和运动,充满着这个装饰的时代所特有的过分奢侈的仪式。他沉迷于对富丽的盔甲或豪华的马具的描述之中。他的语言是新颖的、富有力度的和直接的。他像一名运动员那样,喜爱原汁原味的隐喻;例如他在谈到一个瘸子时,他不仅用"跛脚"这样的字眼,而且用"像一匹跛脚的马那样一瘸一拐地走着"这样的表述。

  他并不是一名弃绝今世生活以便赢得来世永生的黯淡无光的苦行者。他的双脚坚定地站在自己民族的土壤上,他意识到了自己那个阶级的尊严,他是新的教会斗士的一名真正的儿子,是坚强的十字军精神的一位名副其实的代表,他在用武力传播惟一的真正宗教的过程中从来没有忘记取悦于上帝。

  这个时期的第四位伟大的叙事诗诗人是戈特弗里德• 冯•斯特拉兹堡。他在写于1210年的《特里斯坦》(Tristan)中,提出了一个有关妇女品格的概念,该概念与沃尔夫南姆所提出的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对于他来说,爱情是至高无上的。在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Isolde)在前往康沃尔 的旅途上--后者是特里斯坦的舅父、国王马可的新娘,特里斯坦是她旅途中的护送者--在一起分享了媚药之后,一切荣誉和所有义务都被忘记了,他们深深地陷入到一个爱的世界里。他们既蔑视人法,也蔑视神法,毫无顾忌地使用新的伎俩去欺骗自己的丈夫或自己的舅父。在描绘这类充满情感的宝贝人物时,戈特弗里德展现出了精巧细腻的艺术手法;不过他所采用的新样式则是[97]一种对于骑士概念和理想的破坏性影响。

  然而,爱情崇拜被最充分地表现在抒情诗中,而不是在叙事诗中。英格兰的吟游诗人很了解中世纪的德国诗。这一术语通常被用来包容那个时代的所有抒情诗,否则的话它在其严格的意义上便显得太狭窄了,因为爱情尽管是主要的,但决不是惟一的主题。德语的表述方式:Gottesdienst(为上帝效劳),Herrendienst(为领主效劳),Frauendienst(为女士效劳),分别代表宗教、爱国主义和爱情。

  在更为古老的本土抒情诗中--如在著名诗人库仁伯格(Kurenberger)的例子中所看到的那样,男人仍然是老爷和主人,就像高傲和放荡不羁的猎鹰,是女士们渴慕的对象。下列是他的诗中最有名的一节的主题:

  我为自己饲养了一只猎鹰

  达一年零一天。

  我驯服了它

  并梦想他会呆着不走,

  还用金色的丝绳

  绑住了它精美的羽毛,

  但它还是腾空翱翔

  飞到了其他的国度。

  现在情形倒转了过来。这一关系被放置在一种封建的构架上来想像,女士(vrouwe)被看作是封建领主,骑士则被看作是她的谦卑的附庸。如今,渴慕和哀叹的正是他,他为了得到她的赏识而谦恭地服侍她。海德堡手抄本中的一幅插图就很好地表明了这一点,在该插图上,我们看到一个情夫被其情妇绑住了双手,这是一种受奴役的标志。亨利八世 在写给安娜•玻琳 的情书中,称她为他的女主人,称自己为她的仆人,这表明,这些属于骑士时代的术语在当时还没有过时。

  这类充满柔情和悲叹的情人的典型例子可以在某些插图中看得到。苏黎世的市民哈娄波(Hadloub)是一名后期的吟游诗人,他死于1340年左右。在他的朋友最终说服了他的情人接受他之后,他一碰到她的手就神魂颠倒了。他打扮成为一名朝圣者,在她正要做晨祷的时候走近她,并把一封信系在她的长袍上。

  与这种态度保持一致的是悲伤和忧郁的调子,这无论如何也是德国较早时期骑士爱情的特征。[98]这种爱情服务以及表达这一爱情的诗,是一种沿自习俗的东西,它的习俗就像它的诗的手法那样,都是来自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然而,尽管使用了一种借用来的手段,但德国吟游诗人所表达的完全是他们自己的思想和感情。铸模是外来的,而内容则不是。优美的诗律、诗韵和诗节的推敲等都是完全新的东西,其原创性是不容置疑的。它们体现出一种与民族传统的裂口,这个裂口比发现于叙事诗中的更大,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又无法找到像那样的一种整体借用主题的现象。吟游诗在真正的意义上要独立得多,人们很少发现有对一首法语诗的直接模仿,也很少看到有使用法语诗中经常使用的叠句和回音。

  它的确带来了诗歌在纯艺术性方面的极大繁荣。这种抒情诗就像它的传奇模式一样,是用来吟唱的,就如手抄本是用来阅读的那样,通过这两种形式,歌词和曲调一起被传了下来。诗人既创作词句(wort),也创作曲子(w?se),发明一种新的诗节(don)形式,就是他的最大骄傲和功劳。诗人与民众对待诗的态度是相当不同的。今天我们对内容的兴趣压倒一切,对韵律及诗节形式则相对冷漠。这些诗人满足于重复同样的主题,就像旧时的意大利画家那样。诗节的微妙和复杂性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比单纯的艺术趣味要多一些而已;在其一切要素的精巧平衡中,以及在其节奏和韵律结构的完善中,存在着一种诗的主要魅力。

  有关那个时代惯常的对女士献殷勤,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被描述过了。骑士发誓要为他所钟爱的一名女士效劳,这位女士通常不是他的合法妻子,这类故事是骑士传奇的老话题。实际上,这位女士必须是别人的妻子,因为未婚的姑娘在这种效劳中并不扮演任何角色。德国人接受了这一切,包括其他习惯在内。他们还写了《唱晨歌者》(aubades)--他们称作"唱破晓惜别歌的人"(Tagelieder),在这首情歌中,更夫提醒两位情人,天就要亮了,分手的时刻到了。[99]连沃尔夫南姆也写过五首此类诗歌,不过他后来再也不写了,他是吟游诗人中惟一一个赞美婚内爱情、反对这种偷偷摸摸的性活动的人。诗人们抱怨那种对女士严加看管的做法(huote),也抱怨那些为其秘密幽会设置了困难的密探(merkaere),或者说是间谍,当情夫无法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约见自己的情妇时,他就会派出一名信使去向她传递一封用诗的语言写成的书信(Botenlieder),这种书信戏剧性地分解成为诗节和对唱乐节,并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的诗歌形式。

  如果我们刻板地理解这种爱情服务,便会像某些人那样得出结论,即认为那个时代是不道德行为受到美化和颂扬的时代--这在世俗世界是少见的。但是毫无疑问,对于许多诗人来说,这种淫荡现象基本上是一种造作的姿态和一种文学风尚,它没能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况,正如某些法国或英国的小说不能反映出那个时代的社会常态一样。就拿德国文学为例,我们无法用他们的作品来证实17世纪的荷夫曼斯瓦尔多(Hofmannswaldau)和18世纪的维兰德 是稳重的、值得尊敬的和顾家的男人。莱纳•马利亚•里尔克 不知在哪个地方说过一句诙谐的话:"行吟诗人所担心的莫过于他们求偶的成功"。如果我们要把文学作品看作是证据的话,我们便不得不更多地注意宫廷叙事诗,在这种诗中,骑士冒险的通常目的,不是为了婚姻,就是为了让那些因厄运或误解而分手的人们重新结合一起。

  只有伟大人物才能够打破常规的镣铐并超越其同时代人的人为标准。像最伟大的叙事诗人沃尔夫南姆、最伟大的吟游诗人瓦尔特•冯•德尔•佛格尔魏德等人,就发出了一种较为健康和较为自然的音符。他们的理想也就是基督教武士的理想,他们在神圣的战争当中,为他们的阶级和职业找到了最好的证明,找到了此世与来世、肉与灵之间的协调。我们手头拥有瓦尔特的两首十字军军歌,这些歌充满着最炽热的热情和信仰,尽管它们无法证明,但至少表明作者有可能曾亲自佩上十字架奔向战场。

  瓦尔特对荣誉的全面概念在我们前面所引用的诗句当中已被表达出来了。[100]无论他的主题是宗教、是爱国主义还是爱情,他同样是伟大的。作为一名政治诗人,他是所有时代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是一名严格意义上的爱国者,虽然对于自己祖国或党派的缺陷并非视而不见,但他对其故土最美好的东西却充满着强烈的自豪感,对她的荣誉充满着爱惜之情。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他大胆地为维护帝国的权利、反对罗马教廷的世俗诉求而战斗。

  作为一名歌颂爱情和大自然的诗人,瓦尔特也是德国最悦耳动听的歌手之一。他珍视真正的温柔女性,而不喜欢传统上那种具有定型化性格的妇女。在一首著名的诗作中,他宣称,比起"女士"(vrouwe)来,"女人"(wip)是一个更为尊贵的名称,因为做一名真正的女人要比仅仅被列入这一女士等级中要好。在另一首诗中,他说道,他到过许多国家,可是他所知道的最好的女人却是德国女人。她们就像天使;说她们坏话的人肯定是受了欺骗。在一首后来所写的诗作中,他抱怨说,诽谤者说他诋毁妇女,其实他只是区别出好坏来,以免对她们一味地歌颂赞扬。这再一次使他处于与那个时代生活和社交方式的最黯淡的估价不相协调的境地。

  因此,通过瓦尔特,我们看到了一种对于为贵妇服务的老套惯例的反动。他敢于把妇女看作是一种人类,赞颂她们具有真正的品味。他还逐渐地接触到了较古老的宫廷吟游诗所完全无法接触到的主题--骑士与乡村少女的乡村生活和爱情。的确,他是以贵族的眼光来看待农村生活的,就像我们极其熟悉的18世纪后期那样。然而,在瓦尔特的手里,和在其主要继承人奈德哈特•冯•莱恩塔尔(Neidhart von Reuental)的手里,它象征着向纯民族通俗歌曲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通过一个唐•吉诃德式的古怪人物乌尔里希•冯•利希腾斯坦(Ulrich von Lichtenstein),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爱情服务中的那种夸张和荒谬的奇异要素。在1255年写成的《为女士效劳》(Frauendienst)一书中--这是第一部德文自传--他叙述了自己在为其情妇效劳过程中的不可思议的冒险故事。他编入了不少自己创作的歌,这些歌成了书中最优秀的部分。的确,事实当中夹杂着虚构,就像在歌德的名著当中那样,可是,[101]他力图在一个现实的世界当中实现其传奇中的梦想,这一事实仍然是足以令人惊奇的。乌尔里希于1200年左右出生于斯提里亚(Styria) 。他是在充满骑士理想的圈子当中成长起来的,早年他作为一名侍童把自己的时光消耗在为一名重要女士的秘密服务上。后来他作为一名骑士在比武大赛中为了赢得她的欢心而战斗,最后终于成功地让她了解到他对她的忠诚。在听说自己的兔唇令她感到不愉快之后,他便做了一个在当时是非常难受的手术把它割掉;当他得知她对他的一只手指没有被剁掉--她以为他在一次比武中为了她而失去了这只手指--而感到惊讶时,他竟然叫人把那只手指砍下来并派人把它送去给她。1227年,他穿着女人的衣服,扮成维纳斯女士从意大利旅行到波希米亚 ,并在一系列比赛中成功地维护了自己心上人的荣誉。为了获得她的宠爱承诺,他穿着乞丐的衣服,混在麻疯病人当中,在她的门口苦等了两天,最终却得到了她吝啬的接待。在经过十三年的忠诚效劳之后,由于她缺乏信仰和不遵守诺言,他愤怒地离开了她,并转而献身于另一名女士,1240年,他打扮成亚瑟王,向她展开了追求。这位梦想家是一位已婚男人和一名父亲,在实际生活中既精明又精力充沛,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在自己祖国的政治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这样一幅讽刺画具有现实意义的话,真正的骑士精神必然早已衰落了,遗留下来的只是一种正在失去其意义的仪式而已。实际上,在利希腾斯坦于1275年左右结束其悠长的生命之前,衰退就早已开始了。随着城市重要性的增长,社会平衡逐渐发生了变化。十字军东侵实际上的结束,使骑士制度失去了昔日的骄傲与辉煌,而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终结与随之而来的强有力中央权力的缺乏,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和难以遏制的内部争斗。火药的发明毁掉了穿盔戴甲的骑士的作战能力;日益富有的城市市民从火药中找到了一种防御侵略的新方法。城堡的重要性开始比不上邻近的城镇。许多骑士背离了自己阶级的崇高理想,堕落成为相互吵闹的土匪。这是一个武力至上(Faustrecht)的时代,在这一时代里,强权就是公理。[102]在温赫尔•德尔•伽特纳克里(Wernher der Gartenacre)的《佃户黑尔姆布莱希特》(Meier Helmbrecht)一书中,人们可以看到一幅有关这一世纪中期的社会的生动图景,该书叙述一个野心勃勃的农民儿子,在势利和傲慢心态的支配下,如何加入到堕落骑士的抢劫行列当中,最终惨死在绞刑架上。

  我们对那些强盗骑士的通俗形象都非常熟悉;这一形象包括:他们如何从其岩洞城堡里冲杀出来,堵截过往的护送队伍,劫掠河道上装满货物的船只,袭击城镇,绑架富有市民作人质以便勒索赎金,等等。有时候城镇也进行报复,他们袭击要塞里的强盗,把他们吊死在他们自己的塔楼上。不过,这一图景的另一面也值得注意。在这个流动的世界里,并非所有的贵族都是亡命之徒和寄生虫。他们所征收的税款常常反过来为社会服务,例如维持河道上的纤路,提供人员把船只拖到上游处,装备穿越领地内的武装护送队员,等等。其他骑士也会在和平时期里离开他们建在高地上的很不舒适的城堡,下到城镇里来建房,并把盾牌连同战袍挂在门口上,这样,旅行者就会知道从哪里能够找到休息场所和驿马。这便是客栈大门口上面的招牌的起源:红鹰、金狮、或灰熊。在因斯布鲁克 的旅馆中,你会发现这样一类名字,以及在现代已经失去意义的名称,它们很容易使人们回想起那些逝去的岁月。"提罗尔 残存着许多古老的风俗,如果你到那里去旅行,你会发现很多客栈的老板仍然是贵族,他们客栈上的招牌还是盾形纹章。如果你走进教堂墓地,你会发现主人家族的墓碑,上面有盾形纹章和小王冠,表明主人是男爵或是伯爵。"

  于是,老阶级和新阶级便逐渐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趋势。定居城镇的旧贵族形成为社会的上等阶层,随着较有权势和较有声望的市民的增长,大城市里的贵族阶级也出现了,这种阶级融合被认为是当时市民生活的明显特征,在晚至歌德童年时代的法兰克福 ,仍然可以看到这种特征的残迹。

  [103]在这里,我们只能够简要地涉及德国骑士制度和骑士精神的未来历史。"最后的骑士"马克西米连一世 恢复骑士制度的古老光荣的企图,标志着一个重要阶段的到来。在由他监督下--或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合作之下--写成的两个作品中,他试图用骑士制度的装饰品来修饰他自己的历史和他家族的历史。《维兹国王》(Der Weiszk?nig)(1512年)是一篇叙述他自己和他父亲腓特烈三世 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散文。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它的主要价值和重要性就在于由汉斯•布尔克麦尔(Hans Burgkmair)为书中插图所作的精美的木刻。《昂贵的感谢》(Teuerdank)(1517年)则是一部马克西米连的诗体自传,它用粗陋的韵律对句写成,主要是叙述他在狩猎和比武中的冒险故事,全书充斥着累赘的寓言情节。它是宫廷叙事诗的最后产物,这个最后的余辉只是被用来表明其诗歌和韵律的形式是如何死亡的,这个世界离开霍亨斯陶芬时代的思想和理想有多远。

  15和16世纪时,诗乐协会 会员(Meistersingers)所掌握的文献充分反映了生活和思想的变化。它失去了理想主义者的秉性,变得实用性、说教性和道德化。的确,艺术大师们声称他们的艺术出身高贵,他们把沃尔夫南姆、瓦尔特及黄金时代的其他伟大诗人计入到他们团体的十二大创始人的行列里。可是美感,即对于美的纯粹的热爱,却丧失了。如果这些坚强的市民在这中世纪最后几个世纪之上盖上了一个确定的和或多或少是同质的印记的话,它也是一个带有严肃的和功利主义精神的印记,这与骑士时代的想象力和优雅--有时是稀奇古怪的想象力和有些富于想象力的优雅--形成极其鲜明的对照。对于韵律形式,我们的确有大量机械性的推敲。但是即使像汉斯•萨克斯 这样最伟大的作家,对于题材的兴趣也总是超过了纯粹的艺术兴趣。对于他来说,传奇冒险是愚不可及的事情,而年轻时代过着放荡生活的斯格弗里德(Siegfried) ,不过是一个浪荡子和废物。汉斯无疑是16世纪的一位典型诗人,就其作品而言,骑士时代几乎从来就完全没有存在过。

  [104]直到18世纪中叶,对于骑士时代的兴趣才又重新被唤醒。1748年,博德默尔(Bodmer)和布赖廷格尔(Breitinger)先后在苏黎世和巴黎出版了来自伟大的海德尔堡手稿的一个歌曲选集;接着又出版了吟游诗的样本,以及《尼伯龙根之歌》的一部分。

  1773年,歌德在其《格茨•冯•伯利欣根》(G?tz von Berlichingen)中,把16世纪早期的一名放荡不羁的骑士的自传改编成为戏剧,该剧唤起了一种对骑士战争的"美好的旧时代"的疯狂热情,人们认为,在那个时代里,骑士式的勇敢可以纠正人类的过错。有一段时间,德国的舞台上又响起了盔甲的叮当声,并充斥着由精力旺盛的、可爱的和好斗的孩子的理想化图景所激起的高贵情感。人们在这个轻信的十字军战士身上看到了一种与其自身社会政治状况之间的可喜反差,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事业的正义性,从不怀疑拔刀除恶的权利。他随心所欲地参加过无数次的争斗,其中仅仅为了自己的缘故而参加的就达十五次。这位铁手骑士在自传中天真地说:"在将近六十年的时间里,我参加过无数次战争、仇杀和争吵;说实在话,如果不是全能、永恒和仁慈的上帝在我每一次战斗和危险中给予我伟大和奇妙的恩典,我将会是另外一种境况。"

  然而,对中世纪兴趣的真正复兴,是随着该世纪末浪漫主义运动的到来而出现的。如今,在一种诗的烟雾中仍可以朦胧地看到骑士时代的生活,不过这些诗却使较为严酷的现实变得模糊不清。坏人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除了他们这一不幸的例外,骑士总是勇敢和温文尔雅的,就像女士总是庄重和美丽的那样。在这样一个时代里,诺瓦利斯(Novalis) 在典型的浪漫主义小说《海因里希•冯•奥弗特丁根》(Heinrich von Ofterdingen)当中安放了一个主人公,此人终其一生都在追求那朵"蓝色之花",后者成为传奇小说中被公认的象征。正是在一个充满虔诚骑士和神圣朝圣者的世界里,提克(Tieck) 找到了浪漫主义梦想中的《月光笼罩的迷人之夜》(mondbegl?nzte Zaubernacht)和《精彩奇妙的童话世界》(wundervolle M?rchenwelt)。

  民谣作者也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例如吕克特(Rückert) 的《巴巴卢莎》(Barbarrossa),和乌兰德(Uhland) 的《歌手的诅咒》(Des S?ngers Fluch),还有无数的其他作家的作品,对于所有德国诗歌的爱好者来说,都是非常熟悉的。[105]对梦想世界的浪漫主义渴求的一个很好的榜样,是阿尼姆(Arnim)的象征主义小说《皇冠看守者》(Die Kronenwachter),该书出版于1817年。这些霍亨斯陶芬皇冠的"看守人",一直在寻找这个皇室家族的后裔,以便总有一天该帝国的昔日光荣能够得以恢复。

  这种对于骑士时代的浪漫主义感情在很大的程度上仍然活在今天德国人的意识中。中世纪骑士制度对于德国人生活及性格的直接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在17世纪,这种直接的传统很少完全被打断。在三十年战争期间,各色各样的外来影响很猖獗;尤其是对于法国和西班牙风俗习惯的模仿,损害了本土的文化理想。

  福格特(Vogt) 认为,骑士制度借助正式训练的宫廷及骑士的品格,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留下了足迹。"像'殷勤礼貌的'(h?flich)和'豪爽的'(ritterlich)这样一类表达是有其特定涵义的;当时女士具有社会特权;'仁慈的女子'作为一种称呼方式,与某些宫廷礼仪程式及官员阶层的某些思想和习惯一道,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传统渗入到社会中的根基有多么深厚和宽广。"

  在德国和英国之间进行一次比较将是非常有趣的,不过空间对于这种可能引起反感的工作却是不太适宜的。如果我们相信,我们更加接近于我们学校的正规训练中的中世纪骑士的方法,那么在某些方面,比起英国的年轻人来,骑士时代可能更加为德国的年轻人所熟悉。到了19世纪时,赫佛特教授(Professor Herford)还是说道: "德国社会是一个拥有古老历史境界的社会,它的原始特色已经被岁月的缓慢堆积所覆盖,其外观已经被战争的伤痕所毁坏,并被其自身的创造性能量所改造。尽管如此,它还是保存了比英国或法国社会要多得多的原始结构的足迹。没有任何一个大都市能够把其世俗的复杂性和腐败因素作为一种要达到的标准强加给这个民族。[106]小城镇和乡村甚至在19世纪的上半叶仍然是老式的;它们均充塞着习惯、诗歌和传说等古老传统。"

  莱茵河是一个民族的财产,在这里再也找不到另一条与它相似的河流了,它的废弃的城堡以及这些城堡的故事被给予一种魅力,这种魅力的外观大体上是一个浪漫主义的传统。伟大的民谣作者乌兰德 在其中度过童年时代的这个国家,存在着大量具有历史声誉的遗址,其中最重要的是霍亨左伦及霍亨斯陶芬的城堡,从这两座城堡发源出欧洲两个最大的王朝。在他的出生城市蒂宾根(Tubingen) 前面,伸出了一条大路,德国皇帝们正是沿着这条路把他们的军队开进意大利的。这座城里最高的公爵城堡是以多次被围困而出名的。并非所有的德国孩子都像士瓦本男孩那样受宠爱;不过中世纪的遗址还是被广泛地发现,激励过年轻乌兰德的东西在当今仍然激励着他们--如果不总是通过自身知识的亲密接触,却无论如何也是通过故事、图画和诗歌。



西班牙的骑士与军事骑士团

  伦敦大学塞万提斯研究员,巴斯特(A.R.Pastor)

  对不同时代的西班牙人的两项指责,至少在表面看来是自相矛盾的。他们被指控保留了骑士制度的形式却忽略了其实质、并在荣誉的目的上沉迷于一种愚蠢的和几乎是歇斯底里的神经过敏,因而使骑士制度变得荒谬可笑,他们蔑视社会价值观中较为实际和谦卑的美德。他们的批评者所针对的是后期西班牙戏剧、特别是卡尔德隆 有关猜忌和杀戮的戏剧中所表达出来的概念,这些概念使普通的现代读者感到不快,使他难以欣赏这些戏剧的艺术效力。 在回应这些指责时,我们会说:这些概念根本就不是起源于西班牙,它们代表了一个较早时期的经院道德学家的思想的一场复兴; 这一做法的目的并不是要描述现实,而是要为了纯粹美学的理由去利用(或滥用)一个话题本身的戏剧效果。卡尔德隆在撰写下列的台词时,他自己已经意识到这一困难:

  ……啊,这个世界的疯狂法则!

  一个人会为了荣誉而付出一切,

  但是,竟然不知道荣誉是否受到损害!……

  另一条指责意义更加重大,也许更难以辩驳。据说西班牙人[110]由于喜爱单调贫乏的常理,仅仅注意到对荒谬的制度和思想进行怪诞的彰显,忘记了作为一切时代的灵感的思想和价值观的高贵起源,因而最终毁掉了自己的骑士制度。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一态度通常与西班牙最伟大的作家米格尔• 德• 塞万提斯•萨维德拉 有关,在他的心目中,两种永恒的类型生根发芽,两种极端的力量对西班牙人的性格产生了影响,这两种力量的化身就是唐•吉诃德与桑丘•潘萨 。

  拜伦 很少严肃,也不深沉,他认为塞万提斯"对西班牙的骑士制度只是一笑置之",他重复了笛福 作品中唐•费利克斯•帕切科(Don Felix Pacheco)的观点,此人告诉卡里顿(Carleton)上尉说:伟大的小说"就是一个完美的悖论……因为尽管它必须确实可靠地取悦于每一个具有智慧品味的人,但它对于我的同胞的精神也具有如此一种致命的影响,以至于每个拥有智慧的人都必然处于永远的憎恨之中……我真的相信,我们应当把精神的消沉和贫困归之于这,这种精神状况耗尽了过去一个世纪我们的所有努力,这与我们著名祖先的那些更为高贵的行为很少有协调的余地。"

  我们应当理解塞万提斯的目的。无须任何借口或自命的借口而能发明故事,证明虚构的正当性,从不行使想象的权力,这曾经是远古以来故事编撰者的目的。必须要有一种寓意,或故事必须被称作是真的。西班牙产生了辩解性的故事,[111]例如,博学者阿丰索(Alfonso the Learned) 的一名外甥唐•胡安•马奴埃尔(Don Juan Manuel,1282-1349年?)亲王的《寓言》(Apologos),像《特洛伊年代记》(Trojan Chronicle)那样的"伪编年史",把西哥特君主国的垮台作为其主题的后来的历史小说, 或者是格拉纳达 摩尔人王国的内战。 故事或手抄本起源的古怪,被利用来作为唤起好奇心的手段,这些传奇故事的作者,把它们归之于某个传说中的埃莱斯特拉(Eleastra)、阿兰古里(Alanguri)、卡里斯特(Careste)、拉西斯(Rasis)和阿本哈明(Abenhamin),或援引被发现于君士坦丁堡附近一个墓地上、并被一名匈牙利商人带到西班牙的一个古代手抄本的权威根据,就像在《高卢的阿梅迪斯》 的序言中所出现的那样。塞万提斯把这些传统的手段用来为其复杂的美学目的服务,因此,被勾勒于序言之中的那种对实用目的的强调,便获得了一种独特的重要性。可是这不应当被看作是一个有关道德信念的声明;毋宁说,这是自己作为这样一名艺术家的自豪表达:他知道自己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在骑士传奇已经陷入一种低水平的时代里仍然在创作着这类文学作品的卑劣作家们。

  塞万提斯是一名骑士制度的热爱者,尽管他具有文艺复兴的批判精神和态度,但他还是保留了骑士制度的本质内容。他的生涯也许是解释其性格矛盾性的额外证据,其出身的悲惨,使他不仅在文学上而且在道德上均带上了坚韧的秉性。他在非洲被俘期间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曾激发他写下了两部剧作和一些故事;[112]他对于自己在反对土耳其人的勒潘多 战役--"那是过去几个世纪所见证的最令人难忘的场合,超越了未来人们的期望"--中英勇负伤的自豪,最后,他在《帕纳塞斯山之旅》一书中和在《模范小说》 的序言中所表现出来的、作为服务于一种道德及美学理想的骑士诗人和作家的任务的高贵概念,均证明了那些带着开放心态去阅读《唐•吉诃德》的人们早已猜疑到的东西。当唐•吉诃德在公爵的宴会上"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并当着与会者的面回击基督教会那"臭名昭著的诽谤"时,塞万提斯无疑是在赞美自己的化身唐•吉诃德的所有力量。

  然而,我们所提到的两个指责包含着双重真理,必须分别加以复述。对于荣誉的追求、中世纪概念的复兴--如果不是在生活上,至少也是在舞台上--是与一种献身的思想、摒弃一切实际考虑及对于风俗制度的疯狂忠诚相适应的,这种风气是西班牙较晚时期的政治史的特征。不过拜伦的陈腐诗句,如果不是在暂时的意义上而是在永久的意义上被采纳的话,便会获得一种全新的重要性。桑丘•潘萨的态度很好地补充了西班牙人所擅长的理想化升华的手法。正是这种带有批判性和分析性态度的现实主义,使西班牙最先向世界文学贡献出了现代小说。我们也许可以补充说,这种对从经验中挑选重要事实--而不是离开经验来发明事实--的经常存在的渴望,给西班牙文学中的最早作品提供了历史文献的价值观。

  [113]对9至10世纪间西班牙半岛再征服 的早年政治制度的研究并没有太大的进展。它所具有的困难是法国和德国所没有的。尽管已经有了论述特别方面的相关问题的专著,但对于那些与其他基督教国家的制度比较之下完全是西班牙或半岛所特有的东西,仍然缺乏必要的调查。

  为了理解西班牙骑士制度的起源,我们必须求助于卡斯提 叙事诗的遗稿。尽管卡斯提并不是西班牙,但它是半岛上惟一一个从早期的叙事诗文学中找到自我表达、并在品格和风习方面给其邻人施加日益增大的影响的王国。如果我们想利用这类如此强烈和如此逼真地充满着那个时代的事件和人物的文献的话,我们就要遵循卡斯提编年史家的榜样,例如,在博学者阿丰索十世的敦促下写成于1289年的《最初年代记通览》(First General Chronicle)中,这些史家就--有时是逐字逐句地--插入了来自《武侠之歌》的冗长摘要。

  这类文献具有一种能够很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目的的特点。如果我们对法国的叙事诗和西班牙的叙事诗--例如对《罗兰之歌》和《熙德之歌》(Cantar de Mio Cid) 作一番比较的话,这一特点就变得非常明显。《熙德之歌》写于1099年,即坎贝多尔(Campeador)死后大约四十年,而《罗兰之歌》则写于其主人公死后将近三个世纪。尽管时间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围绕着这位法国英雄 所出现的稀奇古怪的神话,也可以解释那位梅迪纳塞利镇 上的无名诗人 用来叙述老人们仍然能够记起的事件的荷马式的简朴,可是,我们还注意到那种与民族秉性的不同密切相关的原则差异。

  在《罗兰之歌》中,骑士制度的背景是由梦一般的幻影所构成的。地理学上是怪诞不经的。超自然力量与人的行为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罗兰死的时候,就像我们的主耶稣死时那样发生了奇迹(见《罗兰之歌》,第1423-1437节)。[114]英雄事迹的陈述是极不均衡的;有360,000名战士和450,000名骑士投入了战斗;五个法国人便杀死了四千名异教徒;罗兰的号角在三十英里以外也能听到;蒂尔潘(Turpin)被四支长矛刺伤,罗兰则被打得头破血流,但他们仍然继续战斗。为了突出传奇的壮丽,不惜牺牲客观的可能性。而从另一方面看,熙德则是一位朴实的和家长式的人物,他的勇敢并没有超越一位优秀卡斯提骑士所应当拥有的勇敢。超自然因素也只是被限制在对于飞鸟的观测上--这是该半岛文化的特色, 这主要并不是为了要预告未来,而是为了给听者造成一种预兆性命运的印象(《熙德之歌》,第10-13节);另一个超自然事件是,当这位被流放的和充满悲伤的英雄熙德半夜里躺在卡斯提的土地上时,大天使加百利向他讲了一番安慰的话。而且,在这个事件中,诗人还告诉我们,在罗德里克(Roderick) 处于"沉睡状态"(第404-410节)时,这只不过是一个梦幻而已(第406节)。

  当然,这部西班牙叙事诗就像所有文学艺术作品那样,包含着"诗与真" ,不过其"诗"的方面则倾向于与《罗兰之歌》相对立。它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用一种简朴和直接的方式来使可怕的冒险事件形象化。它用一种深刻的人类感情来简化和环绕实际的事迹和事件,因为这些事迹和事件已经远离那些倾听吟游诗人吟诵《熙德之歌》的人们的日常生活。熙德的理想就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包含着韵律的古典理想。

  我们无法找到其他一些国家的骑士所特有的非人性愤激的迹象。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与法国中世纪骑士经常相联系的魔鬼崇拜,在西班牙半岛无法被发现。拉拉王子(Infants of Lara)的母亲,希望喝下垂死的敌人从伤口中流出来的血,但她不过是一只发狂的动物,而拉乌尔•德•康布雷(Raoul de Cambrai)则被描述为蓄意施暴、渎神和渎圣。他说:"你将在教堂的中间树起我的帐篷,你将在圣坛之前铺起我的床,你将把我的猎鹰放在金色的十字架上"。[115]他烧掉了奥里尼(Origny)女修道院,把他最忠实的附庸的母亲也一并烧死。在《洛林人》(Lorrains)中,贝盖(Begue)把敌人的心脏掏了出来,并把它扔到了威廉的头上,这时心脏还是热的("拿回你堂兄的心脏吧;你可以用盐腌,也可以用火烤")。在另一个地方,当提到上帝的名字时,高马德罗斯(Gaumadras)突发惊厥;在战斗中魔鬼帮了他的忙;赫查姆鲍特(Herchambaut)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但是他憎恨上帝,直到这一恶行变成了一种反宗教行径,因此我们便听到了此类忠告:"如果你找到一个诚实的人,应当羞辱他;烧掉城镇、村庄和房舍,砸烂圣坛,拆掉十字架。"

  在《熙德之歌》中,找不到与《罗兰之歌》相类似的残暴内容,这些内容包括:查理曼以命令的方式强迫皈依基督教,对拒绝服从该命令者处以割喉、悬吊或活活烧死。相反,卡斯提诗人坚持战胜者应以一种厚道和克制的态度来对待被打败的摩尔人(《熙德之歌》,第541,802,851节)。当熙德得知自己的女儿遭到强暴之后,"他思考了很长的时间"(第2828节),在得到了这位英雄要求惩罚罪犯的口信之后,国王"沉默和思索了很长的时间"(第2953页)。罗德里克被描述成一位"笑容可掬的人"(fermoso sonrrisando),当声名狼籍的卡里翁的贝尼•戈梅斯(Beni Gomez of Carrion)被迫交回两把宝剑戈拉达和蒂松 时,"他的全身充满着兴奋和愉悦,他笑得很开心"(第3184节)。他如此周全地为国王服务,却遭到放逐,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怨天尤人,他以一种生动的淳朴方式对同伴们说道:

  我的熙德为巨大的烦恼而悲叹,

  我的熙德以大量的自制美言相告:

  '天堂上的主将会成就你,

  这是我邪恶的敌人对我所做的一切。'

   (第6-9节)

  罗兰是法国第一个封建男爵。在他的世界里几乎不存在人类生命的普通感情的位置。罗兰死了,在他眼前所掠过的记忆就是那些与其作为一名战士的生命、与他的宝剑和征服相关的事物。罗德里克则是一位家长型的丈夫和父亲。他在被放逐的那一天早晨向唐娜•西门娜(Dona Ximena)辞行,这不禁使人联想起[116]赫克托向安德罗玛切(Andromache) 辞行时的那种荷马式的 伟大和简朴;这"就像从肉中拔出一颗钉子那样"(第375节)。他所挂虑的是他的女儿们是否嫁得好,他希望为她们和自己的妻子提供充足的物质保证。

  然而,使熙德的骑士精神如此不同于罗兰的英雄主义的还不只是这一点。在《熙德之歌》中,存在着某种温柔和渴望的倾向,诗人用一种不太明确的巧妙暗示和无限的机智来透露这一思想倾向,这表明了作者高超的艺术技巧。例如,就拿与姑娘在布尔戈斯 的会见来说,当熙德在其伙伴们的引领下骑马走在古老的卡斯提城镇的沉寂的街道上时,由于害怕国王阿丰索 的愤怒,没有人敢接受他(第23-49节);男孩费莱斯• 穆诺斯(Felez Munoz)在发现了熙德的两个可怜无助的女儿被怯懦的卡里翁王子强暴之后,心都碎了,他大声喊道:"表姐,我的表姐,唐娜•埃比拉和唐娜•索尔!为了上帝的爱,醒醒吧";他极其尴尬,当其中一名姑娘向他讨水喝时,他殷勤地用自己的帽子盛水,诗人补充说:这顶帽子"是全新的",因为他刚刚在巴伦西亚 买到它(第2785-2802节)。

  我们应当注意到所有人类遗产中最宝贵的东西的存在,这些宝贵遗产的独特要素使两种欧洲文学,即英语的和西班牙语的文学,均具有了自己的特征--它们无疑是通过一种非常不同的方式和某种幽默感来体现这些特征。一个来自这种骑士早期生活的喜剧场景,曾经在几个世纪里被保存在那些简短的民谣当中(《传奇故事集》),这些民谣虽然以残篇的形式出现,但它们却是冗长的叙事诗的真正继承者,如圣提拉纳的侯爵(Marquis of Santillana,1398-1458年)所说,它们被"低层次和受奴役的阶级的人们"所享有,尽管在这些作品当中也可以找到欧洲骑士传统中最精致的产品。一名被吓坏了的卡里翁王子躲在一个葡萄榨汁机后面,在熙德把一只逃脱的狮子重新关进笼子之后,他出来时全身沾满灰尘,(第2278-2310节),[117]在呼吁公平对待熙德的庄严的代表会议上,王子们的一位高贵的支持者姗姗来迟,而且大吵大闹,他的衣衫凌乱不堪,脸上泛红,"因为他午餐吃得太好。"(第3373-3376节)

  《熙德之歌》所提供的有关早期骑士状况的信息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从其历史特色来看,此诗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有关历史事实的而不是法律理论的。

  西班牙的骑士制度建立在一个较为宽阔和民主的基础上,这是在半岛的再征服运动中达到顶点的世俗斗争所必须的。实际的理由强加给男爵势力一种持续不变的牵制,而男爵势力在法国发展得最为典型。西班牙骑士制度带有某种早期卡斯提习俗上的通俗性和反封建性特色。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一名绅士(Caballero),即使他们不是乡绅(Hidalgo),但他们在战争时总是带着马服役。《熙德之歌》告诉我们,在分配了战利品之后,"那些徒步作战的战士就变成了骑士"(第1213节)。阿丰索七世 根据"希望骑马者应当骑马并采纳骑士的行为方式"的规定,授予托莱多 的市民一种特权。这些人就是所谓"有特权的贵族",(Infanzones de Fuero),他们的人数在13和14世纪时迅速增长。他们构成为一个免除了纳贡义务的城市贵族阶层,形成为一个垄断了城镇行政官职(Portiellos)的寡头政治集团。

  马成为骑士制度的象征;它延长了骑士的腿,使他比起轻装步兵来占有无法估量的优势。尽管熙德故事的早期版本并没有非常明确地提到有关著名战马巴比埃卡(Babieca)一事,不过一个称作《熙德的青年时期》(Las Mocedades del Cid)的后来的版本,却以一种生动的掌故的方式,描述了该马的获得过程,它被埋葬在卡尔德纳(Cardena)的圣彼得教堂的外面,这个地方是专门安葬优胜者的。在纳瓦尔(Navarre) 的国王老桑丘(Sancho the Elder)的时代(970-1035年) ,这位骑士曾经把他的马放进他与妻子过夜的同一间房间里。 在卡斯提,喜爱马匹的加尔西•费尔南德斯(Garci Fernandez)伯爵夫人照看着[118]英勇善战并具有反叛性格的卡斯提伯爵的马,这位伯爵曾使他的国家从莱昂(Leon) 的贵族宗主权的控制下解放出来。

  然而在当时,就如在后来那样,骑士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圣礼,是一个修会和一个国际性团体。当波希米亚(Bohemia) 国王封授荷兰的威廉为骑士时,他对后者说:"我们高兴地看到你被接受进入我们的团体"(Te in nostro Collegio gratanter accipio),这是最古老的祈祷书中的话语,该祈祷书早于后来的"罗马教皇的祝祷和授予战士衔"的形式,它包含了为授予骑士身份所作的祷告,属于11世纪早期的文件。有关文献常常说熙德"在高兴的时候便佩戴着宝剑",这意味着他曾经被授予骑士身份。我们现在知道,他是从科尔多瓦 的圣费迪南 手中接受武器的。不过,尽管这种骑士封授的圣礼特征在半岛上受到承认,可是它仍然是一个紧急时期的特例而不是普遍的做法。西班牙的君主对自己的骑士身份进行自我封授。圣费迪南是在布尔戈斯的拉斯维尔加斯(las Huelgas)修道院获得象征骑士身份的武器的,阿丰索十世在塞维利亚 封授自己为骑士,阿丰索十一世 则在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 自封为骑士,当时在此地安放了一尊圣雅各的雕像,这样国王就可以被看作是从这位使徒手里得到骑士爵位的。由博学者阿丰索主持编撰的法律汇编《七编法》 竟然坚持这一陋习,这证明了该陋习已被广泛接受,特别是如果我们注意到阿丰索立法中的教皇至上主义和"去卡斯提化"的特点的话,这些特点在几代人的时间里拖延了莱昂和卡斯提人民对它的部分接受。

  诗人的社会地位连同其个人偏好,明显地显现于诗中。作者对 其主人公的阶级充满着同情心,这面卡斯提骑士的镜子并不属于最高等级的贵族。他自己是一名贵族(Infanzon,即后来的Fijodalgo或Hidalgo),也就是拉丁文献中的miles或nobilis,他作为一名乡绅,是熙德的真实的历史原型,他惟一的收入来源是乌别尔纳(Ubierna)河畔的磨坊。卡里翁的王子们则属于贝尼•戈梅斯(Beni-Gomez)有势力的大家族,当他们寻思着与熙德的女儿们结婚的问题时,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她们在出身上比自己低劣,因而提出最好是让她们当自己的情妇(第2759;3276节)。这些王子们属于大权贵(Ricos homes:richi homines, principes, potestates terrae, proceres, magnates)依照唐•胡安•马奴埃尔的说法,他们经常"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与国王们的女儿和儿子结婚",[119]《熙德之歌》甚至说:他们有时还"与皇帝的女儿"联姻(第3297节)。这个阶级中的第一个等级,在《埃斯隆萨特许状》(Diploma of Eslonza,929年)中被称作"府邸正门有饰梁的宫廷行政长官"(omnes proceres palatii在别的地方也称作:primates,magnates togae palatii,optimates aulae vel scholae regis)。

  这两个等级的贵族成员有权利由他们的贵族同僚来审判,具体到上述的熙德案子,就是由国王召集的代表会议来审理熙德指控王子们的案件,这个代表会议不是一个政治集会而是一个法庭, 在这种法庭上,国王宣布原告作为挑战(riepto)一方提出诉讼,接着便安排上帝的裁判(Gottesgericht),这便把诗引到了戏剧性的结尾。这种被称作"巴拉里阿"(barralia)的司法决斗,是经常发生的,它是处理人身侮辱的法律手段。谨慎的熙德小心翼翼地束起自己那长长的漂亮胡子,以免到时被贝尼•戈梅斯家族的死党作为把他拉进代表会议的把柄,因为在那里人们情绪都很高涨。这样一种最大侮辱会导致进一步的流血。这种侮辱也为法律所注意,因此阿尔洪迪加的富耶娄(Fuero of Alhondiga)说:过量地食用不讨人喜欢的大蒜,也应该受到惩罚。

  失去了"国王之爱"的骑士,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离开这个国家而遭放逐,在放逐期间,"他应改变自己的性格"(desnaturarse),他可以为其他的领主服务。这种习惯,以及该习惯给当事者带来的困难,对于熙德的划时代的军事和政治生涯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触动,当时,他加入了萨拉戈萨的摩尔人国王的军队,并且依照他那个时代的标准,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还相当弱小的军队提供给了信仰的敌人。事实上,他的确充当了软弱的萨拉戈萨亲王的监国的角色。关于他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可能并不存在值得怀疑的东西。即使在后来的日子里,博学者阿丰索十世的一个法律规定了遵循的程序,这些法律条文对于作为骑士的附庸与不是骑士的人来说,其被遵循的程度也是五花八门的。

  关于东方对于西班牙文明的影响,存在着很大的夸张成分;其趋势毋宁说是对东方的反应。[120]然而,西班牙骑士要不断地面对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 (这两类人必须被清楚地区分开来),他对于一个作为整个种族上是敌人、但作为个人却有可能是朋友的这样一种人的态度,必然不同于法国骑士的态度,后者心目中的异教徒,只不过是一个怪物。熙德是穆斯林最大的仇敌。巴伦西亚的征服是朝向十字架对弯月旗的最终胜利的一个较大的步伐,它以一种非凡的方式激起了欧洲的想象力。在熙德死去之后,巴伦西亚便又丢失了,这证明了他作为一名战士和一名政治家的天才。叙利亚的阿姆拉(Amra)宫殿有一幅壁画,维也纳皇家研究院已经对它做过许多研究,该画描绘的是那些被认为是哈里发 的主要敌人的亲王们。其中有一个亲王(他的脸部已经被毁坏)的上方写有阿拉伯文和希腊文PO△OPIKO。可是与此同时,诗中所描述的罗德里克却信任穆斯林中的朋友,例如摩尔人阿本加文(Abengalvon),他的豪爽和忠诚与卡里翁的领主们的阴险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第2648-2688节)。如我们所看到的,他对于他所俘获的摩尔人的宽容和厚道被诗人所坚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对小城阿尔克索(Alcocer)的攻占,他保护了该城居民的生命,使其免遭战争的摧残。

  人们从一开始就感受到熙德身上的骑士精神是全民族性的,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卡斯提的地理限制。《熙德之歌》的作者并没有继续描述世俗的卡斯提人对莱昂王国的仇恨。不过半岛东北部地区有太长的时间没有与西北的西哥特残余势力相接触,该地区依照其自身的民族气质迅速发展,于是便非常不同于卡斯提人或加利西亚 人的气质。的确,在《熙德之歌》中,我们无法找到任何提及"西班牙"的迹象,而在《罗兰之歌》中,则频频提到"法兰西"(达到一百七十次之多),后者被用来指称整个查理曼帝国,根据《罗兰之歌》的叙述,它包括巴伐利亚、日耳曼、诺曼第、布列塔尼、波瓦图、奥弗涅、佛兰德、佛列西亚、洛林和勃艮第。埃克斯-拉-夏佩累 也在法兰西之内,穿越比利牛斯山的旅行者[121]便可看见展现在他面前的法兰西平原。法兰西人是被选的民族,优于所有其他民族,上帝已经把宝剑交付给了他们。正如《路易的加冕》(路易六世 )所说:"法兰西的王冠必须被高贵地吟唱着圣歌的天使们放置在高高的地方--所有其他的民族都应当附属于这顶王冠--上帝命令为第一个法兰西国王加冕--然后便命令他为其世上的卫兵。"梅南德斯•皮多尔(Menendez pidal)说:"《熙德之歌》并不是因为其所展现出来的爱国主义而成为全民族的,而是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民族的生动图景而成为全民族的。"普里斯科特(Prescott)在《费迪南与伊莎伯拉统治时期的历史》一书中指出:就像荷马史诗成为连结希腊各城邦的最重要的纽带一样,《熙德之歌》为某些最重大的民族记忆提供了表达方式,它深远地影响着团结一致的民族感情。熙德感到西班牙是多么伟大;皇帝阿丰索 统治着葡萄牙、加利西亚、莱昂和卡斯提,罗德里克最持久不变和最令人感动的特性之一就是他对自己的君主的忠诚和献身。在他被放逐之后,他仍然给阿丰索寄送礼物,与他一起分享战利品。在和解那一幕中,这位盖世英雄竟然在皇帝面前自愿忍受奇耻大辱,"他猛咬地上的草,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他高兴得难以自持"(第2022-2023节)。卡斯提的帝王是一种民族的象征。

  这种较为宽泛的爱国主义自然是从一种对国土的深深依恋中成长出来的。卡斯提情结永远存在于被流放者的心中。如果我们想在别的地方也找出这种对家庭、国家、城镇、本地村庄或城堡的同样朴实和亲密感情的话,那么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佛兰德的伯爵,他在细察了耶路撒冷周围的荒凉景观之后叹道:"上帝,神圣的玛丽亚之子竟然生活在这样一个荒漠地区,我简直被惊呆了。啊,我多么喜欢我的故乡阿腊斯城 的巨大城堡!"我们也会想到罗兰,在所有基督徒男爵都死光之后,他说道:"法兰西,你是最美妙的国家!"我们也可能想到奥兰治的威廉 ,他在临死前解开自己的胸襟,好让来自法兰西的风能够亲吻到它。

  当战士的理想和宗教的理想和谐地融合在一起时,骑士制度便达到了其成熟阶段。[122]圣殿骑士团的骑士说:主啊,荣耀不属于我们,不属于我们,而是属于您的名。(Non nobis,non nobis,Domine, sed nomini tuo da gloriam。)我们早已表明,卡斯提人的气质不会轻易接受神秘主义,也许可以这么说,西班牙宗教-军事骑士团的力量和重要性不仅仅是出于反对摩尔人的斗争的需要,而且是出于不太愿意接受骑士制度的极端形而上学的结果,宗教骑士团那种有纪律有组织的生活就是被故意设计来专门克服这种态度的。阿丰索十一世后来创立的"绶带骑士团"(Order of the Ribbon),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半岛的骑士制度并抵制封建思想的衰退。

  博学者阿丰索十世在其适应外国习俗的不懈努力中,极力要使来自卡斯提农村的骑士具有殷勤礼貌的风度,并向他们灌输那些他极度欣赏的封建思想。 当他开始[123]修订《七编法》中的卡斯提法律时,他规定骑士应该守贫,不应当乱开玩笑;骑士不能吃大蒜或洋葱;他们应当把能够陪伴在国王左右看作是最大的幸福,对他们最大的惩罚就是不允许他们出现在国王的面前。但是,梦想家阿丰索追求的是皇帝的冠冕,他花了大量的资财来谋求被选为皇帝,结果伤心而死,乡村的骑士则继续吃洋葱,并沉迷于其自然的幽默感中。

  在西班牙如同在别的地方那样,教会最初谴责一切参与战争的行为,不过一种不同的思想发展得相对较快,尽管最初的态度也常常被重申。阿尔公会议 宣布革除逃兵和真心实意拒绝参战者的教籍,可是基尔西公会议(Council of Kiersy,858年)却发出命令:"我们必须向我们的罪行和邪恶开战,同时要与我们的同胞保持和平";甚至迟至1514年,拉特兰公会议 还宣布:"没有什么比非人道的战争狂热对基督徒共和国更加有害和更加灾难性的了。"战争总是邪恶的,可是不久人们便承认它可以为赎罪的目的服务。教会调控着战争,就像865年保加利亚人向尼古拉一世 征询四旬斋 期间能否继续打仗时后者所制定的规则中的情形那样。早期中世纪的教会所强调的一点是,禁止在基督徒之间的战争中使用弓箭,这一决定在1139年的拉特兰公会议 中被明确地表述出来。这一结果影响到英国,因为战争中使用弓箭,[124]历来为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弓箭手提供了一条谋生之路,如今这一决定恰好为卡斯提和葡萄牙的亲王们所利用,不过该决定也并没有得到这些国家的骑士的充分尊重,尽管它的效果从来没有像在法国那样受到低估。

  圣奥古斯丁早就把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区别开来,在圣路易 统治时期,芬森特•德•比亚瓦 曾提出允许发动战争的三个条件:王侯的授权;有正当的理由;有高尚的动机。最后,军事上的勇敢变成了值得称道的东西,豪爽的骑士可以期盼在来世获得一种奖赏。圣伯纳德给圣殿骑士团骑士的那封著名的信函,是这一变化的最后、也许是最高尚的表达。萨利斯伯里的约翰 说,军事职业是上帝所创立的一个职业;因为和平是上帝的礼物,同时战士带来了和平。

  军事上的骑士制度和宗教上的修道制度,这两种理想在军事骑士团的形式中得到了具体化,这种骑士团在半岛的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而又独特的角色。那种使骑士制度扩散于不同的社会阶层的同样的理由,以及呼吁反对家门口的异教徒的迫切性,给了这些团体以力量,而此时它们在其他国家里早已丧失了生命活力。无须跨越大海旅行到巴勒斯坦去参加值得称道的解放事业。在1248年圣费迪南征服了塞维利亚之后,这种呼吁的迫切性逐渐减弱了,骑士团成了用来保存一种精神活力的工具,因为这一精神在众多较为直接和实际的结果和利益当中正在走向衰退。

  军事骑士团的力量以及它们的社会声望不仅建立在它们的财富的基础上,而且建立在如下事实的基础上:它们总是代表了西班牙中骑士的贵族制原则,而没有把修道组织的功能合并到军事组织中去的骑士--如我们从一开始时就看到的--则具有深远的民主性。在较晚的日子里,在14世纪最后二十五年和15世纪前大半个世纪里,军事骑士团必须(差不多总是)与国王或其臣僚的集权化影响和控制的手腕作斗争,[125]人们发现他们经常支持封建男爵们所发起的针对国王吸收政策的无数次叛乱,这丝毫不令人感到惊奇。这样一种骑士团的某名成员,既是贵族又是一名骑士,他受到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的巨大力量的支持。骑士团的这种优越性最终恰恰成了自身瓦解的原因。

  第一个建立在半岛上的骑士团是1139年创立于卡拉特拉瓦(Calatrava)的圣殿骑士团,它随后就被耶路撒冷的圣约翰的骑士团所仿效。圣殿骑士团建立以后五十年,圣约翰骑士团的骑士就出现在阿丰索七世所领导的征服昆卡(Cuenca)的战场上;当其在西班牙的势力达到顶点时,他们仅在卡斯提一处便拥有十二个会所。可是在托罗萨的拉斯纳瓦斯(las Navas de Tolosa) 战役中,他们遭到了重挫;团长戈梅斯•拉米拉斯(Gomez Ramirez)在一次遭遇战中死去,《托莱多年代记》(Anales Toledanos)简短地记载道:"他们被全部歼灭。"然而,该骑士团很快又得到了恢复,并在圣徒费迪南三世征服塞维利亚的过程中发挥了突出作用,这次征服瓦解了西班牙中穆斯林的势力。此次事件之后,残存于南方的摩尔人王国就再也没有从断断续续的附庸地位中摆脱出来。半岛的基督徒王侯们所面临的问题,变成了政治的和社会的而不是军事的,直到阿拉贡与卡斯提合并的有利时机到来、摩尔人势力的最后残余堡垒格拉纳达--西方的君士坦丁堡--被卡斯提和阿拉贡的联合军事力量攻占为止。

  从较早的时期起,骑士团的活动就不仅是对外的而且是对内的。早在博学者阿丰索十世时期,我们就发现圣殿骑士团的骑士支持桑丘亲王发起的反对国王的叛乱,国王为了达成一种和解,遂把弗雷盖纳尔镇(Fregenal)移交给他们(1238年3月)。他们在首次出现于卡斯提之后不久,便在阿拉贡站稳了脚跟,并于1229年春天为征服巴利阿里群岛 作出了贡献,这次征服对于地中海中的加泰罗尼亚 贸易而言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因为巴利阿里群岛从远古时期起就是一个海盗出没的中心。

  到了1290年,阿拉贡地区的征服已经完成,骑士团行将消失。第二年[126]它被从耶路撒冷驱逐了出去。法国国王 在第一位居住在阿维农的教皇克勒门五世 的帮助下,使法国的骑士受到审讯,骑士团最后结束于在巴黎发生的可怕的一幕--当时团长连同五十九名骑士一起被活活烧死。在卡斯提组成了一个特别法庭,1310年在梅迪那德尔坎珀镇(Medina del Campo),团长和骑士们被送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存在着不同意见,在萨拉曼卡(Salamanca) 地方议事会上这种意见对立仍然存在。对圣殿骑士团的指控被西班牙法官判为不成立,可是他们不敢违逆教皇的意志,1312年3月14日,教皇下达了一个训喻,最终取消了这个骑士团。在西班牙就像在法国那样,骑士团的巨大财产被没收,如不久以后事态的发展所表明的那样,对基督教世界中这个最强大的组织之一的毁灭性打击,也削弱了其他的骑士团。诸如对手摩尔人的衰弱和土耳其人在欧洲其他地区的出现这类外部环境,使他们不可避免地最终失去了有效的力量。

  在13世纪前半叶期间,半岛上的军事骑士团的数量很多。其中最古老的骑士团之一也许是特鲁希略骑士团(Knights of Trujillo),它创建于巴勒斯坦,并受到亚历山大三世 的批准,此人对这些骑士团特别感兴趣。它是按照圣巴西尔 的会规组建起来的,团中成员要穿一件白袍,白袍上系有一条红带子和一个类似于圣殿骑士所戴的十字架。阿丰索九世 邀请那些落脚于巴伦西亚的人们前来卡斯提,并于1191年把特鲁希略镇赐给他们。在特鲁希略丢失给了共同的敌人之后,该骑士团随即消失,国王把它的财产移交给了卡拉特拉瓦骑士团,该骑士团遂变得越来越强大。亚历山大三世还批准了蒙茹耶(Montjoye)骑士团,后者被一名西班牙人罗德里克(Roderick)伯爵创建于巴勒斯坦(1180年)。这个骑士团很短命,在二十五年之后,日益成长起来的卡拉特拉瓦骑士团便吞并了它。不过它曾在很短的时期内获得了大量的财富,早在1180年时它就在半岛上拥有了重要的地产。最初,这些骑士团成员穿着华丽的服装,披着一件红色斗篷,斗篷上系着一个带有链子的银质星章;[127]后来,他们则以一件白色斗篷和一个八角形十字架为象征。

  这些骑士团均是国际性组织,不过,除了它们以外,我们还发现大量的地区性骑士团,它们被限制在某些王国里。因此,在纳瓦尔便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团体,如"橡树骑士团"、"百合花骑士团"、"柱廊骑士团";在阿拉贡则有"圣带骑士团"和"救世主骑士团"。一些骑士团与某个城镇联系在一起,例如阿维拉(Avila) ;在托莱多,我们发现有"持念珠的圣母骑士团"(约1213年),它是特别为反对异端而建立的。后面这个骑士团的一些成员曾参加过反对阿尔比异端的米尤雷(Muret)战役。有一些骑士团并不排除妇女,在加泰罗尼亚,在托尔托萨 镇,我们至少发现一个骑士团--"战斧骑士团",是完全由妇女组成的。所有这些骑士团均已经消失,它们通常被更加强有力的组织所兼并。

  正是圣殿骑士团的一次失败导致了卡拉特拉瓦骑士团的产生,因为在国王桑丘 统治时期,摩尔人威胁托莱多--卡拉特拉瓦的前哨基地,这是一个难以防守的地方,因此被圣殿骑士团放弃了,国王便下令:把此地赐予能够防守它的人。这时迪亚戈•委拉兹凯兹(Diego Velazquez)出现了。据说他当时是一名修士,但是他年轻时曾当过兵,因此记得"皇帝"阿丰索七世的时代。他说服了托莱多附近的菲特罗(Fitero)修道院院长雷蒙德(Raymond)领导这一防卫工作。故事说,这位院长以超人的热情来鼓动众人,招募到了一支20,000人的军队,并一举打败了敌人。这个骑士团随即被建立起来,并于1164年获得了把会规授予众多其他骑士团的同一个亚历山大 的批准。该骑士团成员在拉斯纳瓦斯(Las Navas)进行了殊死的战斗(1212年)。

  圣殿骑士团解散之后,其西班牙会所的财产便被移交给了耶路撒冷圣约翰骑士团;可是抗议声随之而来,阿拉贡国王詹姆斯二世 派遣一名叫做维达尔•德•维拉诺瓦(Vidal de Vilanova)的人前往阿维农的教廷去建议组建一个新的骑士团,以便接受圣殿骑士团的遗产。由于存在大量反对意见,此事被耽搁了一段时间,最后,建立了蒙提萨(Montesa)骑士团,[128]一个盾牌上刻有黑色十字架、胸前佩戴着绿色十字架的新骑士形象,很快就出现在半岛上。他们就圣殿骑士团丰富的遗产的分配问题,与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的团长达成了最后的协议,这个新骑士团最终获得教皇约翰二十二世 的批准。

  有关阿尔坎塔拉(Alcantara)骑士团建立的情况,在一份古老的文献中作如下的描述。在伊斯特列马杜拉 落入摩尔人的手中之后,有一个叫做苏耶罗(Suero)的萨拉曼卡人,决定为了服侍上帝而向敌人开战,在九月的一天黎明的彩霞刚挂上东方的天际时,苏耶罗及其同伴发现了一位名叫阿曼多(Amando)的隐士,他住在科亚(Coa)河附近的圣朱利安教堂里。年轻时他曾在阿丰索 的勃艮第人女婿"好伯爵亨利"的手下当差。如今他忠告他们要用宗教纪律约束自己,萨拉曼卡的主教在他们的要求下赐给了他们西多会 会规(Cistercian Rule)。卡斯特尔罗德里戈(Castel Rodrigo)附近的骑士团创建地长满了梨树,其中有一颗靠近阿曼多的教堂的长得特别高大,这颗树被称作"梨树中的圣朱利安"(San Julian del Pereiro);因此,这便是该骑士团所起的第一个名字,用来纪念他们在遇到这位好斗的隐士时黎明的天空露出的微笑。

  与此同时,卡斯提国王阿丰索九世攻占了阿尔坎特拉,他于1217年把它赐给了卡拉特拉瓦骑士团,后者不久便发现,要同时为莱昂和卡斯提两个王国服务是不可能的。于是,阿尔坎特拉被移交给了圣朱利安骑士团,这个骑士团便以这个新据点的名称命名自己。

  在半岛上的所有骑士团当中,圣雅各骑士团的势力最盛,它曾经一度使自己变成了一个国中之国。它的起源很难以追溯。传说是这样的(但没有经过可靠文献的证实):国王拉米洛一世 任命了十三名骑士去照顾在前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路上的朝圣者。这一数目象征着耶稣及其门徒的总数。

  另外还有一个传说在该骑士团团规的序言中被重复了多遍。根据这一版本的说法,该骑士团的建立者是十二名冒险者和罪犯,可是这种说法肯定是较晚时期才出现的,[129]它也许是被发明来给批准训喻中的惯常文句提供一种传奇意义的,它无非是想告诉我们,伙伴们受到"天国恩典的激励,并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因他们所犯下的许多罪行而引致的内心痛苦"。据说,在1170年,骑士们在圣埃罗伊(St. Eloy)("霍约"或"罗约")修道院找到了一处隐修地,于是他们便隐居于此并遵守圣奥古斯丁会规 ,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中心,他们最初被发现于卡色列斯 ,后来被发现于阿拉里拉(Alarilla),1175年时则被发现于维勒斯(Veles)。

  该骑士团的真正历史似乎与这个官方报道有差距。在阿丰索八世 动荡不安的童年时代,一些定居于卡色列斯的虔诚绅士创立了该骑士团,当时称作"卡色列斯的托钵修士"(Freires de Caceres)。1172年,莱昂的费迪南二世 把卡色列斯赐予他们,此时该骑士团已经扩展到卡斯提。1173年,教皇特使海耶辛茨(Hyacinth)旅行到了西班牙。在索里亚 ,他遇见了这个新成立的团体的骑士们,后者便向他要求教会的保护和承认。1175年的夏天,他们终于从喜爱骑士团的亚历山大三世所颁布的《上帝的祝祷》(Benedictus Deus)的训喻中得到了这种保护和承认,其中,萨拉曼卡主教的说情无疑起了很大作用--如我们所知,此人也是这些骑士团的热心倡导者。

  该团体散布于整个半岛,并且拥有葡萄牙的蒙特桑托斯(Monte Santos)和阿伯兰提斯(Abrantes),可是到了1290年,根据葡萄牙国王迪尼斯 向教皇尼古拉四世 所表达的愿望,该团体分成了卡斯提的圣雅各骑士团和葡萄牙的圣雅各骑士团两个部分。在莫科林(Moclin)战役中,整个骑士团被歼灭,其残余部分在并入到圣玛丽亚骑士团之后被重组,而圣玛丽亚骑士团则由博学者阿丰索所创建,它本质上是一个海军骑士团,这是它区别于半岛上其余骑士团的特色所在。

  开始时,圣雅各骑士团维持着十三个"入会骑士"(Freiles)的数目,这十三人自愿发誓信守贞节,可是在1350年以后,有一个叫埃米安达(Emienda)的替代人员很可能取代了骑士团集会中某名缺席的骑士。骑士团集会有权力废黜团长。后来我们发现有十三个指挥官和多样化而且数量巨大的骑士,他们中一部分担任圣职,[130]另一部分则是俗人。最初,他们的服装完全是白色的,后来他们采用了十字军战士的红十字架。虽然半岛上的居民并不是同种同质的,民族团结发展得也很缓慢,可是他们还是代表了一种全半岛的国际性态度,他们无疑有利于纠正这样一种现象:某些基督徒王侯以冷漠和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去看待毗邻王国受到敌人的入侵。

  团规的第十章概述了圣雅各骑士团的宗教军事理想:"永不停息地保卫你的人民、同志和慈母般的教会。再也没有比在捍卫上帝法律当中献出自己的生命和死于刀、火、水、被俘及任何其他的危险更为光荣和更加取悦于上帝的了。"骑士在战场上应当是狮子,在皈依者当中应当是羔羊。他们必须放弃某些个人的权利。结婚的骑士便丧失了他们对自己地产的拥有权;他们和自己的家庭至少在名义上都变成了骑士团的财产。他们不仅在战场上是十字军战士,他们还在许多方面调节着西班牙君主与西班牙的穆斯林世界及北非之间的关系。他们是第一个大规模地和长期地组织营救和赎回战俘的组织,这一伟大的工作后来被仁慈修士会(the Monks of Mercy)继续了下去。该骑士团在托莱多、昆卡(Cuenca)、特鲁埃耳 、拉斯田达斯(Las Tiendas)、萨拉戈萨 、阿拉坎(Alarcon)、莫亚(Moya)、卡斯特洛托拉弗(Castrotorafe)、塔拉韦腊 及卡斯提尔(Castiel)等地一共拥有十个战俘交换所(Casas de Merced de Redencion),专门处理战俘事宜。

  与此同时,在该骑士团所享有的十字军战士永久地位以外,还附有重要的特权。在他们从事军事远征期间,其拥有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得向他们索取他们所欠的债务,他们可以出售在通常情况下不得转让的土地。授予边界上的殖民者用来针对摩尔人的特权,使他们得以蔑视敌人的突袭和抢劫。他们被免除了十年的赋税,只要他们在宽限期间之后再呆在边界上十年。骑士团十分重视骑士的孩子们的教育,不仅为男孩提供军事训练,而且为女孩提供成长和婚姻教育的课程。

  [131]该骑士团的财富是他们被国王所收编的原因之一。他们的财产不可避免地变得越来越多,因为他们有权获得财产,却无权转让财产。最初,这些财产要纳税,可是从很早的时期起,国王官员的征收就停止了。国王一直充分意识到这种体制所隐含的严重危险。基督教会的捐款已经被禁止了。1138年,阿丰索七世在纳热拉(Najera)的代表会议上否定了教会团体拥有土地的权利,除非是在被国王授予一种特权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全国性的态度,这一态度在早期的《卡斯提法典》(Fueros of Castile)、《阿尔卡拉法令》(Ordenamiento of Alcala),和《王家法令》(Fuero Real)当中被多次重申,这些法典和法令是与博学者阿丰索的《七编法》同时代的东西。不过这些主张变得日益无效,骑士团的财产竟发展成为无可救药的大地产,对于这些大地产的拥有毒害了这些机构的政治和军事生活。骑士团集会的经济立法便是处置这些庞大地产的持续努力。例如,1440年的乌克列斯(Ucles)骑士团集会规定,凡赎回了荒地的农民应保有和经营这块土地。依照保罗五世 的两个训喻而作出的两场财产及其权利的拍卖--这绝不是最重要的--获得了2,400,000个达卡 。即使在1636年--那时团长们正在筹集一笔贷款,并正在就此事与奥格斯堡的费格尔家族 (如塞万提斯所说的"通过地产致富的富人")的帝国银行家的代理人约翰•雅各•霍尔扎普费尔(Johann Jacob Holzapfel)及约翰•克里斯托弗•伊佛林(Johann Christoff Everlin)进行交涉--该领地的年收入也只有583,000个达卡。四个残存的骑士团的遗留财产,在1847年的"不动产转让"过程中被出卖--或更确切地说,被抛弃。

  [132]从很早的时期起,与《熙德之歌》中那种勤勉工作的、高效率的和人性化的骑士相并行,存在着另一类高傲的、夸张的、神秘却又目无宗教的、不实际却没有理想的骑士,这后一种骑士精神,在自从18世纪哥特式复兴以来至前拉斐尔主义 的矫揉造作的时代里,曾经受到形象化的喜爱者的欣赏,而这些人缺乏的正是历史知识。

  熙德这一人物本身就经历过这一变化。早在《熙德的青年时期》中,他就被描述成一个恶魔般的青年,他虐待自己的父亲,侮辱自己的国王,国王也不无根据地说,罗德里克是一名罪人(pecado),一个魔鬼。

  一些非卡斯提的和非半岛的影响在起作用。13世纪的年轻人借用了源自法国和普罗旺斯的理想,并受到了查理曼及其同伴们的榜样的激励,后者的英雄业绩在西班牙的《蒂尔潘年代记》(Chronicle of Turpin)中得到了赞美,该书最有可能写于12世纪时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此书繁衍了无数的新作品,其中包括《贵族故事:罗马的卡罗麦纳斯国王与塞维利亚女王》(Nobel cuento del emperador Carlo Maynes de Roma e la Buena emperatriz Sevilla)--该作品只能在埃斯戈雷尔(Escorial)图书馆的手抄本中才能看到--《恩里克的故事》(Historia de Enrique, fi de Oliva,塞维利亚,1498年)和《卡罗•马格诺和十二个贵族的故事》(Historia de Carlo Magno y de los doce Pares,1525年),以及其他许多作品。

  14世纪时,《马蒂尔•德•布列塔尼》(Matiere de Bretagne)中的凯尔特人浪漫主义早已在加利西亚和葡萄牙扎下了根,这些地区的民族气质有利于这种个人主义和感情冲动的生活观的成长;凯尔特人的浪漫主义很快抵达卡斯提,并充塞着每一个男女的想象力,直到没有一个随营人员不梦见到圆桌骑士,包括埃里克(Erec)、高文 或兰斯洛特等,没有一个情人不希望仿效特里斯坦(Tristan),没有一位姑娘不渴望拥有伊舍维特(Iseult) 那充满激情的爱情或俄里阿纳(Oriana)的完美。许多高贵的葡萄牙人为自己的女儿取名伊舍、杰娜瓦拉或维维阿娜,为自己的儿子取名[133]特里斯陶、兰卡洛特或珀西佛, 尽管在14世纪以前的卡斯提,很少人提到凯尔特人的故事。这些浪漫主义来自蒙茅斯的杰弗里 的通俗拉丁文年代记,它叙述了莫尔林 的故事,以及亚瑟王如何与凯尔特人的世仇萨克森人 进行恶战。从博学者阿丰索--他在自己的诗作中提到了特里斯坦--开始,人们对于这种浪漫主义的骑士形象变得越来越熟悉,并日益发展成为一种对于豪侠爱情及荣誉追求的激情。像《卡斯提的财政大臣》(Grand Chancellor of Castile)一书的著名作者彼得•罗皮斯•德•阿亚拉(Peter Lopez de Ayala)这样严肃的一个人物也承认,他在年轻时曾经被这一潮流冲昏头脑,那时他反复阅读了《湖中的兰斯洛特》(Lancelot of the Lake)。有一个用西班牙语写成的早期特里斯坦残篇,该文献署上了一个假的骑士名字"西法"(Cifar),它大概是在1299年到1305年之间的某个时期里写成的,这个文献的改编本具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它混合了骑士精神的、宗教说教性的和理想化人物传记的几种要素。

  到了12世纪中叶,熙德式的那种朴实和艰苦战斗的骑士,至少作为半岛的一个重要象征,已经再也不是一个理想了。"皇帝"阿丰索七世的宫廷,成了整个欧洲最华丽的处所,被认为是其他所有宫廷的模式;有一首被认为是腓特烈•巴巴卢莎所作的小曲唱道:

  它是骑士的宫殿,

  也是加泰罗尼亚的赠品,

  在华丽的宫墙内,

  树立着卡丝特拉娜的庭院。

  在这里,熙德那些高贵而质朴的朋友不会获得客气的接待,女士们恐怕也不愿面对他们,她们会讥笑这些喜爱冒险的骑士用一种异域的格调来显示自己的勇猛。在这个世界里,妇女不再像是唐娜•西莫娜(Ximena)或熙德的那些优雅沉默的女儿们。她们就要被策马冒险的骑士抬高到一个充满浪漫主义完美的虚假而又荒芜的天堂上去,而这些骑士们则在时尚的支配下乞求自己的女人。熙德曾经从如下想法中找到力量: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正在看着自己从巴伦西亚的城墙内杀出战场。[134]而如今,爱情已经变成了一种感官享受,它被一种迂腐的仪式所环绕,这种仪式在15世纪的色情诗歌中达到了顶点,此类诗歌用平庸的笔调充塞着《巴恩娜歌集》(Cancionero de Baena)。

  如果爱情和女人在某种意义上变得更加微妙、个性化和有趣,那么战争就变得戏剧性和千篇一律了。熙德的战术和策略充满着变化,而后来的传奇则充满着古怪的冲击、不断重复的超人力量和勇气的玄耀,这些无疑使读者感到厌倦,使军事史家感到震惊。骑士正在变成某种骑士游侠,许多西班牙绅士(Caballeros)均在国外游历过。君士坦丁堡的皇帝亚历山大•康米努斯 早就雇佣过一个叫古斯曼(Guzman)的莱昂骑士为自己服务。加泰罗尼亚人继续他们对巴尔干半岛的声势浩大的远征;无数的冒险家在法国和德国比武和战斗,直到赫尔南多•德尔•普尔加尔(Hernando del Pulgar)能够坦率地说,比起带着同样高尚的目的翻越比利牛斯山来到半岛的外国人来,有更多的西班牙人北上探险。这并不是与外国骑士的惟一接触。黑王子及其英国骑士、杜盖克林 及其法国同伴、加利西亚的高因特的约翰 、英国女王和绅士们都为这一变化作出过贡献,尽管他们的影响无疑被夸大了。即使在一个很早的时期里,王室成员与外国人的联姻就频频发生。阿丰索六世有过五个妻子:第一个妻子伊娜斯(Ines)是阿奎塔尼公爵圭多的女儿;第二个妻子康斯坦茨(Constance)是勃艮第的罗伯特的一个女儿;第三个妻子贝尔莎(Bertha)来自托斯卡纳 ,他最后的两个王后伊莎贝尔(Isabel)和比娅特里丝(Beatrice),似乎都是法国人。

  有关冒险骑士,也许再也没有比唐•彼得•尼诺(Don Peter Nino)的生平更好的例子了,此例虽然浪漫,却受到一种卡斯提公共意识及大众智慧中的自鸣得意所不断调节,此人的生平被其侍从古铁兰•迪亚士•德•加梅斯(Gutierre Diaz de Gamez,1379?-1450年)描述于一个年代记当中,该年代记名为《维多利亚尔》(Victorial)。 他告诉我们有关其主人的早期教育,[135]有关他最初的军事业绩,以及他在法国水手查理•德•萨佛伊西(舍巴西尔)的陪伴下用三艘大帆船远征英格兰的故事。他们首先攻打康沃尔(科牛亚拉),不过法国人的精明使唐•彼得无法在法尔茅斯 (法尔缪尔)登陆,另一名布列塔尼水手后来就在这里得到了热情的接待。波拉缪尔(即普利茅斯 )的大炮是非常难以对付的,不过在波特兰 ,袭击者却取得了成功,尽管他们也遭遇到了猛烈的抵抗。年代记说,当地的居民都是一些穷人,他们大部分人携带着妇女儿童跑到该岛的天然洞穴里去避难。法国人开始点火焚烧他们的房子,可是"卡斯提人不想这样做";相反,他们阻止人们继续纵火,因为岛上的居民都很可怜。他们知道,"以宽容对待弱者,以强硬对待强者"是他们船长的愿望。 在普拉 ,人们不顾莫森•查理的忠告发起了一次战役,在经过了许多困难之后,这场战役以西班牙人的胜利告终,西班牙人夺回了著名的菲尼斯特雷(Finisterre)的圣玛丽亚十字架,英国水手曾经把它从加利西亚的圣龛上抢走。唐•彼得想撤退到法国去过冬,不过在这样做之前他先访问了安托那(南安普敦Southampton),在那里他差一点把一艘热那亚船只烧掉,以为它是英国人的战利品。只是在船主们的恳求下他才没有那样做,这些船主向他指出了热那亚共和国与卡斯提国王的传统友谊,他们还说,他们并没有使船只落入到英国人手里,因为国王早已命令把它归还给他们。伦敦"似乎是平原上的一个大城市",座落于阿尔塔米萨(Artamisa)河畔上。西班牙人一登陆,"便立刻拥来了这么多的弓箭手,于是他们不得不被迫急忙冲向大海"。

  唐•彼得回到了法国,他在塞里丰泰纳(Serifontaine)城堡(他称它为"吉拉丰泰纳")度过了一些日子,该城堡属于法国舰队司令雷诺•德•特里(Renaut de Trye)。德•特里先生年事已高,他娶了一名法国最漂亮的女人为妻。不用说,唐•彼得堕入了拉•阿米拉拉夫人(Madama la Amiralla)的情网,后者在这位西班牙骑士的眼里,似乎是来自他记得极其清楚的那些骑士传奇中的一个幻影。[136]这是一位必须用豪侠行为加以征服的美貌女士,就像在巴黎的比武大会上他征服了每一个对手那样。城堡里的生活得到了详尽的描述。 该女士及其侍女很早就起床,她们来到附近的一个树林里,侍女中有人拿着祈祷书,有人拿着念珠;她们一起坐下来先是朗读圣经的祈祷文,然后默祷;祈祷完毕后,她们采摘小花和紫罗兰,然后她们通常会去大殿聚谈一番,并到小礼拜堂听弥撒。早餐以后,该女士会在骑士和绅士们的陪伴下骑一会儿马。他们又一次采摘花草,并倾听小鸟啼鸣声、风吹树林的呼啸声以及民谣的哀怨声。接踵而来的是午宴,伴随着大量的仪式,午宴结束后是舞会,这位城堡女士与唐•彼得一起跳舞。在短暂的午睡之后,每一个人都会去打猎,该女士骑在漂亮的马上,她的手套上还站着一只高贵的猎鹰。打猎结束之后,便会在草地上安排一场户外野餐,并有歌声和鲜花为伴。

  可是这位舰队司令的夫人与他的恋爱关系只维持了一个季节,尽管唐•彼得并没有很快就忘记了她。他回到了西班牙,与葡萄牙王子唐•约翰的一个女儿贝亚特丽斯(Beatrice)发生了关系,他们秘密地结了婚;他们经受过一段时期的失宠,直到1421年国王约翰二世 把他召回到宫廷,并授予他布尔纳(Buelna)的伯爵爵位。

  考察一下迪亚士•德•加梅斯如何概括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民族性格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英国人在性格上是一个与其他与之发生摩擦关系的民族非常不同的民族。其中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因为这种独特性在其祖先那里就天生地存在着;其次是他们生活在一个富含物产和金属的国度里;再次是因为他们许多人均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里,我的意思是说,人口非常多,尽管岛屿也较大。他们说,在这个国家里,死亡率低,庄稼很少歉收。此外,他们被大海所环绕,由于这一原因,他们不惧怕任何人。""法国人是一个高贵的民族;他们聪明、博学,精通一切与良好教养、殷勤礼貌和风雅有关的事情。他们在穿着上敢于自我展示……他们[137]喜欢取悦于和极大地尊重一切外国人;他们知道如何赞美和极大地称颂高尚业绩。他们并无恶意;他们能忘掉忧虑……他们谈吐礼貌而又优雅;他们非常快活,喜爱愉悦,并热心地去追求它。男女两性均愿意为爱而付出,并为这种爱而自豪……这些品质本身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他们国家的气候依赖于一颗被称作维纳斯的星 ……"足够奇怪的是,存在于西班牙人的想像中的骑士传奇的国度,是英国而不是法国。英国是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故乡。英国还为威尔士的阿梅迪斯的冒险提供了尽管朦胧却很迷人的背景,当腓力 --当时还不是西班牙的第二号人物--来到英国迎娶玛丽•都铎 时,少数被挑选出来陪伴他的绅士在参观了乡间别墅的园圃后便进入了心醉神迷的喜悦状态,因为这些园圃使他们想起了描写骑士的小说;他们在这些园圃里看到了亚瑟王的骑士们的圆桌,他们在温彻斯特时看到了它,他们错误地或礼貌地相信它是真的;他们还目睹了英国乡绅的女儿们骑在马背上无人陪伴的令人惊奇的景象,她们就像男人一样自行驾驭自己的座骑,好像是刚刚从侍童的看管下逃脱出来,这类侍童、侍女和女仆常常充斥着传奇故事。可是在不久之后,他们却发现这里的猪肉和啤酒味道不佳;这里的女人在近看之下也令人失望,最后,他们中的一人在一封信中写道"他宁可呆在托莱多王国的荆棘丛中,也不愿处在阿梅迪斯的树荫底下。"

  在15世纪下半叶期间,[138]许多原因首先引起骑士理想的衰弱,然后是导致它的死亡,最后则造成了它以一种新的方式再生。在梦幻般的丰功伟绩当中就已经隐含着死亡的巨大痛苦,这些丰功伟绩日益变得枯燥乏味,并发展成为某种疯狂,例如骑士苏维洛•德•奎隆斯(Suero de Quinones)的情形就是如此,他为了解除在自己脖子上戴一个铁项圈--这是他为自己所喜欢的女士效劳的象征--的誓言,竟然与自己的伙伴一起对通过一条桥梁而来到的所有人动起了刀枪。

  骑士制度借以用其浪漫装饰和奇异而又忧郁的自觉性来作自我展示的最后场合,是由卡斯提与阿拉贡的合并提供的,这一事件通过两国君主联姻 的形式,在他们的军队把摩尔人的残余政治力量全部驱除出半岛时达到了顶点。

  托莱多大教堂里唱诗班坐椅上的雕刻--五十四幅系列浮雕构成为坐椅的后背--生动地解释了当时的编年史家迪亚戈•德•瓦勒拉(Diego de Valera)、阿丰索•德•帕伦西亚(Alfonso de Palencia)、费尔南多•德尔•普尔加尔(Fernando del Pulgar)和安德烈斯•贝尔纳尔德斯(Andres Bernaldez)等人所描述的这些伟大事件。 这些浮雕是在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大主教兼枢机大主教唐•彼得•冈扎雷斯•德•门多萨(Don Peter Gonzalez de Mendoza)的主持下,由一名德国艺术家于1489年开始创作的。无论这位德国人所刻划的设防城镇有多么去摩尔人化和北方化,他还是使自己适应于西班牙惯常流行的现实主义标准。它们所叙述的故事就是变成为一种仪式展示的骑士故事,完全被用来充当一种被征服城市的钥匙交出仪式,这是一种被技师和炮兵的新技术削弱了实际效能的军事礼仪。在大部分浮雕上面,都有关于炮兵点火射炮的描述。在阿尔哈马(Alhama)的征服中,在阿罗拉(Alora)的陷落中,在隆达(Ronda)和莫科林(Moclin)的征服中,在其他许多战役中,在安达卢西亚 征服过程的每一个阶段中,大炮都是决定性的因素,艺术家很清楚地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这一珍藏品的历史价值是巨大的。在这组浮雕中,国王阿拉贡的唐•费迪南 以各种不同的装饰出现过三十多次,[139]有时穿着甲胄和王室披风,戴着头盔,有时则戴着礼帽或王冠,以欧洲人的时尚骑在马上,有时则模仿了摩尔人的举止--在西格勒拉(Higueruela)战役之后,这种行为举止受到西班牙人更加广泛的采纳。人物肖像出现次数较多的还有:天主教女王伊莎伯拉、枢机主教门多萨、葡萄牙国王唐•阿尔瓦罗(Don Alvaro);还有卡布拉(Cabra)和坦迪拉(Tendilla)的伯爵、格拉纳达的国王鲍波迪尔 、该国王的叔父埃尔•扎嘎尔(El Zagal)、马拉加 的保卫者哈米特•埃尔•基格里(Hamet el Zegri)、杀人凶手阿伯拉西姆•阿尔基尔比(Abrahim Alguerbi);还有远征队的真正领导人加的斯 的侯爵;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还有里瓦斯伯爵(Earl Rivers),他前往西班牙并参与了基督徒的军队,部分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部分是出于自己的愉快心情,根据编年史家瓦里拉(Valera)的说法, 他在进攻洛加(Loja)期间表现得相当豪爽,他在那里"打碎了三颗牙齿,并牺牲了二十个人"。当国王派遣一名使者去对他的受伤表示慰问时,他回答说,比起在为国王陛下服务的过程中国王所赐予的东西而言,三颗牙齿算不上是太大的损失。

  1492年1月3日,格拉纳达被攻克。有许多对于这一重大事件的描述,其中之一是一名作为目击者的法国人所作的描述,该描述被收进著名的《历史之海》(La Mer de Histoires)一书中。有六百个人质被集中在基督徒营地里,古铁拉•德•卡尔德纳斯(Gutierre de Cardenas)占领了阿罕布拉宫 和格拉纳达的其他要塞,并把十字架放在塔上的最高处;"这个十字架被举起了三次,每次被举起时,住在城里的异教徒摩尔人便哭泣、呻吟、悲鸣,十分伤心……传令官从塔上大喊:'圣地亚哥、圣地亚哥、圣地亚哥;卡斯提拉、卡斯提拉、卡斯提拉;格拉纳达、格拉纳达、格拉纳达;为了最高和最强大的领主、西班牙的国王和王后唐•费尔南多和唐娜•伊莎伯拉,依靠上帝和荣耀的童贞女圣母以及有福的圣雅各的帮助,依靠我们最神圣的教父英诺森八世 的帮助,依靠伙伴们、教士们、骑士们、贵族们和整个王国的协作与忠诚,他们赢得了格拉纳达及其军队所及的一切土地。'"

  [140]"当传令官停下来时,整座塔就像是在大炮的隆隆声中晃动,这是喜悦和胜利的标志。接着,我们听到喇叭声、号角声和各种军乐声,它们表达了我们喜悦的心情。"

  传令官不仅仅宣布新月旗在西班牙的最后降落。他的话是在骑士制度死亡的那一天讲出来的,在文艺复兴期间,骑士思想经受了如此明显的质变,以至于我们应当寻找的是一种反应和反差,而不是连续性。卡斯提里欧尼(Castiglione)的《廷臣》(Cortegiano) 一书由诗人博斯坎(Boscan)翻译成西班牙语(1534年),这个经典的翻译本是帝国时期西班牙散文中最伟大的杰作之一,它深深地影响着教育和道德思想。

  然而,文艺复兴的理想曾经是一种不顾后果地抬高人物潜能的和自我表达的理想。一代人之后,反宗教改革的开始粉碎了短命的乐观主义。17世纪时,受到叔本华 高度赞赏的悲观主义者、耶稣会士巴尔塔萨•格列西昂(Baltasar Gracian,1601-1658年)引申出了现代绅士的轮廓。他采用克制、鉴赏力和意志力的教育而不是智力发展等措施作为指导性原则。他把个人与个体区别了开来。这种现代绅士的思想也许是西班牙为人类遗产所作出的三大贡献之一。我把辨认其他贡献的任务,留给读者自己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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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一个骑士是怎样成为骑士的
http://www.duniu.com/a_4028824a12ac71d50112d77e64e007cd.htm
一个骑士是怎样成为骑士的呢?首先,他得停止长个儿。骑士需要穿铠甲,而铠甲既昂贵,又需要量身定做。如果一个还在长个的少年打造一身铠甲穿上,那么一年后,他就会有当罐头牛肉的感觉。人必须成年才能披甲这一事实有力的监督了骑士学校制度的实行。

一个正统的骑士应该按以下步骤成为正式骑士:首先,他应该是一个有资格的人,如贵族后代、高职军人后代或年轻扈从,然后他要去上级领主那里接受训练。训练到成年结束,他荣归故里,被册封为正式骑士或见习骑士。

就法、德的“正统”制度而言,骑士受训练是寄宿性的。训练场地是上级骑士的城堡,导师是上级骑士及其老婆。这种制度既有利于建立袍泽之情,又有利于开展军阀割据,所以一直受到广大骑士的好评。每年开春,各小城堡和边境塔楼里低阶骑士和有功士兵的适龄长子们擦干净嘴边的面包渣,告别了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踏上了为国王和教会卖命的不归路。这些往往只有六七岁的新兵蛋子来到上级领主的城堡,住到住城堡旁边的一坐附属建筑中去。上级领主毕竟不是专业教师,不会花太多精力教导这些小孩,一般情况下一个上级领主会同时带六七个孩子。多数小孩会愿意去更繁华的城堡,只有少数人会愿意去偏远乡村或军事要塞。大城市的城堡中往往会住上四五十人,上级领主根本管不过来,也就任由他们荒废或成为文官。有少数不喑世故的有志少年坚持去边境、荒原和军事要塞度过他们的少年时光,这里来的生员少,一般只有三个左右,城堡的主人因戍守边疆而无所事事,也乐意好好调教这些皮粗肉厚的祖国的花朵来打发时光。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边荒城堡的年轻骑士都被当作确实有本事的人才尊重。许多在同一个边荒城堡中毕业的骑士的名号会被吟游诗人们放在一起,比如甲城堡三骑士或乙森林五骑士等等。

骑士训练的课程有文武两种,武术教员多数由男领主担任,文科教员几乎全部由领主老婆担任。武术训练没有既定的教程,以打猎、砍草人和对练为主。早操、晨跑在大多数城堡并不流行,一般只有领主高兴的时候或者郁闷的时候才会手把手与小孩子们对练剑术。打猎是骑士训练的重点,拿着长矛去戳野兔或者拿着剑追砍山鸡无疑是活动量很大的有氧运动。有时会出现拿着长矛独自把熊戳死,或拿着斧头砍翻群狼的怪物涌现,他们的名声在毕业之前就会传遍四方。骑士的武职训练只有骑马和打架两项,一般不教军事指挥。

文科的主要内容是骑士礼仪,教育方法是小孩子们在有典礼的时候站在一边观看,然后猴子学样。城堡的主妇们一般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把这些只知道喝牛奶的农村孩子调教成彬彬有礼的小白脸。除了礼仪之外,忠于基督教和讨价还价也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城堡的主妇们会针对受训孩子的年龄,先后使用鬼故事、圣人故事和冒险故事来强化这些未来的骑士的宗教信仰。与铁匠们砍价也是每个骑士的必修课程,砍价水平不过关的骑士们有多少钱也都会给铁匠们糟蹋了。

当孩子们停止长个以后,他们就可以毕业了。有的时候是到了年龄就无条件毕业,有的时候是要经过考试。考试的内容是打架,难度和北京户口的学生考大学差不多,基本上很想成为骑士的都可以通过。毕业的关键不在于能否毕业,而是毕业后被分配为见习骑士还是扈从。见习骑士只有部分骑士特权,他们的旗帜后有一个少先队旗一样的燕尾,在战场上见习骑士被安排在正规骑士后面。当他们积累一定功勋后,他们就可以剪掉燕尾,并荣升为一线炮灰。扈从的责任是伺候骑士并时刻窥视着骑士的位置。骑士学校毕业的扈从不像农民扈从一样只能赶马扛东西和徒步作战,他们在责任和装备上并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有钱他们也可以穿着全身骑士甲骑马作战。在战况紧急的时候,这些扈从往往被当作轻骑兵或者重步兵使用。这些扈从有骑士的能力和资格,但是没有骑士特权。城堡毕业的青年无法成为骑士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惹怒了上级,或者出身太低等等,但最常见的原因是因为穷,买不起全身甲和一整套骑士行头,所以只好委身做扈从攒钱。当扈从能够有自己一身装备以后,就可以转职骑士了。

接下来就是返乡回家。在骑士受训练的几年里,其家人得一直攒钱,用来在自己的儿子回家时能风光一把。本地和临近的农民和领主们都会齐聚于此混吃混喝,贮藏了五、六年的陈酒和过期香肠都被摆了出来,只许当场吃掉不许拿走。在发现新大陆之前,骑士们流行在孩子回乡的典礼上把存的钱花光。在喝得醉醺醺的农民的欢呼声中,喝得醉醺醺的牧师和上级贵族满嘴胡话的主持着神圣的仪式,喝得醉醺醺的新骑士胡乱以各种神仙圣人权贵的名义发千奇百怪的誓。等众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一个新正式骑士就算被社会承认了。

骑士学校制度对提高骑士平均质量并无多少帮助,其主要作用是限制无资格的人成为正式骑士:低阶级贫苦大众、女人、无国籍者或外国人。农民是可以由军功逐步升级成为正式骑士的,但过程漫长,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这种制度有力的保障了骑士队伍作为一个小资团队的纯洁性,坚定的将愤青们拒之门外。虽然史书上时常会有女骑士出现,但欧洲没有哪个正统政权承认过女人有当骑士的资格,所有女骑士都仅仅是被百姓和军队承认,并没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虽然有自称骑士学校毕业的女骑士出现,但事实一般都是这个人是本城堡领主的女儿,她把来这里进修的孩子们都揍了,于是这些正式骑士们承认她。由于骑士制度严酷而希奇古怪的要求,几乎所有女骑士都是贵族和宗教人士出身,我从没听说有农家女奋斗骑士资格的故事。至于可怜的无国籍者,就只有参加雇佣兵,骑着矮脚马披着豹子皮,去用木工锤子敲正式骑士的头。

骑士的支出和收入

骑士制度的建立在政治上是出于go-vern-ment统治力量弱小,需要乡间豪强协助管理,而在经济上,是因为国王腰包狭小,供养常备兵力力量不足。骑士这一兵种虽然耗费庞大,但是他们并不从国库拿钱,而是花费自己土地上的产出。如此一来,国王虽然要把土地分封出去,但是国王本身不必为骑士掏腰包。在 go-vern-ment统治能力低下的封建时代,给骑士土地让骑士自己付帐的“节流”,比收回土地由go-vern-ment经营的“开源”更有利。

骑士最正规的收入莫过于田产。作为地主和豪强他们可以向农民征税、要求徭役。不清楚各国各时代的税制究竟怎样制定,但大约是实际控制土地的大贵族有很大的权力影响当地税制,而没什么地位的小骑士的田产收入则仅仅能支付军备开销和生活费。一个精明的君主是不会让普通骑士手中有太多闲钱的。

田产并不能使低阶骑士发财,而且,当时并没有多少做其他生意的机会。在文艺复兴以前,骑士阶级在很长时间内被限制以行商、开办企业等手段赚钱,骑士们和农民们一起被束缚在土地上。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保证了大骑士比普通骑士更有钱,二是刺激贫穷的骑士上战场去捞外快。

在军衔制度推广前,战利品的分配遵守一条类似网络游戏的规矩:谁打出来算谁的。打装备卖钱是骑士们的一大收入,求钱若渴的骑士们甚至连扎在自己盾牌上的箭头都要一一拔下来卖掉。若说夺取这些血汗钱太过辛苦,那么攻克敌城以后的劫掠收入就更加可观。各地各阶级的骑士们都仓鼠般搜集各种财富窖藏在自己的城堡里。不难理解为什么当骑士老爷们搜刮完西欧土地上的收获后,第一个想到的创收项目就是去洗劫阿拉伯城市。每一个垂危的都城都会引来四面八方领主的围攻,其情形就好像一瓶掉在地上打碎了的蜂蜜会引来数窝蚂蚁的围攻一样。由于当时的特殊制度,如果一个骑士俘虏了一个有钱的骑士,他便可以要求赎身金。据骑士小说的说法,赎身金一般是被俘骑士动产的三分之一或者一半。抓住俘虏的骑士将在收到钱以后才放人,而付钱买命的骑士则痛心疾首的回到家里,发誓在下一场战斗中抓获一个有钱的主。

此外,骑士们的正规收入还包括:打家劫舍、抢劫商旅(以上两项须在外国进行,可以在同盟国进行)、洗劫犹太人的住宅、抢劫吉卜赛人的大篷车、指控某人为巫师并敲诈、在深山里屠杀百姓抢钱并声称是成功打怪归来,等等。总之,只要挥剑砍人并且不砍到自家领主头上,骑士就有外快可拿。

最后,实在无法可想的穷骑士只有打龙或者公主的主意了:如果能找到龙或者其他的宝藏,冒再大的危险也值得。如果能迎娶公主,下半辈子就有了保证,所以青蛙公主恐龙公主一概笑纳。

所谓穷凶极恶,骑士冒死闷钱,是因为需要支付太多的帐单。骑士的诸项义务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骑士最大的义务是穿着铠甲骑着马上战场,而铠甲和马都不是便宜货。现代的一套铠甲机器制铝合金的也要值数千,古代一套精良的上好钢材的手工铠甲放到现在怎么着也得好几万吧?在劳动生产率低下的古代,一个如马塞、米兰那样的城市按骑士小说的说法每年也只能生产订做的骑士甲百余套,一套铠甲的价格对大多数中小骑士来说都是个不小的负担。史诗上说中世纪早期一匹战马价值二十头奶牛。铠甲和战马不仅采购难,保养也难。铠甲需时时打锈、抛光、更换关节部件。每场战斗下来铠甲总会伤痕累累,把它们恢复原样可不是省钱的活计。战马更加烧钱。战马以豆料、土豆为食,供养一匹战马足够养活数个奴仆。每匹战马能服役的时间有限,过不了几年由需要用新的战马补充,而且战斗中战马往往因伤亡而废弃。

各种封建义务也使骑士这些高级农民劳顿不堪。国王带人来玩,你得开放自己的农田用来被践踏着跑马和田猎吧?上级来你家吃饭,要求一顿饭吃掉你一个月的收入,你得答应吧?征发民军,维修城堡,保养境内道路,把自己的坐骑让给驿站……如果你看见一个当地骑士正光着膀子挥舞镐头修公路,请不要吃惊,这八成是个没钱雇人顶替自己履行封建义务的穷光蛋。既然亚瑟王的“湖上三骑士”都可以像老师傅一样在一个上午修建拦河坝,那么做点木匠活对骑士而言也可以归纳进“修炼”的范畴了。

加上举办和参加礼仪、社交、庆典活动,被铁匠坑蒙拐骗,被教会敲骨吸髓,骑士的腰包总鼓不起来。一个低阶级骑士光每年去参加比武大会就要花费一个季度的田产收入,参加舞会的需求则更大。虽然按理所有阶级骑士都可以参加上级领主的舞会,但是每次舞会都会有一批骑士因为没钱换新礼服而窝在自己通风漏雨的破城堡里,像灰姑娘一样向往着公主和水晶鞋。那些为了儿子的受勋礼和婚礼攒一辈子钱的老骑士们,在几次举办典礼以后也会身无分文。对于教会而言,骑士是他们最肥的羊羔。除了各种苛捐杂税以外,教会还向骑士们兜售补血的药瓶。教会说,喝了这受祝福的药水,伤口就可以很快痊愈。虽然骑士们对此类宣传一直保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但受伤的人总希望能有根救命稻草,所以这药水的总交易量还是可观的。至于铁匠,那是骑士们武器装备的回收站和中转所,他们收集阵亡的士兵和骑士的遗物转卖给生还者,其中每次转手都搜刮掉一层铁皮。

计算下来,骑士的生活费并不会太充裕。就衣食住行来看,多数骑士作不到奢华。大部分骑士并不是丝绸的消费者,而只能和农民一起披麻戴毡。骑士们一般会给自己准备几套常服和一两套礼服。欧洲人以每次参加宴会穿不同的礼服为荣,所以有时常有交换礼服的行为。至于吃,骑士们大多以面包、鸡蛋、土豆、燕麦为主食,有时按照苏联标准来顿土豆炖牛肉改善生活。牛奶是中小骑士们不离口的宝物,骑士们一般都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搜刮来源源不断的牛奶,长肉长膘全靠它。当谗得不得了的时候,骑士们便以练兵为由发动围猎,从罗宾汉们嘴里抢夺国王的鹿子。一次围猎的所得往往可以提供数周的美食。

由于城堡制度的保证,骑士们的居住条件相对完善。在古代的住房条件来看,城堡除了天黑后容易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及住久了容易得风湿以外,就没有什么坏处了。在大便后,骑士们会很文明地用一节草绳擦屁股,这一点让不知厕所为何物的广大农民钦佩和羡慕不已。还好,骑士在出行上没有什么困难,就算没有自己的马车,骑士也至少有匹马可以骑。

骑士道德,或曰所谓的骑士道德

很多人怀疑骑士道德是否真的被执行。我认为执行是肯定的,不过执行本身毫无高尚可言。各杂志上写着:骑士有八大美德,分别是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我实在不知道如此统一的口径源自哪里,至少新华词典上只提了忠君、尊重妇女、扶助弱小等几项。各版本骑士道的定义相差很大,很难用几个固定的词代表整个骑士道。

一个阶级道德不外乎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社会对该阶级的要求,二是该阶级内部竞争时的斗争经验,或曰处世金针。骑士道之所以存在、被宣传、被吹捧、被遵守,完全是因为它代表了封建政权和骑士地主阶级的利益。

效忠国王是最基本,也最容易被理解的道义。在骑士时代,民族主义尚未兴起,而爱国主义还没有出现,骑士们如果不向国王本人效忠,就只有叛国一途了。在传说中的亚瑟王和查理的那种环境下,既没有明确的国家概念,也没有明确的国境线,只有国王本人是一个看得见捏得着的效忠目标,也是骑士们唯一可选的效忠对象。在民族国家兴起以后,国王们也不希望骑士们像哥萨克们一样把国家利益看得比国王本人的意志还重,于是对国王效忠这一条被当作一个传统得以保留。

装帅,又称维持端庄的礼仪,是骑士最基本的义务之一。装帅的对象,是贫苦的农民大众,装帅的目的,是为了让贫苦的农民大众羡慕骑士阶级,而使自己的屁股坐得更稳。作为一个小资产阶级,骑士阶级自觉而不辞劳苦地执行着装帅的义务。

不得罪妇女,或曰尊重妇女,是骑士们普遍执行的信条。不得罪妇女就是不得罪一半人,很明显这对骑士保护自己的社会地位大有好处。在军人普遍藐视女人的环境下,一旦有军人带着尊重妇女的面具出现在社会上,那么他不论像小泉纯一狼那样拉妇女的选票,或是像夜礼服假面那样一旦战斗必定逃跑还照样广泡马子都大有好处。

骑士扶助弱小的概念并不是中国人传统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勤于接活。广大贫苦骑士犹如各角色扮演游戏的主角一样,走街窜巷挨家挨户找任务,辛苦完成后再敲诈一点报酬。至于拔刀相助,欧洲骑士是不干的,看见打架的只是过去问问,并不马上动手,如果看见对自己有好处再加入。见人打架就去帮助处于劣势的一方这种事只有阿拉伯和印度骑士会做,其结果往往是帮助强盗砍死了自卫的村民。

剩下的就更好解释了:

宽容失败的对手,即尽可能的收编残败的敌人为自己的手下,趁着胜利赢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是把对方逼急了困兽犹斗狗急跳墙。

光明正大的决斗,因为正规决斗中高阶级高地位骑士获胜的机会很大,而背后捅刀子对低阶级低地位的骑士更有利,所以提倡光明正大的风气有利于保护既得利益者。

语言谨慎和维持谦恭,这有利于减少树敌。不必要的绊脚石毁了许多武夫,还是少招惹无关人等为好。

诚实,作为资产阶级,不诚实就难以做长久生意。骑士是封建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封地,不诚实的结果只能是赔钱。

英勇,就是不提倡傻砍而是提倡明智谨慎。欧洲人是不歌颂刺客的,想保命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冲在其他人后面。

有时大家会在小说上看见为了正义或爱情反抗王权或封建道德的故事,但这些小说可以说都是文艺复兴时期才纷纷涌现的,在更早的时候仅见于老百姓之间的传诵。虽说骑士阶级并不是一个完全由强盗和恶棍组成的阶级,但真正的侠士毕竟少之又少。为了救哥们而劫法场,可谓义举。这种举动在中国很常见,即使是为了救皇帝,百姓们也不过是嘴头称赞,不至于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在欧洲,随便哪里出现一个劫法场的骑士都是不得了的大事,百姓要闹事,法律要更改,国王要立贞洁牌坊。但是即便有如此优厚的待遇,全欧洲历史上也找不出几个劫法场的好汉。就英雄故事来说,达达尼昂和阿拉伯的劳仑斯之类坚持侠义的英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名气上,都比熙德或罗兰这样的战争贩子要少得多,弱得多。骑士的武器装备

博物馆中的传世铠甲告诉我们:多数骑士身材矮小,并硬挺着一个大啤酒肚。毫无疑问,铠甲是骑士区别于其他阶级最大的招牌。因为骑士时常要穿着铠甲参加各种仪典或者外交活动,所以铠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仪式性的装备。有钱的骑士往往会给自己准备两套铠甲,一套轻便光鲜的用于仪式,一套厚重结实的用于实战。

铠甲的防护力和重量在后来的许多宣传中被夸大了。就遗留下来的实物来看,多数铠甲的全重在二十到四十公斤。身上携带这种分量的重物对一个强壮的男人而言并不是一个太大的负担,如果倒在地上并非爬不起来,也并不一定要被人用杠杆吊上马背。全身铠甲每一次被制作出来都会经过改进和设计,挑剔的骑士老爷们会不断提出修改意见并勒令执行,这使得铠甲手艺进步飞快。在板甲开始流行后没过一个世纪,全身甲的灵活程度就已经可以保证不会影响人的关节运动了。中世纪的杂技演员有穿着全身甲翻跟头的表演,下马骑士在战斗中也可以爬梯子、操纵攻城武器,这说明铠甲对灵活性的制约远没有多数人想象的那么大。

相对应的,铠甲的防护力也并不惊人。博物馆中铠甲重量一般不超过四十公斤。一个铠甲的表面积大约是两到三平方米,照不到四十公斤计算,铠甲的平均厚度大约和硬币或钥匙差不多。这个厚度的钢板,力量小的射击兵器(如短弓、霰弹枪)难以打破,斩击性兵器(如刀斧)因为受力面积被分散了,所以虽然能留下刀痕,但是难以打穿。刺击性的武器(如长矛、剑)如果全力打击的话应该可以打穿,钝器(如锤)可以使钢板变形,但是除非有刺有刃否则难以打穿。强力射击武器(如长弓、步枪)可以打穿,但是杀伤力会大大减低。从实战的效果看,大部分骑士甲的防御力都在这个水平上。

板甲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胸腹甲,用最厚的钢打制。最精密的地方是肩甲,这里既要求良好的防护,又要求良好的灵活性。肩甲制造是一门比较高级的技术,所以存在肩甲师傅这一独立工种。对于铠甲工匠来说,制作肩甲可能要耗费制作整副铠甲三分之一到一半的工作量。许多便宜的铠甲为了节省成本,肩甲仅仅是一个与其他部件没有关联的独立铁壳。头盔的防护力一直不怎么样,它所产生的最大影响是让骑士看不见东西听不见声音。为了让头盔能牢靠地包裹住头这个球体,铠甲师傅们设计了各种样式,可是没有一种能让他们满意。无论如何,头盔是铠甲中样式最多的部件。铁手套可以当手指虎用,还可以让人握武器握的更牢,但是对骑士而言铁手套最大的作用是用来砸决斗对象的脚。臂甲在击剑中可以提供很好的防护,不过在其他时候就没有什么用处。右臂甲的关节处往往会有一个挂钩或卡口,这是在右臂单臂挎矛时辅助固定用的。裙甲是用来保护小弟弟的,所以很重要。骑士甲的屁股和后大腿一般空着,因为他们要骑马,屁股直接与马背接触。我认为,屁股无甲有利于不脱甲拉大便。腿甲、护胫与铁靴子基本上是一体的,很结实。因为在骑马作战时腿脚很容易受攻击,所以腿脚的护甲相当厚重。这腿脚甲不利于行走。

在板甲里面一般还套着一层锁子甲。锁子甲相比板甲,不能算是一种抵抗伤害的护甲,只能算是一种减弱伤害的护甲。许多资料说锁子甲锁环越细,防护力越好,但反正锁子甲根本没什么防护力,所以也就不必考虑防护力强弱的问题了。骑士一般穿细环的锁子甲,因为细环的锁子甲比较轻,也比较薄,容易穿在铠甲内部。

在许多电影和传说故事里,骑士的铠甲总是被打磨的犹如电镀一般铮亮。亚瑟王的故事中说,一个圆桌骑士的弟弟自幼住在山里,没有见过骑士。一天他遇见自己的哥哥,便倒头下拜,说妈妈说天使全身发光,所以认定哥哥是天使,于是下拜。哥哥扶他起来,说这只是铠甲的反光……

一直有人质疑关于铠甲抛光的问题,认为那镜子般的光滑不是古代能够生产的。我认为抛光应该不是问题。一部俄罗斯史诗上说,钢甲的各个零件首先使用大理石磨,然后用粗麻磨,再然后用毛毯做最后的抛光。我只实验到用大理石,其光滑程度已经足够照清楚人影,想必拿毛毯磨到最后应该可以做到电镀效果。大家谁如果有心实践,可以拿把生锈的菜刀磨几天试试。至于锁子甲,则是放在口袋里到进细沙和其他摩擦物,然后晃这个袋子,使摩擦物可以摩擦到锁子甲的全部表面。另外,虽然我没有看见过什么史料上有记载,但是就技术条件而言,古时候的铠甲也是可以像现在的汽车一样打蜡的。

至于为什么要如此抛光,我想应该是出于耍帅和防锈两个方面考虑。耍帅是铠甲的第一大作用,而生锈是铠甲的第一大敌。照这么说来,给铠甲抛光是很有必要的。抛光还带来了额外的防护力,因为抛光的表面可以将箭矢滑向一边。

穿铠甲是个体力活,也是个技术活。骑士首先要像披鱼网一样穿上锁子甲,然后穿上一件用来固定铠甲的结实衬衫,这衬衫上带有和铠甲上锁扣相对应的卡口,在穿上铠甲后将衬衫上的卡口与铠甲上的锁扣一一对接并锁住,这样就可以把骑士和铠甲牢固联系在一起了。骑士在戴头盔以前要用一个包头布把自己的头牢牢包起来,这是为了保护头发和头皮不被头盔的内壁磨成日本人的发型。整个穿铠甲的过程由侍从帮助完成,如果侍从自己也要穿甲,那还得劳烦侍从的侍从。为了方便铠甲的穿脱,人们发明了螺丝、起子和螺母扳手。在密不透风的铠甲中的骑士稍有运动就会大量出汗,所以全甲奔跑的骑士每过一段时间就得策马奔回城堡,脱下头盔牛饮葡萄酒。如果不这样他们会很快脱水,昏倒在闷热的铠甲里。

在武器上,骑枪和长剑是最基本的标配。对于只能单手执矛的骑士而言,骑枪确实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武器。骑枪是一种单手矛,难以瞄准,依靠条子长和杆子粗来获得威力。从十六世纪开始,人们用细钢管代替粗木杆,使骑枪更硬更长。

欧洲可谓是唯一用长剑做主力近战武器的地方。虽然说剑对于骑士确实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如果剑在战场上并不实用,那么它也不可能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被骑士们握在手里。我认为,近战武器在一个地区的流行应该与这个地区的护甲偏好有关。维京人和日本人近乎裸奔,所以他们可以使用大攻击力低破甲力的大刀阔斧对砍;南亚人铠甲缝隙大,对缝隙进行狠击非常重要,所以短刀比较流行;阿拉伯人喜欢多层甲,破坏铠甲是武器的一大重任,所以以削为主的弯刀会因此流行。相比而言,欧洲对护甲的重视程度是最高的,所以对武器的破甲力比其他地区要求高。在容易随身携带的武器里,欧洲沉重的长剑在破甲能力上比刀和匕首强的多。我想正是由于破甲力强才使并不如刀斧实用的长剑得以流行。

欧洲造的斧头很实用,做工好,威力大。在博物馆照片里看见的斧头中,长约八十厘米的一手半斧相对常见,这种武器的好处是既可以当单手武器使用又可以当双手武器使用。不过,相对其他地区,欧洲骑士惯用斧头的比率比较小。在很多游戏里有长剑克斧头这样的设定。如果长剑真的克斧头的话,那么在长剑林立的欧洲骑士当中,斧头当然没多少生存空间。

锤也一直是骑士的常用武器。现在的图画中时常可以看见手里拿着链锤的骑士。虽然我无法肯定到底有多少骑士使用链锤,但是可以肯定同样重量和质量的链锤与普通钉锤相比,链锤对骑士的杀伤力要小的多。链锤的攻击比普通锤子慢,会导致先发而后至,而且光滑的铠甲对链锤的防御力要比钉锤大的多——链锤的锤头在砸到光滑物时往往会滑向一边。就博物馆中的物件来看,钉锤出现的比率比链锤要高的多。

就我所零零碎碎看到的欧洲博物馆的图片上,发现还有一种武器的上镜率很高:杖。除了希腊人以外,我没听说过哪里的骑士大量使用杖。图片中的杖一米半到两米长,两头加粗带刃,不知道是单手武器还是双手武器,是马上还是马下使用。

最后,骑士会携带一只精钢的小匕首。这匕首的厚度和柔软度都和现在的美工刀差不多。当两个骑士抱在一起撕打时,可以用这小匕首从铠甲的缝隙里刺进去。虽然说这种东西很少能发挥作用,不过传说圆桌骑士头目兰斯洛特就是用这样的匕首刺死黑骑士的(那个时候有钢吗?),所以骑士们并不反对装备这东西,反正它既不贵,也不重。

当骑士下马作战时,他们往往会更换武器。多数情况下骑士一手拿盾,一手拿一种既可以单手使用,又可双手使用的武器。当盾牌被打落或者损坏严重时,骑士就双手使用这武器。在铠甲上,骑士要换上可以保护后面的裙甲,以免被人踢到屁股。腿脚甲要换成轻的,因为徒步战中腿脚负重会成为奔跑最大的负担。骑马时穿的蟑螂型铁鞋也要换掉,因为金属鞋很容易滑倒。

战争让骑士走开

电影中的中世纪战争总少不了衣甲鲜明的骑士野猪一般的在敌我步兵之间撞来撞去的场面。事实上,骑士参加战斗的情况本来就少,决定战局的情况更少。

作为责任田的负责人们,骑士阶级有选择是自己先冲还是让农民先冲的权力。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自己先上还是让农民先上?如果农民们一败涂地,你会选择自己去独挡千军力挽狂澜还是转身逃跑?骑士参加战争的机会因为他们有选择权而减少了很多。

由于骑士制度的推广,新城堡越盖越多,攻城战的比重渐渐超过了野战。在攻城战与守城战中,骑士唯一的作用是喊喊号子。

大量投入骑士的战斗,往往发生在民族间战争的后期。当民族战争拉锯很久的时候,双方往往会动员全国的骑士远征前线。当双方骑士向遇时,骑士对冲的战斗就开始了。不过,毕竟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并不是很多。

骑士部队的战斗力绝对没有他们在电影里那么强大。骑士练武全靠自觉,并没有什么制度来保证。人总是懒的,当骑士们回到各自的城堡里,被田间的事务缠身,被啤酒灌昏了头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坚持体育锻炼。所以,在各个王国里,国王总是在骑士阶级里大力提倡尚武精神,希望他们能把胳膊练得更粗些。每次召集骑士,总能发现一部分荒废了武艺的,或者在长期的和平后发现骑士们都是一付知识分子身材。

相对个人技术练习上的荒废,团队合作训练上的荒废问题更加突出。骑士不能像军团士兵那样长期吃住在一起,骑士与骑士之间往往不了解而且互相猜疑。骑士长期散居,能进行团队训练和阵列训练的机会很少,在战斗中常常不听指挥也无法同其他兵种配合。在配合就是第一战斗力的对阵战场上,骑士们总是没法像平时决斗和剿匪时那么威风。

还有一些其他的毛病会拖慢骑士的战斗效率。罐头一般的头盔并没有太好的防护力,但是有良好的隔音效果,足以把骑士与指挥官的命令和喊声隔离开。头盔窄小的视野可以让骑士看不清他正搏杀的对手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骑士沉重的肩甲会拖慢骑士的出手速度,时常会导致骑士的攻击先发后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骑士部队一般被放置在步兵部队后面,所以骑士在进攻时往往会践踏到自己的农民,因此步兵往往会拒绝掩护骑士……虽然在决斗时装备差的骑士难以战胜装备好的骑士,但是在战场上他们露着脸的便宜头盔和轻便的铠甲给了他们翻本的机会。

将骑士集中投入战斗的风气流行与诺曼人当中,欧洲各国自从建立,骑士出现在战场上就越来越少。在十六世纪,骑士武器和装备达到顶峰,但是骑士上战场的比率也跌到了最低点。到法国大革命之前,骑士早已不穿着古典的行头上战场了,他们宁可只穿一件开襟衬衫冒充轻骑兵。

由于骑士是速度较快的高防御单位,所以骑士理想的冲锋对象是攻击力比较敌的密集阵型的敌人。我相信一个骑士小说里的说法:步兵方阵是最理想的冲击对象。据说只要击败第一排步兵,剩下事情就是“步兵嘛,你想杀多少就杀多少好了”,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个方阵只有前几排装备矛等对骑士攻击力大的武器。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分散后的步兵更害怕骑士,我认为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攻城部队也不错,当没有大部队保护它时,骑士可以轻易杀散守兵,然后拆掉攻城器械。辎重队不太好,他们有机会用车辆保护自己,而骑士既不会掠夺也不会放火。炮兵和弓箭手也不太好,万一冲近了他们开火,那岂不是阴沟里翻船?

骑士在战场上担任的角色以攻击步兵方阵和攻城单位为主。攻击敌方骑士也是常有的任务,不过很少有指挥官会组织整齐的骑士方阵去与对方的骑士方阵对冲。骑士对冲的情况往往是这样发生的:一方骑士方阵先进攻,另一方发现已经没有时间调动可以抵抗这支骑士部队的步兵,于是只好命令作为预备队的骑士方阵截击敌人的骑士。如果在大平原上,先进攻的骑士往往会发现截击部队,并掉转马头,发生骑士对冲的情况。但是如果在复杂地形或恶劣天气下,先进攻的骑士时常会被对方的预备队从侧面截击,这时候他们除了大喊卑鄙以外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

骑士能坚持战斗的时间不长,骑士方阵越大则越难以发挥骑士的战斗力,所以精明的指挥官时常会安排小队骑士进行埋伏战。虽然说骑士老爷们往往在百步之外就被识破了伪装,不过埋伏战确实提高了骑士的战斗效率。设伏的任务一般是攻击敌人没有防备来不及组阵的部队,冲出来杀一阵,敌人一组织起来骑士就跑。这种战术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当骑士按时撤退时总是收获甚丰,但事实是骑士们往往在这个时候大大地发挥骑士精神,拣够了便宜还是不走,最后只得损兵折将。还有一种情况是刺杀重要目标。毕竟骑士是当时最快也最精良的部队,这种任务其他的兵种难以承担。

在中世纪中后期,出现了下马战术:骑士下马换高档次的步兵甲,使用大盾和单手步兵武器,以一线阵型攻击。这种拿骑士当重步兵的战术只在放心敌人的骑士不会攻击的情况下使用,虽然骑士的战斗力被削弱了,但是灵活性和防御力增强了,并且保护了马匹。在战场上一支骑士部队面对一支单一兵种的长枪兵部队时骑士常常这么做,因为长剑在对抗矛戟时具备绝对优势。在只面对长弓手和火枪手时骑士也时常采取这种战术,因为长弓和火枪足以射死战马,使骑士跌下马处于不利地位,但长箭和子弹没有足够的威力在击穿盾牌以后再击穿铠甲。下马骑士的主要天敌是对方没下马的骑士和短兵。

在中世纪初期,在战略层面有一种传统的以骑士为核心的争夺土地的战术。步兵和后勤兵先出击,在敌人国土上迅速建立城寨,留下少量步兵驻守,吸引敌人围攻。攻击一个城寨所需的兵力和防守一个城寨的兵力相差很大,当许多个这样的城寨一起建立的时候,就可以吸引大批的敌人兵力。步兵部队不断出寨掠夺,吸引敌人分出兵力围攻。骑士部队被单另编制,集中从一个城寨赶往另一个城寨,在城寨中休息后又出发。这些城寨间移动的骑士部队时常会碰上人数并不比他们多的赶赴战场的步兵,或者因为需围攻的城寨太多而被分散了的攻城部队,这就造成了局部战场上的绝对兵力优势。这种推进战的实质就是将一场大会战分散成了许多场小战斗,并在每次战斗中都投入了精锐的骑士兵力。这样做既保护了步兵,又用实战锻炼了骑士部队。虽然大部分用于拖住敌人兵力的城寨往往最后会被敌人攻克,但敌人的有生力量却在一次次与骑士的遭遇战中被歼灭,使得一个个愚蠢的国王死在这种战略之下。在现在的英国南部、法国中部、罗马尼亚和格鲁吉亚,还能看见许多这种战略遗留下来的木头城堡。

比武、信物和其他习俗

为了不让庸懒的骑士老爷们在家里荒废掉,欧洲各国的国王都严令其宣传机器大肆鼓吹尚武精神。光说说还不行,需要时常组织会考,于是各地的比武大会就这样开办了。可以说,骑士制度本身就规定了比武大会必然出现。

每到比武大会的日子,全国各地的骑士老爷们擦干净盔甲,穿上花里胡哨品位低下的丝绸衣服,来到省城,或者首都,在郊区临时搭建的比武场地坐下,排排坐吃果果。与此同时,全国乃至临国的适龄贵族小姐们也大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亦纷纷蝇聚而至。比武场一直是爱情的温床、骑士小说的圣地和强 J案多发区。

最开始,比武就是拿着真家伙群架,比武场成了世仇家族们相互斗欧的地方,对骑士们全民健身这一目标并无贡献。于是,各种竞技游戏开始被鼓励和提倡,并成为比武大会的主流。比如说,骑士们不穿铠甲,骑在光背马上,抱着枕头被子相互推攘,直到其他人都被推下马,只剩一个为止。是役也,羽毛飞舞(枕头破了),战马喷嚏(给羽毛撩的),贵族小姐们前仰后合捧腹不止。竞技游戏不断进步,最后定型为最接近实战,可看性也最高的枪术比赛。正如我们在电影和动画片中看到的那样,枪术比赛在一个狭长的长方形场地中进行,中间由一到木栅栏隔开,以防两边马匹相撞。两边是面对面的两排观众席,观众席上的座次价值以中间高、两边低的次序排列,因为越靠中间,离比赛的骑士交马的位置越近。两边的骑士有时穿正式铠甲,有时穿枪术比赛铠甲来参加比赛。枪术比赛铠甲可以算是一种运动服,只在长枪有可能刺到的位置有防护,并且其抓枪钩比实战铠甲大得多。枪术比赛时常会损坏铠甲,而枪术比赛铠甲比较便宜,即便损坏也好修复。枪术比赛开始使用包住头的长枪对刺,但是因为有时会因为包裹物脱落而发生事故,后来改用无头的长枪;无头的长枪枪杆过细,有时会断裂发生意外,在这种意外导致了一个法国国王死亡后,枪术比赛改用足以撞开城门的粗木桩对撞;在工业时代,粗木桩被自来水管一样的钢管取代。

枪术比赛比较安全,比赛结果受运气影响很大,较弱的骑士时常因为好运打败强大的对手,所以受到骑士们的推崇。在比赛中,骑士们用头盔遮住自己的眼睛,然后端着家伙对冲,只需要看清马下的木栅栏不走偏就可以跟对方撞在一起。有的电影上撞下马的骑士还要拔剑格斗,我没理由反对这种说法,但我不认为这是一种合理的情况,也确实没有见过这种情况存在过的证据。

赐桂冠是比赛的另一个高潮。在一群女士的围观下,枪术比赛的胜利者应该不失时机地把胜利的桂冠戴到其心仪的对象头上。如果他不这么做,立刻会得罪包括比赛主持者、看的起他的贵族、对他有想法的小姐在内的一大票人。如果在座的女士中有冠军骑士的对象,比武大会就可以有一个大团圆结局,如果对象不在场冠军骑士有可能会把桂冠给一位大众情人或者与他关系很好的上级贵族。但如果冠军骑士坚持不这么做,比赛的主持者往往会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让他说出自己的故事。根据骑士说出的故事的不同事情可能有不同的结局,有时一个荒唐或叛逆的故事会让骑士在观众的愤怒中被扔进监狱,也有可能一个浪漫或奇异的故事会让这场枪术比赛成为历史上的传奇。

枪术比赛从十八世纪开始越办越小,在许多国家经历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枪术比赛在很多国家随着国王的死刑被废止了。但是在至今仍是王国或大公国的地方仍然有枪术比赛的举办,不过现在的枪术比赛以啤酒会为主,每个小伙子都可以拿到一把桂冠四处分发。

决斗是骑士中另一种流行的风俗。决斗仪式很简单,大家也都熟悉:提出决斗者扔出自己的手套,拣起手套表示接受挑战,然后由应战者规定时间、场地、武器、公证人等诸事项。决斗以认输、死亡、昏迷为结束,胜利一方须留在场地上一段时间(一般是一天一夜),失败一方的亲友可以在此期间找胜利者要求决斗。因为选择的武器会决定双方的伤亡情况,所以选择武器等于选择决斗的性质。使用斧头表示这是生死决斗,使用双手剑有打算废了对方的意思,使用枪矛、小剑是比较一般的决斗。在骑士宣布决斗时,双方的侍从也有权宣布决斗,时间地点与骑士相同,武器由接受决斗一方的侍从决定。如果双方骑士都有很多侍从接受决斗,那最后的决斗场面会好象群架一般。骑士与骑士、侍从与侍从之间的决斗分别单独计算,不互相影响。

赎身金也算是骑士的一大特点。骑士战败以后可以请求对方骑士放他一命,由他日后送来议定数目的赎身金。被俘虏的骑士会被带到对方的城堡,一般会受到客人般的礼遇。大多数情况下被俘骑士可以顺利地交出赎身金,在西班牙和条顿以外的地区,抓住俘虏的骑士大多会按约释放被俘者。如果交不起赎身金,抓住俘虏的骑士有权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处置对方。最常见的处置方式是命令被俘骑士当自己的侍从,被俘虏的骑士大多会应允。总之,俘虏对方骑士以后的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

信物这一风俗没有决斗和赎身金那么有名。早期佩带信物多为表示对国王的忠心,后来定情信物很快流行起来。定情信物分女方信物和男方信物两种。如果你看见骑士脖子上或胳膊上系着一块又脏又破的丝巾,或戴着一个女式项链或其他首饰,那这应该是一件女方信物。女方信物在骑士参加各种战斗或比赛前,或在离别前由女方赠送,赠送信物的女方就算不是与该骑士同阶或更高阶的贵族,也应该有被社会承认的能够与该骑士结婚的地位。在电影上,女方犹如解放军首长向士兵送纪念品一样,将自己身上的一件饰物解下来给骑士戴上,我认为这应该是符合事实的。男方如果对女方不满意或存心泡马子可以当面拒绝。如果男方接受了信物,那他有义务一直戴着它,直到与女方没有关系了或正式结婚才取下。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欧美电影里仍然存在。

男方信物一般是块垃圾,比如草绳、石片、麻布之类,一般系在自己腰间或胸前。男方向心仪的女方发誓,除非自己为女方做到了什么约定的事情,否则信物不离身。由于这类信物是男方自己发誓且绑在自己身上的,所以女方不能拒绝,但是女方也没有必要对此说什么。当预定的事情办到以后,这信物就可以解下来了。同样中断关系和结婚也可以解下信物。随着泡马子技术的不断提高,这项高成本低效果的泡马子手段在十三、十四世纪以后就逐渐没有人使用了。

信物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誓言意义,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真的当回事。事实上,多数女士只是为了当时显得罗曼蒂克而赠送信物,而这些信物在一个月以后就会从大多数骑士身上消失,然后再没人提起这事。如果有人认真坚持信物的誓言,他将很容易被看作浪漫的英雄。

简单提一下纹章。纹章是很复杂的东西,我不怎么清楚,大体是由几种不同的底色表示家族,图画表示家族的起源或效忠的对象或发祥地。前人纹章上的徽记可以在后代分家后使用,家族和国家相信的神仙圣人的标志会出现在元老骑士家族纹章上,国王的纹章可以出现在皇族和特别亲近的骑士身上。家族分家时,用同样的纹章图案,底色用不同方式排列,比如原来是红底蓝纹,分家后哥哥家是红底蓝色波浪纹,弟弟家是红底蓝色左斜杠,姐姐家是蓝色右斜杠,妹妹家是蓝色竖杠,等等,以上只是举例不是一般规律。如果一家绝后只有女儿(一说不绝后也一样),女儿嫁给其他骑士,则新纹章使用男方纹章图案,双方纹章底色。联姻时,男方纹章底色占右半边,女方纹章底色占左半边。如女方的家人死绝了,女方纹章作为一个小盾牌图案画在男方纹章上。两口子都死了的话纹章背景十字分成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部分,男方纹章底色占左上、右下角,女方纹章底色占右上、左下角。如果两个这样的纹章结合就会产生四种底色的纹章,两个四色结合成八色,以此类推。各国各联盟有专门负责纹章事务的单位和官员。

法国骑士及其同行们

论骑士世界中最功成名就的一伙,莫过于法兰西的骑士们。诸多权威资料认为,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法国有广阔的平原,有利于骑士施展。这个说法我实在难以认同。法国骑士并不是因为百战百胜而著名的,论法国骑士输掉裤子的情形,并不比其他国家少。另外,法国的平原在欧洲大陆上似乎并不能傲视他国,如果平原越多则骑士越强,那俄罗斯骑士早该扫平欧罗巴了。

在我看来,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主要是依赖了法国人民的三大优良传统:要干面子、穷哈哈,以及将机会平均分配。

在英国与德国,继承爵位的孩子可以得到大部分遗产,而其他孩子只能得到少量财产,但是法国人似乎更喜欢把产业多分几份。这样,法国骑士数量多了,而平均财产少了。这种局面造成了相当良性的后果:法国骑士在简化铠甲上走到了其他国家的前面,他们率先使用了没有面罩的头盔,卸去了关节甲,这使得法国骑士便宜的长矛往往可以更准确地扎在外国骑士的铠甲上。法国骑士因为穷,所以更愿意离开自己的豆腐渣工程城堡而走向战场,哪怕是在法国和平时期,作为外国雇佣军参战。

对于任何一支贵族军队而言,要面子就意味着勇敢,就意味着战斗力。在英、德骑士还在安然叫骂的时候,法国骑士早就晃荡着破锣一样的铠甲冲上去了。而法国人的穷哈哈使处境窘迫的法国骑士特别勤奋于吹嘘自己的豪勇事迹,这导致了法国骑士传奇的空前繁荣。就一般规律而言,骑士小说的发达会很快导致骑士部队战斗力的增强。想必满街满巷的骑士小说使一代代年轻的法国骑士都成了堂吉柯德,在战场上他们也许会满嘴神龟的力量小宇宙爆发吧冲向英、德骑士,而这些英、德富家子弟应该多有吓跑者。骑士的力量本来就是建立在狂热和盲信基础上的,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大家应以正史为准。

相比法国,英国骑士似乎更没特点。英国政权由正规的骑士部队建立,这些最早的英国骑士被分封到英格兰各地,然后他们便各守其产业,以被封到约克郡抵抗威廉华莱士们为苦差,并时常为领地里的罗宾汉们所困扰。相比欧陆本土,英国骑士文化气氛不浓,英国骑士过于理性,英国城堡辖地较小,英国农民武装强大,这些不利因素都阻碍了英国骑士发展,而加速了英国骑士向企业家转变。

现在居住在德国土地上的人在没有工业的时代就开始吹嘘自己的工业了。他们就算装备完全一般,也会吹嘘自己的装备是最好的。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德国骑士背着各种骂名,比如卑鄙残忍和无耻。传说十字军骑士团的宗师乌里尔希在战场上把圣物绑在身上,使其他基督教徒不敢对他下手。尽管如此,德国人还是把乌里尔希的镀金像陈列在各大教堂里。德国人认为他们作为日尔曼人的后代应该是所有骑士的祖先,并以此自居,将欧洲各地的著名骑士都称之为德国骑士,并将他们的牌位陈列在自己的教堂里。

意大利骑士作为教皇脚下的住民,宗教气味和贵族气味比较重。他们出产著名的米兰铠甲、比萨银饰、罗马丝绸以及威尼斯装帅用品,不过这些东西都仅仅是出口创汇的产品。在大多数故事和传说中,意大利骑士坐吃欧洲其他的骑士,而其战斗力与日后的意大利坦克一样弱得离谱。无论如何,我没有见过意大利骑士正大光明地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大胜而归的记录。

西班牙骑士的胜利记录比意大利人多得多,不过这得归功于西班牙骑士一直能很幸运地碰上弱小的对手。在内战中,他们的对手是光着膀子并有严重露阴癖的西班牙斯库台,在对外战争中他们的对手是只穿内裤的红蓝脸们和没有铁武器的印地安人。就装备而言,西班牙骑士可谓是唯一装备皮装甲的欧洲骑士。不过,许多资料认为,西班牙人对骑士精神的重视并不亚于法国人。

由于显克微支的吹嘘,现代人往往认为波兰骑士厉害得紧。事实上,波兰骑士制度并不是很健全,加上人口一直较稀少,波兰骑士在数量上一直上不去。在蒙古人来到欧洲,第一场硬战就是跟波兰人打的。在战争中波兰人表现了很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和可与蒙古人匹敌的灵活战术,但他们的国力毕竟不是蒙古帝国的对手,三两下便被蒙古人完全镇压了。这一次打击使波兰骑士一直未能恢复元气。尽管如此,波兰骑士在XXXXX时代还是为自己争取了一席之地,他们在悍到没边的波兰农民和便宜到接近免费的波兰步兵的强力支持下,在四面受敌的局面里挫败了四面强敌,给世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创立了自己有别于西欧的骑士文化。

近日听说了“波斯萨珊王朝”的说法,我以前一直以为萨珊是一个联盟的名字。无论如何,萨珊是一种发源于波斯的骑士阶级。萨珊骑兵在很多资料中被翻译成强骑兵,这个名字到也贴切。最早的萨珊骑兵发源于哪里,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但总之很早很早,好象在亚历山大大帝上印度去找抽的时候就已经大行其道了。因为历史长,所以萨珊骑兵没有一个统一的造型,开始是全身披着渔网一样的锁子甲,马也披着琐子,后来又穿上了长袍和板甲。至于武器,没有马镫时会携带好几只长枪,有马镫后改长刀和斧头。在战术和道义上,萨珊和欧洲骑士比较相似。

阿拉伯世界的骑士绝对不比欧洲的差。比较有名的是北非的侵骑兵,他们骑着阿拉伯高头大马,体壮如牛,不穿重甲,双手各拿一把沉重的大约两米长的长刀作战。其次有名的应该是沙特一带蒙着丝绸面纱的夜骑士,他们的小马从不嘶叫,他们的弯刀只有在离敌人两三米的距离下才会出鞘。他们大概算是骑士世界中的忍者。至于战奴马木留克,他们是纯正的骑兵战斗部队,骑着骆驼或马,早期他们会把巨大的羽毛状的飞刀叠成两排像翅膀一样装饰在身后,后来他们使用上了柯洛特点四五左轮手枪,标准的美国牛仔装备。不过,他们属于无比艰难的无产阶级被剥削者,不能与骑在人民脖子上的高贵骑士相提并论。

友伴骑兵鼎盛时期的马其顿,虽然马其顿没蹦达多久,但是马其顿以后各国军队中常有仿照友伴骑兵组织的骑兵队。他们最大的招牌是手中巨大的长矛。据说有的时候友伴骑兵的长矛可以达到八米以上。他们的铠甲一直以来比西欧骑士薄很多,但是在比赛“看谁的长矛先刺穿对方的铠甲”的对冲战斗中,友伴骑兵实际上是拣了骑士的便宜。友伴骑兵通常排列成三角阵,将所有的长矛刺向一个方向。这种战术似乎比较类似长枪兵的方阵,但是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主动攻击,故效率要高得多。医院武士是另一种希腊特产,他们严格的说是一支知识分子军队,穿着我们在版画和游戏里常见的“标准”骑士铠甲,拿着希腊式十字锤。虽然他们不是真正的医生,但他们也确实会做外科手术。不过,在真正的战斗中,指挥官更愿意让这支威风而全能的部队留在后面当预备队,而不是让他们冲锋陷阵。

蒙面骑士在很多国家都出现过,也许他们应该属于雇佣兵的范畴。有的国家在危亡时,会允许蒙面骑士参加军队。没有人知道这些蒙面骑士哪里(尽管他们大多说法语),他们在人面前总带着头盔,很多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大家都知道,很多蒙面骑士是一些不受国家军队欢迎的人,比如说女人、叛徒和通缉犯。在战争中蒙面骑士被当作其他骑士部队一样指挥,战斗结束后他们领取一次性的物质奖励,然后就消失在庆祝胜利的人群当中。

加克提,或者叫波亚,或者叫独院地主,或者还是叫什么名字,我不敢肯定,反正我指的是重装俄罗斯骑士。在所有的资料上,他们穿着圣诞老人一般的红袍,戴着圣巴斯大教堂房顶一般的洋葱头盔,穿着独木舟一样的大靴子,骑着一脸横肉的高加索马。俄罗斯土地主的强壮闻名世界,而且他们在参战前要喝下大量的伏特加,所以他们所能担负的铠甲重量,欧洲其他国家远远不可及也。也许只有大炮和长时间战斗才能击败这些家伙。他们挎着长矛和高加索逆刃长刀,并且时常把手枪藏在衣服口袋里。好在他们似乎对南方广温暖的土地毫无兴趣,而且他们兴盛的时期比欧洲骑士要晚,所以欧洲骑士很幸运地没一直很少跟这些北方同行交手。相比重装骑士,俄罗斯轻装骑士以骑马时两条腿蜷得特别高而著名。他们穿琐子甲,在有人看到时他们用弓箭正大光明的战斗,但四下无人时他们则比较喜欢各种火器。

翼瑚萨,也就是风骑兵,大概是生存的时间最长的骑士。这些波兰人以“轻骑兵的机动性和骑士的战斗力”著称,并曾荣幸地出现在了二十世纪的战场上。波兰骑士比其他欧洲骑士更早得多地被蒙古人征服,他们在蒙古人的后方冷眼观察蒙古人是如何击败其他欧洲国家的,并从蒙古人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速度、针对弱点攻击、修改骑士道、鼓励士兵寻衅、战斗前调整装备,等等。虽然翼瑚萨在近代被归属于轻骑兵的范畴,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有骑士特权,并一直相信骑士精神。他们率先只穿头盔和胸甲,根据不同的敌人选择不同的武器,不跟敌人的骑士正面硬碰,而是灵活攻击敌人的弱点。关于翼瑚萨身后为什么要背上两只“翅膀”,我没有找到任何解释,大家谁知道的请告诉我。

死灵骑士一直仅仅是个传说,我在正史中从没看到过任何一个死灵骑士的姓名,但是死灵骑士仍然或三五成群或黑压压的一片出现在中世纪后期东北欧的各个战场。关于死灵骑士的来源,最多的一种说法认为他们是波兰骑士,也有的说法认为他们是捷克农民或瑞士人。他们加入了特殊的组织,在秘密结社中发誓宁可灵魂下地狱,也要在战场上向敌人报仇。他们宣誓脱离基督教,以便不再受基督教道德和国家法令的束缚。他们作出自己已经死亡的假象,让家人为他们树衣冠冢,以脱离与社会的联系。有的时候,他们自毁其容,即使被捕也不会牵连他人。他们远离城市进行魔鬼训练,在战斗中穿着黑色的铠甲,拿着特制的死灵刀参战。在这些疯子面前,大多数并不精锐的部队会知趣地溃散。有的时候死灵骑士可以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或取敌军僧侣首级,有的时候他们很简单的被第一排长枪兵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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